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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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陆希这边用的就是约翰的能力,长长的树根钻入土中,硬是把泥土挤出来,只需要再有几个人把土运走就行,就连最后固化井壁,也可以直接用植物根须卷着砖石下去。 只不过,没几个骑士会愿意用自己的能力来打井,尤其还是给平民们打井就是了。 然而海风郡的地下水脉也是苦水居多,据市政厅的统计,城里一共新打了十二口井,只有两口井上来的是甜水,出水量还不算多,其余的,仍旧都是苦水。 当然,平民们是不嫌弃的,反而觉得多了这许多水井,用水都更方便了,问起来都是感恩新领主,感恩骑士大人,感恩市政厅。唯有陆希直叹气——苦水怎么喝啊…… 当然,如果有万能的劳拉在,把苦水里的杂质去除就行了,然而劳拉至今只有一个,哪儿能管得了整个海风郡呢? 陆希沉吟了一会儿,拿过一张纸:“安排建净水池吧。”什么反渗透膜她是搞不出来,目前来说只能用最简单的办法——石英砂与活性炭过滤。 说起来最好的活性炭材料似乎是椰子壳,这不是跟南联邦又有生意了吗? 另外,陆希预备在海边建几个海水淡化池。现在她有了能做薄膜的火棘果胶,利用阳光来蒸发海水制取淡水也能做到了,而且除了多占点地方之外,这其实比净水池都简单。 市政厅的人当然是连声答应。这些人大部分是陆希从长云领带出来的,少部分则是海风郡原先的管事,前者是铁杆自己人,后者是她从瘟疫和魔兽登岸里救出来的,对她的话当然是当成圣旨一样,就算不明白净水池和淡化池究竟是做什么的,也不妨碍他们马上就组织人先建起来! 海风郡虽然在那场灾难里损失了不少人口,但现在不管是罐头厂还是码头上都用起了新工具,劳动效率大大提高。而且能活下来的还是青壮居多,其实在劳动力上损失并没有那么大,不管要搞什么工程,市政厅还是能调集人手的。 海风郡的人现在对于市政厅的招募也十分积极。如今大家都知道,市政厅招募就是女公爵要用人,这不像要给领主服的徭役那样是做白工,而是有报酬的,干得越多,报酬越多。女公爵比那些商人可大方,一样是卖力气,当然是卖给女公爵更划算了。 有这样的想法,市政厅就没有干不成的工程。 当然,这事儿高兴的是平民,但有些商人心里可就不痛快了,因为这样一来,他们想用人的时候也要提高薪水,否则说不定就招不到足够的人手,这不是变相给他们增加了用人成本吗? “沙尔特商会的副会长,就抱怨过这件事……”市政厅商业部的部长是跟这些商会接洽的,抱怨自然都是说给他听,“听他的意思,想在南联邦那边建海港。” 南联邦如果建起海港,沙尔特商会的船自然是从南联邦走,到时候海风郡的码头可就收不到他们的租金了,也别想他们再在海风郡消费。 陆希一听就明白,这是在威胁呢。 “其实算算成本就知道,码头使用工具之后,他们需要雇佣的人手也减少了,哪怕在单个人身上的开销增加,整体计算也不会有什么大变化。”这蒙谁呢?不说别的,单说运货用上了小推车和滑轮起降,这些船装卸货物就不再需要原先那么多人,而且小推车的租赁费是搬运工人自己出,各个船位上的滑轮也就只收那么一点儿租金,仔细算起来哪儿就给这些大船增加什么负担了? 不说别的,这些大船以前搬运一些贵重且沉重的物品,用的都是炼金装置,那个成本是多少?使用的时候消耗的魔晶又值多少钱?而滑轮只需要人手一拉就行,用起来要多省有多省。 陆希随口就给商业部部长算了一笔账:“他们不过是以前用惯了便宜的劳力,一枚铜币都不想多出罢了。