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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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霁直接给了他一个大比斗,让他滚。 回到两人对话中来,凌霁的眸光黑沉深邃,一瞬不瞬地看向季荞,这让她很有压迫感。 “这是你的误解。”季荞说。 他大步走过来,坐到床上,床垫立刻往下一沉,他倚靠着床板坐着,面向她,准备好好听她说。 季荞说:“我是跟他一块去过歌舞厅,但是是好多人一块去的,我只是好奇去看看而已,我不喜欢那种地方,以后也不会再去,而且凌跃进觉得他的舞姿把所有女同志都迷住了,但我觉得他跳得特别尴尬,尴尬到没眼看。” 凌霁想也许她说的是心里话,这些天据他的观察,她喜欢安静。愿意安静打金的女人可能并不喜欢歌舞厅。 他伸出修长手指去解衣领处一丝不苟系好的扣子,一颗、两颗,还顺手扯了一下露出脖颈的肌肤,淡声说:“继续。” 季荞视线从他脸上往下移,移到他精致的喉结上,抿了下唇又说:“我看凌跃进那身打扮我就觉得闹得慌,我不喜欢他那样不靠谱的,说是做生意,谁知道他整天都干啥,他要是我儿子,我上去就给他一个大比斗。就想安稳过日子,非要比较的话,我还是更喜欢你这样成熟稳重的。” 凌霁身体迫近,眸色沉了两分,说:“你是说我老?” 他不是断章取义,原主确实嫌他年龄大,嫌他是个老古板,不像凌跃进那样潇洒时髦,经常出入歌舞厅等时髦场所。 但她必须为原主澄清,原主根本就不喜欢凌跃进。 季荞憋着笑:“嗯,我就喜欢像你这么老的。” 凌霁:“……” 第11章 季荞莞尔,直接从被窝里钻出来,坐直身体说:“凌教授听不出来我在向你表白吗,你怎么判断出我嫌你老了,你阅读理解不合格。” 凌霁听她反驳的语气也软软糯糯的,觉得她像一只奶凶奶凶的炸毛小猫咪,伸手把她的被子拉起来给她披在身上,被角交叠好,只露出她莹白如玉的小脸,勾唇道:“你真的在向我表白?” 季荞的话真假混杂,很难分辨出哪句是真心话。 他现在离得近,骨节分明的大手还压在被角上,高大的身形遮挡住暖黄的灯光,将她笼罩在他的阴影里,好闻的男性气息笼罩着她。 季荞觉得呼吸都有压迫感,点头:“嗯,凌教授。” 凌霁唇角的笑意明显一些,说:“那我信了,荞荞。” “我比窦娥都冤,反正你们所有人都不能认为我喜欢凌跃进。”季荞说。 他的心忽而一松,视线落在她嫣红的唇上,语气严肃起来:“季荞,你多亏没嫁给凌跃进,他配不上你。” 季荞认真点头:“我觉得也是。” “早点睡吧,荞荞。” 等凌霁洗澡回来,小夫妻俩躺在床上安静睡觉。 季荞睡不着,还在想书里的情节,最近她陆续能了解到书里的内容,她说:“凌跃进跟左向红肯定成不了,左向红不会嫁给他。” 听出她声音里的兴奋,凌霁立刻又提高警惕,他本来规规矩矩地躺着,这时抬起上半身用手肘支撑悬在她上空,脸部贴近,声音低沉:“怎么,他跟左向红成不了你很高兴?” 黑暗中,季荞立刻感觉一股压迫感袭来,知道他又误会了,季荞眉心微凝:“合着我跟你说了那么多都白说了,我为什么高兴,就是希望凌胜利能找到更好的对象。” 他的身体又往下迫近,微沉的呼吸洒在她脸上,声音沉闷:“看来你比我这个二哥还关心他。” 季荞:“还跟你说不清了是吧。” 她突然伸出双臂,合拢勾住他的脖颈,向下用力,黑暗中精准找到凌霁的肩膀,嗷呜一口咬了下去。 凌霁猝不及防压到季荞身上,然后肩膀传来闷痛,不由得发出压抑的闷哼。 这丫头力气大得很,死死地搂着他,还不撒嘴。 凌霁:“……” 第二天一大早,小夫妻俩发现大家的眼神都有点怪,凌霁问道:“你们这是啥意思?” 凌胜利打趣道:“想不到老二这么能折腾,昨晚叽里咣啷哼哼唧唧的动静整栋楼都听到了,还是年轻人体力好,感情好。” 凌霁瞥了季荞一眼,看她正抿着嘴笑,沉默了几秒才解释说:“昨晚我们俩打架了。” 凌胜利:“嗯嗯,我们相信。” “真的是打架。” “嗯嗯。” —— 农家小院,五间半新不旧的瓦房,东侧是厢房,西侧有猪圈鸡圈,干净整洁。 季家父母收到季荞的来信高兴得不得了,季母拿着照片赞叹:“咱们闺女跟女婿多般配啊,多好的一对儿。” 季父去抢照片,说:“你都看了半天了,快给我看看。” 仔细端详着照片上的两人,季父说:“咱姑爷长得可真精神,闺女也越来越标致。” 然后他们又凑在一块儿看信,季父大声把信念出来,季母听得几乎要热泪盈眶,说:“老季,咱闺女说喜欢凌霁,小两口过得挺好。” 当时他们是给凌家提前写了信才带季荞去北城,更多自愿在叩抠君羊武二四旧零八一久尔凌家热情邀请他们过去,也没提凌跃进有对象的事儿,等到了北城他们才知道宋义兰非常喜欢季荞,想要季荞嫁给自己的二儿子。 宋义兰还说要是季荞跟凌霁成不了,就认她当干闺女,把她留在北城,给她找对象找工作。 季荞当时就嫌凌霁比她大八岁,可凌霁有别人没有的优势。 