第三十一章 暗流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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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修看到六个人时,心情好了许多。 杂役房共有三十几号人,实力平平。 这边六人,加上黑熊就是七个。 七个身强力壮的士兵,对付三十几号杂役,胜算极大。 “大人果然深藏不露,手底下强将如云。” 杨修平时不拍马屁,只有心情特别好的时候,会拍上两句。 胡云腾一个巴掌拍在这个书生的头上:“想多了,再给你加一个人。” 四个黑衣人需要有人看着,能给的也只有一个。 杨修体验了一把从天堂掉入地狱的感觉,脸上的笑容僵住,抗议道:“为什么?你堂堂黑虎大人,还需要这些虾兵蟹将?” 胡云腾心思一转,搂过杨修的肩膀,低声道:“这四人才是真的黑虎四兄弟,你若有本事把他们骗出城去,这六个人,都可以交给你,但是你要想好了,四人一旦泄密,你就只有进大牢一条路可走。” 杨修哀怨的看向黑衣人,有些同情这四人的遭遇,觉得他们和自己挺像,都是被身边的大爷冒名顶替,坑的一塌糊涂。 “好,六个人,我全都要!” 杨修五指伸张,慢慢捏拢,像是下了个很大的决心。 胡云腾突然眼前一亮,笑着离开了密室。 苏武的人可以带走,那么钱和物呢? 四个黑衣人的存在,对苏武来说是件大麻烦。 如今自己帮他解决了这么大一个麻烦,拿些酬劳是应该的。 出城之后,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不过胡云腾并不急着找钱,而是和昨晚一样,在老地方先睡了一觉。 等第二天卫兵们都去打卡了,这才开始翻箱倒柜。 找钱原本不是一件容易事,好在苏武能藏身的地方,就这么一个营帐,能藏钱的地方就更少了。 最终在苏武的床榻之下,找到了这位龙城副将的全部家当。 一眼望去,和床榻一样大小的洞中,整整齐齐的叠满了秦元和汉币,怕是一辆马车都拉不下。 “做个副将,就这么壕?”胡云腾惊讶不已,随即兴奋道:“果然是打土豪来钱快。” 这个时候,胡云腾恨不得把其他副将的家里都扫荡一遍,最好连飞将军家一起扫了。 他不知道,这是苏武一千多年的积蓄,虽然称不上富可敌国,在龙城绝对没有第二个人比得过。 就连飞将军也不行。 飞将军虽然也不乱花钱,但是下人、婢女一大堆,再加上妻子的花销,结余并不多。 不像苏武,孤家寡人一个,几乎没什么开销,所有的薪水都能攒起来。 这边的世界不像地球上那样,有通货膨胀,薪水是千年未变,所以苏武攒下来的钱,确实是一笔巨款。 “黑鹿,去杂货店买点袋子来,再搞两辆推车!”胡云腾欣喜不已,抓起一把汉币塞到黑鹿手中。 阿扎族人也从没见过那么多钱,不过他们身份低微,就算见了钱,也不敢有太多的想法,老老实实的去买袋子。 等黑鹿买来袋子后,胡云腾按照前世的习惯,一百张一摞,把秦元都叠放整齐了,足足有八千多摞。 “八千多万秦元!好家伙!”胡云腾满意的拍拍手,开始往袋子里装钱,一个袋子只装得下两百万,这一装就是四十多袋。 起初,他装的还很起劲,每摞钱到手都要摇晃几下,后来,越来越没劲,就像砖头一样往袋子里丢,装到最后,胡云腾对钱彻底的失去了兴趣。 剩下的汉币,全都交给阿扎族人整理,他则找了一个安静的角落,解开绑在腿上的布条,检查起脚踝处的能量来。 金鱼的颜色已经非常淡了,不仔细看,都快看不出了。 “能量消耗的有点快啊!”胡云腾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回想着这两天发生的事情。 第一条金鱼,在和霍去病的搏斗中,消失殆尽,自己总共出了两招,一刀断水和侧踢苍穹,用的都是全力。 第二条金鱼,主要消耗在愁上愁酒肆的包厢内,接荆轲的一匕,还有斩向老板娘的那记迎风一刀斩,这两下也都是全力施为,至于在苏武营帐里对付黑虎四人,以及李敢家门口挥出的两刀,出力并不多。 这就说明,如果是全力施为的话,金鱼的能量只够两下。 太少了,得补充一下,明天可是出城的日子。 想到这里,胡云腾让人去买了一些活鱼回来。 这一次,他没有把鱼整条吞下去,而是咬住一颗眼珠子,“嗞溜”一声吞进了肚子。 和前两次一样,一股极为强大的暖流在体内乱窜,就像是一条粗壮的泥鳅 不一样的是,这次除了凉凉的类似胃酸的液体,还有一股热流,从脚踝处流出,顷刻间将泥鳅抓住,狠狠的往下拉。 没多久,泥鳅就不动了,像是臣服了一般。 胡云腾低头望去,脚踝处多了半条鲤鱼,体内的能量也充实了许多。 “还能这样搞?!” 前两次吞食金鱼,都是受尽痛苦、生死一线,特别是第二次,整整僵直了一个晚上差点把命交代在护城林内。 这次竟然一点痛苦都没有! 幸福来得这么突然,让他有些措手不及。 真是太好了。 