至于整体的好处,他们就不吭声了。说不在我们海风郡消费,他们去南联邦海港,能吃到我们这儿的套餐吗?再说了,在南联邦走船容易,船上卸下的货他们卖给谁?南联邦那些小国当地是吃不下的,还不是要往外运,到时候运货又要走什么路?走陆路,南联邦的路好走吗?走水路,无非是南联邦出小船往外运,少不了还得走我们的海港。” 总结起来一句话:沙尔特商会就是在吓唬人。不说换一个陌生的地方走货有多不方便,单说南联邦气温更高,到时候那些海鲜下了船,单是要保存就得比在北方更费心思。保鲜神术难道不花钱的? 商业部部长原先也就是青石城堡的一个管事,虽然算是毕维斯的得力助手,跟着他跑过很多地方,但却从没自己管过海风郡这么大的地方。陆希提拔了他,他也是战战兢兢,唯恐自己干得不好,让海风郡的税收减少。 沙尔特商会又是海风郡收入的大头,所以他被沙尔特商会威胁,心里难免就有些怯了,自然落了下风,这些细账就都没想到。 陆希倒是也很能理解他,毕竟她看的是整个海风郡的收益,但对商业部来说,海航占他们最大的一部分业绩,怎么可能不患得患失。就算让毕维斯亲自来,估计他也不能不把沙尔特商会带来的收益放在眼里。 “你是长云领的老人了,知道我对教会的态度。”陆希索性再给他吃颗定心丸,“像沙尔特商会这种本来就跟教会联系紧密的组织,假如减少跟我们做生意,我是绝对不会怪你的,否则我也不会拒绝教会再来海风郡了。我的目标,就是要让大家知道,不用求着教会,也能出海挣钱。所以你的目标,就应该放在那些中小海商身上,在这里我不看每条船能带来的收益,我会看你笼络了多少中小海商。” 她都把话说得这么明白了,只差说出“宁愿不挣钱我也要弄死教会”,商业部长顿时感觉自己有了主心骨:“其实之前奎因小姐有过一个建议,建议把我们的一些商品,跟码头租用——那个,捆绑出售。比如说沙尔特商会如果不用我们的码头,那就不卖给他们维生素片或香皂什么的……” 只是当时他觉得这样一来连货物的销售额也会下降,所以没敢答应。毕竟那个维生素片是专门治远海病的,就是沙尔特商会这种大海船出海时间最久,他们是维生素的最大买家才是。 “这办法很好!沙尔特商会想威胁我们,我们也可以威胁他们。不用怕维生素卖不出去,这东西的用处可不仅仅是治远海病。”陆希一边说,一边开始琢磨是不是该正式给翠茜·奎因一张聘书,毕竟在某些方面,这位子爵家的大小姐十分敏锐,且敢于行动。 就是不知道奎因家会不会愿意自己的女儿出来“抛头露面”,毕竟这种工作跟在舞会上露面可不一样,对于翠茜找丈夫是半点助力都没有的。 当然,陆希敢肯定,翠茜对找丈夫并没多大兴趣,所以这个招聘应该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先把人弄来当个商业部顾问呗…… 只不过现在白浪湾也在春耕,翠茜大概是脱不开身,还是等忙过这一阵吧。 白浪湾因为靠海,土地多有些盐碱,每年的粮食收成都十分让人无奈。对此陆希也很无奈,盐碱地她也没有办法,索性今年就不让白浪湾再种什么小麦豆子,而是把大部分田地都种上了甜菜,剩下那一部分离海远一点的,就统统种了红薯。 除了奎因子爵一家,平民们都不知道自己种的居然是产糖的作物,还以为是某种萝卜。虽然这显然不能当粮食吃,但他们家里现在的收入都不少,从长云领买粮食吃也可以,所以也就老老实实种了。 只有奎因一家,眼看这片盐碱地就要变成产糖地,仿佛看见了满地的金币,都紧张起来,生怕这种新作物不适合自家这贫瘠的土地,对春耕简直是重视而又重视,一家子都投入进去了,以至于都顾不上跟着陆希来看养猪场。 是的,陆希这次赶在社交季之前来海风郡,主要目的还是养猪场。 养猪男爵——咳,安菲男爵对于这桩生意十分热心,赶在芽月就送来了第一批刚刚断奶的小猪仔。 