季荞是外地农业户口,按照北城的政策,就是嫁到北城也不能马上把户口调到北城,也不能农转非,工厂招工都不招农业户口,更别说是外地的,在军工厂最多干转不了正的临时工,也就是说就是嫁给凌跃进或别人,她的户口也不好解决,没有供应粮指标,只能买高价商品粮。 供应粮大米两毛一斤,商品粮就得六毛一斤。 季荞跟大多数农村人一样,都希望农转非。凌霁是他们学校的人才,他可以给媳妇调户口,季荞就答应了这门亲事。 夫妻俩知道闺女有想法有个性,很担心硬凑合的婚姻过不下去,这些日子一直担心闺女,收到这封信,他们的一切疑虑打消。 他说:“还是嫁给凌霁好,比嫁给跃进强多了,咱闺女喜欢他愿意跟他好好过日子就行。” “等他们几个回来,把信跟照片给他们看看。” “嗯,也告诉她大姑一声,她大姑肯定特别高兴。” —— 三个工友拿到她们的新手镯开心极了,原来他们黑不溜秋根本戴不出去的手镯重新焕发了生机,雪白锃亮,好看得很。 三人迫不及待地带上手镯,每个人都美滋滋的。 “这款式可真时髦,季荞,你的眼光可真好。” “衬得手臂都白了呢。” “跟季荞手上的镯子一模一样。” “手镯会不会再变黑?”一名工友担忧地问。 季荞说:“你们仨的银子纯度都高,保持清洁干净,正常佩戴的话不会变黑,不过变黑的话拿过来我给你们清洗,咱们工友的话清洗不收钱。” “季荞你可真爽快。”工友说,原先季荞给他们的印象是漂亮但不爱搭理人,但现在印象大变,觉得她随和好说话。 “不少人都等着我们的镯子呢,等我们回去一宣传肯定很多人到你这来打金。” 很快,季荞又上了军工厂新闻头条,之前他们怀疑她根本就拿不动锤子,质疑她只是误打误撞给贾瑞雪打的镯子好看,可现在,虽然作品不多,但大家都传说她打的镯子超级精美。 甚至,众工友的说法非常夸张。 “季荞长得那么漂亮,她有审美眼光,打的首饰也肯定好看。” “季荞的眼光跟手艺都好,听说她学了很多年打金,她师父的手艺就特别厉害。” 他们的一致结论是,季荞人长得美,手艺好,打的首饰跟她人一样美。 大家都使劲搜罗家里的金银想去验证下季荞的手艺。 就这样,季荞接到了越来越多的订单。 —— 这几个周日凌霁都在店里陪季荞,大多数时候他坐在门口的桌椅边写写画画。 他已经习惯了季荞的喷□□呲呲的声音,还有单调的敲敲打打的声音,在他听来都是美妙的音乐跟伴奏。 还有她埋头专注工作的样子很美,让他觉得她手里的金银都是有灵性的,它们在她手里重新焕发光彩,变成艺术品。 觉察到他在看她,季荞放下手中的刻刀,抬头,正好跟他四目相对。 “季荞,这活儿你还没干腻吗?”凌霁问。 季荞唇角扬起:“这是我的爱好,怎么会腻呢,你是总陪着我,腻了吗?要不你回家,我自己在这儿就行。” 凌霁忙说:“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 当初,他对突然闯进他生活中的女人确实不太适应,甚至有点烦,但这么多天,他一直看她工作,陪她工作,也没腻,反而从跟她的相处中,得到了一点点乐趣。 “我曾经担心你坚持不下去。”他说。 就是现在,他也无法预计她能不能一直干下去。 “我当然会坚持下去,我的目标是制作很复杂精美的艺术品,做出色的金银首饰设计师,以后我还要开店卖金银首饰,我不想单纯做个打金匠,就像那些打金的老大伯一样,一辈子敲敲打打做重复的枯燥的工作,那样我会变成打金老大娘。”季荞说。 她现在对凌霁有足够的信任,愿意跟他说自己的理想。 看凌霁专心听她说,她又说:“光做打金匠路是走不远的,甚至一旦社会发展,工厂可以生产各种款式好看的首饰,打金匠可能就不被时代需要。” 凌霁内心微动,凝神看她,她的神态从容,语气平静。 原来她有计划,有想法,有理想,对未来有规划,他不由得对这个十八岁的姑娘刮目相看。 原来他之前并不是真正了解她。 原先他甚至认为她跟凌跃进是一类人,只不过是暂时乖乖地蛰伏着,等有机会就会露出跟凌跃进一样的本性,看来这真是天大的误解。 看他神情专注做思考状,季荞扯出一个大大的笑脸,问道:“怎么,你觉得我的理想假大空不切实际吗?” 凌霁连忙否认,说:“怎么会呢,你有理想有规划,这点比同龄人强得多,你还年轻,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去实现理想,但是我想,你既然有理想,为什么不趁着年轻多读点书,多读点书会让你的人生有更多的可能性,会让你更好的实现理想。” 他没有错过季荞脸上一丝一毫的表情,加重语气,每个字都格外清晰,他问:“季荞,你没想过再参加一次高考吗?” 看季荞似乎对他的这个提议很惊讶,他马上补充:“其实你不用放弃打金,可以一边打金一边准备高考,再复习一年说不定你可以。” 他以前也没想过这个问题,不过是知道季荞是有理想的人才临时有了这个想法。 季荞神情有点懵:“你想让我考大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