那就多补一点,反正鱼又不贵。 即便贵,胡云腾也不心疼。 有钱! 怕什么! 只是这能量和钱一样,需要有袋子装。 胡云腾的身体就是袋子,当四条鲤鱼下肚后,再吃进去的眼珠子,就会从脚踝处掉出来。 很明显,身体里的能量已经装满了。 “可惜了。”看着地上的鱼眼重组起了身躯,胡云腾略微感叹了一下。 就像在一个遍地都是黄金的地方,两只手却抓不了多少。 不过,这种小小的失落,他很快就释然了。 鱼又不是稀缺品,能量不够的时候,补充就是了。 胡云腾绑好脚踝处的布条,将鱼和钱袋放在一块,开始憧憬明天的日子。 同样在憧憬的,还有飞将军府的李敢。 这位猛虎一般的将军站在大殿的窗前,目眺远方,腰间别着一把很奇怪的刀,刀无鞘也无锋,刀刃处只有数不清的锯齿。 他的身后,飞将军轻抚着颚下的山羊胡子,眼神深邃。 “爹,他真的会来吗?”李敢的声音激动的有些颤抖。 飞将军没有说话,只是冷哼一声,哼声里透露着无比的自信,以及满满的不屑。 就像一只成年猛虎,面对一匹曾经欺负过它的老狼时发出的哼声。 毫无疑问,老狼在猛虎面前不堪一击。 李敢抽出锯齿刀,刀身竟然是绿色的,不知道由什么物质打造而成。 他咧嘴一笑,露出森冷的牙齿。 “那就好,锯魂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在这个世界上,将人杀死不算什么惩罚,真正痛苦的是让人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偏偏又死不掉。 锯魂就是这样一把神奇的兵器,凡是被它伤到的人,只要头部不被破坏,六小时内死不了,就像先前晓花头部的滞留针一样。 除此之外,被这种武器杀死的人,重组身躯后会留下永不磨灭的伤痕,杂家刘安就曾被类似的武器伤到过,导致脸上有条蜈蚣般的伤痕。 李敢拿出这把得来不易的兵器,就是要让他的仇家,痛苦百年、千年! 看着儿子兴奋的样子,飞将军微微点头,又轻轻摇头:“他们只是走狗。” 李敢一手握刀,一手握拳,猛地转身,眼神凶狠无比:“他若是没了走狗,连一条狗都不如!” 飞将军这才笑道:“所以,明天我们不是主角。” 李敢悻悻的收刀入腰,心里仍是不愿放弃:“父亲,就不能让我先出口气?” 飞将军双手放在儿子的肩头,沉声道:“千年了,这样的机会才出现一次,你要懂得珍惜,学会取舍。” 李敢长叹一声,重重的点了点头,冷声道:“千年等一回,逐狗千里外。” 。。。 酒肆之上,雪白的风帆后面,绿衣姑娘一人独坐,意兴阑珊的听着包厢里李碧慷慨激昂的声音。 “诸位,刺杀李广,杀进龙城,就在明天!” “不要问为什么?也不要问该怎么做,问就是不知道!” “上头的两位说了,干就是了,赢了汉城嫩模,输了城头烽火。” “以储酒室的啤酒桶为信号,酒桶炸裂,不惜一切代价击杀李广!” “电网的事情,无须你们操心。。。” 汉武街上,暮色里,有一位盔上有红缨、额下留白须、身上披青袍的威武老人,牵着一匹白马,悄悄的走进了汉武殿。 街上静悄悄的,霍去病的先锋八骑守在两边路口处,不许任何人靠近。 汉武殿大门打开的时候,刘彻更是亲自站在门口,对着老人热情拥抱:“你来了,好久不见。” 老人激动的闭起双眼,脸上流露出温馨的笑容:“是啊,差不多有千年没回来了。” 刘彻也是热泪盈眶,拉着老人的手,一起走上汉武殿的钻石台阶。 台阶很高,两人慢慢走着。 “真的不用亚夫来帮你?”刘彻言语之中有些担忧。 “放心吧,我来了,您就甭操心了,再说龙城之内,还有公孙敖和赵破奴。”老人宽慰着,一起走入了大殿。 大殿之外,一袭飞凤袍的霍去病,面色肃穆的守在殿外,手中是一把绿色长矛,矛尖如蛇弯弯扭扭,恰似一条吐信的竹叶青蛇。 大殿之内,刘彻笑得很开心:“有大将军一句话,朕无忧矣。” 在汉武殿,能被刘彻称为大将军的,只有卫青一人。 但是在汉一城,也有一位大将军,和一位帝王,除此之外,还有一位看上去仙风道骨的老人。 老人脱下脚中的鞋仔细打量着,最终摇了摇头,对凝视着他的大将军和帝王说道:“刘彻动手太快,我们赶不及了,只能寄希望于颜悦。” 卫子夫去龙城的消息,是一天前传过来的,而结义大典就在明天,汉一城想做出好的应对实在是来不及,就连这位刘邦手下聪明绝顶的军师张良也束手无策。 刘邦看向大将军韩信,叮嘱道:“祭坛的能量不要断,前线部队往前三十里,挑衅一下秦军。” 韩信领命而去。 张良穿好鞋子,轻叹一声:“陛下,何苦如此。” 刘邦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一丝痞气:“孙孙子让我难受,他也休想好过。。。” 最后,在龙城之外的阴山之上,无数匈奴士兵人头攒动,有位年老单于,手持胡笛,吐着白烟,大声宣布:“明日攻破龙城,所有人脱离阿扎合族,率先攻入龙城者,赐兰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