这些小猪跟陆希从前见过的那种良种猪仔自然是不一样的,毕竟安菲男爵也不懂什么选育之类,只不过就是最开始的时候抓了野猪来喂养,还是半散养的。 所以这些小猪即使长大,体型也基本跟野猪差不多——前半身壮实,肌肉多而脂肪少,不会像现代良种一样肥嘟嘟的,出肉率自然也没有现代种高。 但毕竟也是养了好几代的,这些小猪野性也没有那么大,倒是看起来很结实,一副不太容易得猪瘟的样子。 虽然抗病性应该不弱,但养猪场还是预先好好打扫消毒过,毕竟圈养这东西跟散养不同,还是小心为妙,不然一死就要死一窝的。 安菲男爵是亲自送猪来的,来了之后他先是惊讶于这个养猪场的规模,随后就发现养猪场所用的建筑材料与众不同,最后则发现——好像这个养猪场的员工也有点与众不同…… 养猪场的员工,当然基本都是霉菌沼泽的魔族,当然选的是等级最低,外形也跟普通人差异最小的那种。比如说像小鹿角,只要在头上缠块布挡住自己的小角,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孩子。 安菲男爵倒是没发现这些员工包头布底下的秘密,虽然他也有点奇怪为什么这些人都是麻布包头——要知道麻布也要钱买的,这些养猪的——他猜测八成是奴隶,居然能奢侈到不但有麻布衣服穿,还能额外用布包着脑袋的吗?难道是怕冷? 这么一想,安菲男爵这合作挣钱的心就更盛了。假如长云领的奴隶都能用上麻布包头,那女公爵得多有钱才能这么“挥霍浪费”啊!跟着这么慷慨的人,从手指头缝里漏下点来,也够他的好处了吧? 就是这些人,似乎力气大得有点不一般,哪怕是孩子也能轻松地搬起那么一大袋的东西——话说那是什么东西,怎么看起来像是被压扁的豆子?为什么豆子堆在猪圈旁边,难道是给猪吃的吗? 安菲男爵瞳孔地震!猪都能吃豆子了?那人吃什么?女公爵的慷慨简直是超过了他的想像了。 “男爵——”陆希把五十头小猪看了一遍,笑吟吟过来跟安菲男爵打招呼,“这些小猪看起来不错。” 安菲男爵指望着养猪挣钱呢,哪里敢怠慢:“是的,都是挑的最健壮的小猪,按照您的吩咐,大部分是公——猪……”他小心翼翼地看了陆希一眼,发现她没有对这个粗俗的词汇露出什么不悦,这才敢说下去,“喂奶满了28天的。” 一般来说,他养猪是比较喜欢母猪的,因为母猪可以下仔,而公猪长大点儿就野起来,还会相互争斗,有时候甚至因为打架死掉。但女公爵却特别提出她多要公猪,让他只要留几头做种,其余的都送过来。 这要是长到成年,不得打成一团吗?而且公猪的肉比较硬,味道也比较重——坦白地说就是有腥骚味儿,这真能卖给贵族或是大商人吗? 这些问题在安菲男爵心里盘算了好些天,但到了当面他又不敢问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问了之后,那个答案可能不是他能承担的。 但是契约上又写得很明白,第一年女公爵会按他送来的猪仔数量给钱,也就是说哪怕这些猪都养不大,他到手的钱也不用再还回去。 而到了第二年,他就可以选择是卖猪仔,还是直接与女公爵合作,共同投入资本,共同分享利润了。 所以安菲男爵最后还是没有把问题问出口,而是向陆希保证再过几天他至少还能送五十只小猪过来。并且他已经吩咐手下的奴隶都学习了《母猪产后护理》,争取过几个月能让母猪再次发情,到秋天的时候再生小猪。 事实上那本《母猪产后护理》他也看了,毕竟奴隶都不识字,他只好自己先学了,再教给奴隶。反正看完之后,他觉得自己也能上手养猪,并且让猪一年怀两胎了。 不过等他激动地说完之后,才发现自己竟然又粗俗地说出了“发情”、“怀胎”之类的词汇,不由得吓了一跳,连忙向女公爵道歉之后便麻溜地走了——再待下去,他怕自己会更失礼。 