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书迷正在阅读:窒息(姐弟)、藏(1V1 校园H)、厮磨[娱乐圈]、野狗摘月(年下骨科,1v1,私生子x大小姐)、无冕之王、成人游戏系统:娱乐圈男色如云(H)、镌痕(1v1H)、我靠种田,在星际拯救人类[直播]、做了一个梦之后进入咒回世界、路人Beta他拒绝分化
喜欢这件事改变不了郑知夏的婚姻和未来,注定没有结果的单相思连让第二个人都知道都是不可饶恕的过错。 林霁点点头,淡声说:“那个人听起来像个瞎子。” 郑知夏噗地笑了,乐不可支地扶着额。 “不不不,他很好,是全世界最好的人,”他看向林霁的视线认真极了,“他不喜欢我这件事,是我有问题。” 林霁皱着眉,严肃地说:“知夏,任何人不喜欢你,都不会是你的问题,你应该换一个喜欢你的人喜欢。” 偏偏郑知夏心思恶劣,故意道:“比如说刚刚来送明信片的那个人?” 林霁沉默片刻,语气淡淡:“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喉间泛出明显的苦涩,郑知夏弯着眼笑,跟他讨饶:“错了错了,哥,你别生气。” 于是林霁又很无奈地叹气,说:“知夏,照顾一下我,老年人经不起吓的。” “瞎说,你年轻着呢。” 郑知夏自然而然地停顿,流畅地转换话题:“不过,我确实有在考虑换一个人喜欢,等到他结婚之后吧。” 林霁很轻地笑了笑,手里握着刀叉,慢条斯理地切牛排。 “这么喜欢啊?” “嗯,特别特别喜欢,”郑知夏也垂眼,“我还想过等他结婚的时候,要给他亲手做一束捧花。” 林霁目光淡淡,语气却依然温和:“为什么?” 郑知夏的脸颊因为咀嚼鼓动着,好一会后才含糊说:“不因为什么,只是一种祝福的方式。” 如果我此生注定求不得,那我希望你的婚姻能幸福。 林霁的手顿了顿,笑着说:“看来这三年,你经历了很多的事。” 这么沉重的话,怎么都不应该从郑知夏口中说出来——他那个活泼天真的邻家弟弟,什么时候开始被一个不知道样貌身份的人迷得神魂颠倒,非他不可的呢? 悠扬的小提琴曲在耳边流淌,片刻之后,郑知夏听见他说:“既然没有结果,不如现在就换一个有结果的人喜欢。” 心跳停顿的瞬间,刺痛漫上眼眶,郑知夏抬起头,脸色有些苍白,却依旧在微笑,他看见林霁平静的视线,很真挚很可靠,如同每一位关爱弟弟的好哥哥,又或者是有生死之交的好兄弟。 他不在意郑知夏喜欢的是谁,但他在真心希望郑知夏不被这段感情围困,不为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神伤。 于是郑知夏点点头,说:“好,我努力努力,再重新找一个喜欢的人。” 他的视线掠过林霁平直的眉,微微抿着的唇角,最后落在窗外白头的山和明净的天上。 他今年不过二十一岁,在七岁那年遇到的林霁,若是此刻便因意外死去,那么他的大半辈子都宿命般地和林霁走在一起。 人要怎么放弃自己的半生? 至少在二十一岁的时候,郑知夏得不到任何的答案。 作者有话说: 所以有时候会讨厌别人说,年轻时候觉得很痛苦的事只是一道坎,过去了就会发现不值一提,可在当下,那的确就是不可逾越的高山啊(叹气) 第15章 长夏 林霁坐在候机室,给自己的助理发消息。 “去查个人,叫裴如许,a大数学系的学生。” 郑知夏坐在他旁边,手里是一份中文报纸,不经意般侧过头,笑着问:“你这么忙啊?” “度假结束了,”林霁对他摊手,“新招的助理还没有适应我的工作节奏,堆压了很多事务等着我处理。” “飞机都还没到呢,”郑知夏夸张地哇了声,“哥,你这样让我还怪有压力的——比较起来,我实在是有些懒惰和颓废。” 林霁勾勾唇角,说:“暑假不就是用来颓废和快乐的?劳逸结合才是最好的生活状态。”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郑知夏歪着头,神色有些顽皮,“要是不够努力的话,我会被你远远甩在身后,然后天天被我妈说能不能向你学习的吧?” 林霁嗤地笑了,似乎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我有什么好学习的?我记得你也不是这么听长辈话的好孩子啊。” “所以是我主动想跟你学习啊。” 郑知夏说得轻描淡写,微微弯着眼笑:“你比我厉害,所以我把你当成努力的目标,这很合理。” 林霁静静地和他对视几秒,而后垂眼喝茶。 “做自己就好,不要和任何人比较。” 郑知夏忍不住笑他:“你这话说的,好像四五十岁的中年老男人。” 林霁不轻不重地拍了下他的后脑勺,道:“我就比你大了五岁而已,听话。” “哎!”郑知夏笑着去捉他的手,“我什么时候不听话过,当年人家都说我是你的小跟屁虫好不好!” 林霁也想起了那些依旧很鲜活的旧事——是在他刚上初中的时候,小学放学早,郑知夏会乖乖地坐在教室里写作业,等他放学后过来接自己回家,有时候也会跑到他的校门口等,一群初中生咋咋呼呼地走出来,他直接被淹没在人海中,踮着脚都露不出脑袋。 那时候的郑知夏长得可爱,柔软的头发和圆润的眼睛无一不像惹人怜爱的小狗,恶劣的初中男生总是坏心思想逗他,说他是马屁精和小跟屁虫,等林霁出来的时候早已跑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一个怏怏不乐的郑知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