然而熟悉野猪习性的也不只他一个,等他一走,陪着陆希出行海风郡的丹尼尔就没忍住开了口:“公野猪很容易打架,把它们养在一起可能会有些麻烦……” 陆希转头对他微微一笑:“没关系。我有特殊的解决方法。” 第343章 新的春天(四)、国王好像瘦了不少啊 丹尼尔, 连同在养猪场工作的所有魔族,一起参观了女公爵“特殊的解决方法”。 离开的时候,男性们都是下意识地夹着腿的。 别问, 问就是后悔, 非常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好奇心那么重, 非要去看那个解决方法…… 对丹尼尔来说, 这已经是第二次后悔了,心情跟在那个村子里,看见大家一起拉——哔的时候是一样一样的。 他简直痛恨自己为什么不长记性,要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呃,也许这也不能怪他,毕竟治肚子疼和养猪不能算是同一个地方。 更糟糕的是, 尽管他后悔, 但还是忍不住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切掉蛋蛋就能解决打架问题呢? “不仅是解决打架问题哦——”陆希切了好几十个蛋蛋,心情愉快, 仿佛看见了几个月之后香喷喷的红烧肉、糖醋里脊、炸排骨、九转大肠、卤猪心猪头猪舌头, 于是很高兴地向丹尼尔解释, “公野猪之所以好斗,肌肉多脂肪少,肉有难闻的味道, 都是雄性激素的问题……” 她这么愉快,看在丹尼尔眼里真是心情复杂, 不过听到最后, 陆希开始描述各种猪肉美食的时候, 他就不复杂了:“会比野猪肉好吃?” 野猪肉就是带着很重的腥臊味儿, 尤其是魔化的黑野猪,必须经过神术“净化”,否则就要把它挂起来“自然净化”,在其纤维变软之后,再加上大量的香料来炙烤,才能遮掩去那种味道。 当然,从前丹尼尔觉得有烤肉吃就挺好了,即使有点味道,也算是一种特殊风味。但是陆希来了之后,看见厨房里挂起来“自然净化”的野猪肉险些没疯,说什么都不肯吃这东西,甚至都不让奴隶吃。所有的“自然净化”肉都被扔进了堆肥舍——也幸好当时存货已经没几块了,不然厨房的人大概会心痛死。 总之陆希把“自然净化”的肉分类为“臭了的肉”,规定这东西只配扔进垃圾堆之后,就展示了另一种处理肉类的方式。 比如说,先研究一下魔化野兽的各种腺体,务必在分割的时候就把这些会散发气味的腺体清除干净。再比如说,宰杀的时候要先放干净血,烹饪之前还要先用热水把肉给烫一下。又比如说,使用姜、蒜和酒来调味,而不是一股脑儿把各种名贵香料往里头扔。 反正玫瑰城堡现在的烹饪水平那叫一个旧貌换新颜,大家吃了都说好,顺便还可以回忆一下,自己以前吃的那叫个啥东西…… 结果陆希现在说,猪肉还能更好吃? 丹尼尔自认绝不是贪口腹之欲的人——骑士嘛,哪能被这种低级欲望所左右呢?但是!丹尼尔听了都想吃…… “等着吧——”陆希拍拍年轻人的肩膀,笑起来,“再过几个月猪出栏的时候,让你们吃个够。” 不过她抬头看看湛蓝的天空,又不禁叹了口气:“就是今年这个气候——希望还是不要太旱了吧,否则猪也养不好……”圈养可不是散养,随便猪找到啥吃啥。圈养猪要消耗粮食,假如天气太旱,那些榨油之后的豆饼、味道发苦的橡子,红薯藤红薯叶,还有麦麸之类恐怕都有人抢着要吃,哪里还能轮到猪? “幸好生荒地那边开出了不少田……” 相比之下,倒是生荒地那一带水资源比较丰富,除了煤矿和砖厂所在地,陆希也鼓励邻近村子的人去那边垦荒,凡开垦出来的荒地,头三年免税。 虽说是荒地,但地力着实不错,而且靠近沼泽,在沼泽里挖点淤泥都能拿去肥田,十分方便。所以很有些自己村子周围没好地的人往那边去。也有家人在煤矿和砖厂干活的,索性也跟着搬迁过去,男人挖煤烧砖,女人就跟别家合起伙来开荒。 有些女人比男人还能干,有了铁犁,哪怕没有畜力,都能自己拉着犁开出几亩地来。陆希优先给这些新地提供马铃薯和红薯种子,将来收获之后,他们吃不了的,陆希这边都可以回购。 心里算计了一下生荒地的新田数目,再算算红薯和马铃薯的产量,陆希才稍微放下心来——哎,要是能找到玉米就好了。明明红薯、马铃薯、木薯和花生都跟玉米的原产地是一起的,没有道理这几种都能发现,玉米却找不到啊。 陆希觉得,她应该再去王都外面的皇家猎场好好找找,没准就有收获呢。 所以今年是一定要去王都参加社交季了。 事实上这个时候,王都的社交季已经开始了。毕竟并不是每个领主都会亲自关注自己领地里的春播情况,对他们来说那都是奴隶和平民们的事儿,反正有管事盯着,还不如早点启程去王都,看看新任皇家大教堂主持人举行的盛大祈福仪式。 王都城外是广阔的农田,一辈子在土地里刨食的农夫们,只有每年的这一天才能看到高贵的神官大人们。然而神官大人祈福的对象是这些属于国王的土地,至于他们这些种地的可不是什么主角,自然是要离得远远的,以免弄脏了贵族老爷们和神官大人们的靴子。 列文穿着红衣主教的长袍——这是用一种魔植的花瓣浸出的红色来漂染,再用特殊的神术处理过,使红色鲜艳持久,保证这位红衣主教一直穿到寿终正寝,这颜色也不会褪掉。 当然,这可不是说一位红衣主教就只有这么一件袍子了,就是强调一下圣城的布料就是好,日晒水洗都不带褪色的,想穿漂亮衣服的,还不赶紧向圣城订货吗? 好吧,不得不说,自从长云领开始推出丝绸与染色布之后,圣城的布料确实受到了那么一咪咪影响。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长云领那个布料的颜色居然也染得很牢,反正洗过一两水是不会褪色的。 对于大贵族来说这当然不算什么,他们反正也不会穿洗过的衣服,褪不褪色都不关他们事。但是对于小贵族和商人们来说,水洗不易褪色,价格还比圣城要便宜至少三分之一,那就很有吸引力了。 只恨长云领的布产量还不够多,否则他们会把家里全换上长云领的布料! 这个长云领也是奇怪,销量这么好的彩色布,他们还不赶紧把所有的布料都染上颜色出售呢?偏偏还要产出一些本色布料,卖给那些平民和小商人。 卖给那些人,能赚多少钱? 不过长云领行事奇怪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比如说他们一边卖着鲜美的海鲜调味汁,一边又卖廉价的咸鱼咸肉;一边卖精致的香皂和芳香晶浴,一边又卖不值钱的肥皂。这也就难怪有些大贵族——比如说德罗让公爵——会在背后说他家的东西买不得,买了之后就等于跟那些贱民用了同款,简直是自跌身价。 什么,你说调味汁是白浪湾出产的?别傻了,白浪湾现在都成了长云领的属地了,你看奎因子爵说过一句话吗? 然而德罗让公爵虽然是这么说了,可听说当初公爵夫人还买了长云领出的什么新娘套装的玻璃器皿啊,价格还很贵的! 啥?你说玻璃没有便宜的,所以不会用上贱民同款?那海风郡出的那种罐头,你吃过没有?人家就是用玻璃瓶装着的,卖得可比用神术保鲜的鱼肉便宜呢。 妮娜站在朱丽亚公主身后,静静听着再后面一些大小贵族窃窃私语,心里很有些骄傲。 对于这些贵族来说,“贱民同款”可能是极为扫兴的事儿,仿佛华丽的礼服被溅上了污泥,穿也不是,脱也不是。可是妮娜知道,这是她的朋友在践行着自己的主张,让平民阶层甚至是贫民也能过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