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第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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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边冯素芬还在絮絮叨叨,小老太太慢悠悠地夹起一片鱼肉,在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情况下,放到招娣的碗中。 她状似不经意,淡淡地说了一句,“面子,是自己给的。配不配,也只有你自己说了算。” 刚刚被冯素芬那么说,都没有哭的招娣,听到老太太这话,却悄然低下脑袋,眼眶微微有些泛红。 苏清风听到这一番话,赞赏地给小老太太竖起大拇指。 老太太见状,有些得意地挑了挑眉。 只是等冯素芬回来的时候,老太太就把碗一放,冷言冷语道,“老二家的,今天你把碗刷了。” 冯素芬扒菜的手一顿,有些丈二摸不着头脑,“娘,昨天不就是我洗碗的吗?” 老太太淡定地瞥了她一眼,缓缓开口: “我看你脑子净是浆糊,也得用丝瓜瓤子好好洗洗。” 冯素芬脸上青白交错,有点委屈,想要说什么,但是老太太在这个家里,积威甚重,冯素芬就算不满,也压根没有挑战的念头。 她最终只能低着个脑袋,跟受气的小媳妇似的,迈着拖拖拉拉的脚步,走到厨房开始刷碗。 苏二强看到这一幕,目光在冯素芬的肚子上停留了一会,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但是终究还是叹了口气,转而眼疾手快地夹走了盼娣筷子中的鱼肉。 老太太见到自己亲生儿子,竟是这么一个上不了台面的模样,又窝火,又丧气,恨铁不成钢地骂了一句:“德行!” 对此,苏二强权当不知道,眼睛一睁一闭,一块无骨无刺的鱼肉,就吞咽下腹。 …… 现在是大白天,农村也不讲究关上门来过日子。 院子里的篱笆大敞。 就见村子里的一个淘小子,在篱笆外边探头探脑,“清风哥在吗?” 苏清风一听声音,就觉得耳熟。 等定睛望去,他瞬间认出,这小男孩,正是当初晚上,一起在老房子偷吃的“伙伴”。 苏清风招了招手,“在呢。饭吃了没?来我家对付一口?” 这年头吃食多么珍贵。 苏清风说这话,纯粹就是客气。 而这小子别看年纪小,但心里门清,自然不会傻到把苏清风的话当真,真凑上去讨嫌。 只是…… 他微微吸了吸鼻子,感受到空气中的那股子酸辣劲,心中默默感叹: 真香啊…… 真羡慕盼娣、来娣,能有个苏清风这样的哥哥。 哪像他们家里,几个堂兄弟之间,成天干仗,恨不得天天都抻着脖子,论个好坏,比个长短。 短短的一句话,这敏感多思的铁娃心中,已经闪过诸般念头。 但他面上只是摇了摇头,“清风哥,赵叔家的母狗产崽子了,你要不要去看看?” 苏清风从记忆中翻找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所谓的赵叔,就是村里的猎户,家里养着一条猎狗。 对于这个年代的东北猎犬,苏清风还抱有极大的兴趣,一时间也生出了几分小孩子的脾气,加快速度吃完了饭菜,抹了把嘴,匆匆道: “奶,爷,我去瞅瞅生狗崽子,晚上吃饭前就回来。” 老太太如今可是放心的很。 他孙子背着一个二等功,走在村子,别说被刁难了,就算有人拈酸吃醋几句,只怕族里面的七叔公就会跳出来,用他的拐杖狠狠敲人。 现在苏清风可是七叔公眼中的宝贝,振兴苏家的希望。 虽然说现在都是一个村,一个大队,一个公社,宗祠都被拆的差不多了。 但是在东北这种地方,尤其是这种山沟沟里,还遗留了一定的家族观念。 苏家作为村子里的大姓,平常吵吵嚷嚷,不算什么。 但是真遇到事,每家每户都得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 …… 约莫十来分钟的路程,就到了赵猎户家。 他家建在山脚下。 此时院里围着不少人,但更多的,只是看个稀奇,没想着真要换狗崽。 毕竟这年头,养活人都难,更别提还要养活一条狗了。 苏清风走过来的时候,村子里的婶子大叔,都自然地绕开一条道,口中打起招呼来。 “清风来啦?” “清风真伤快好了吧,不错啊,给我们老苏家长脸!” 铁娃看着这一幕,有些发愣。 紧接着他又兴奋起来。 还是清风哥有能耐! 村里嘴巴那么碎的婶子,遇见清风哥,嘴里居然也能吐出那么好听的话。 第85章 小狗崽子 铁娃心底的想法,苏清风可不知道。 他此刻的眼神,全黏在了院子里那条东北猎犬。 这猎犬浑身毛发浓密,即便是在分娩的时候,眼神也依旧凶悍锐利如鹰隼。 只一眼,苏清风便认出了这条猎犬的品种——鄂伦春猎犬。 这是一种智商极高,不喜欢叫,对待孩子亲近友善的东北护山犬。 同时,鄂伦春猎犬一般是东北老林子里,游猎民常用的猎犬。 此类犬,生性凶猛,性格刚烈,智商高,甚至敢和野狼搏斗,也是偷盗者极其恐惧的护山犬。 也不知道赵家哪来的路子,还能找到这么纯的鄂伦春猎犬。 苏清风看着这条母狗皮毛油光水滑的样子,一下子就知道赵猎户平日里,一定好生饲养着这条猎犬。 在这个人都吃不饱的年代,能有这么一条品相上佳的鄂伦春猎犬,就算是苏清风,也没有想到。 几乎在这么短短的时间内,他就有了养一只小狗崽的想法。 赵叔见苏清风露出一副感兴趣的样子,摸了摸后脑勺,憨厚一笑,“清风,你也来了?这次下的狗崽子不错,你要是喜欢,就拿一只走。” 哇…… 村里的小萝卜头,看了看蜷缩在母狗身下,哼唧哼唧拱着鼻子,嘬奶水的小狗崽子,又看了看苏清风,眼中的羡慕简直就要溢出。 一想到这些小狗崽子,将来能变成这条大狗一般,威风凛凛的模样,小萝卜头简直恨不得自己就是苏清风,差点就帮他点头,顺带着拿走这狗崽子了。 苏清风当然想要狗崽子,但是这一码归一码。 在他眼里,能用钱和物品解决的事情,还是不要用人情来解决。 毕竟有句话说得好……人情债,最难还。 他摸摸裤兜子,拿出一根散烟,递给赵叔。 因为是村子里,日常散的烟,也不是什么大前门之类的烟,就普普通通的。 可就算这样,在赵友粮眼里,已经是顶顶好的烟了。 他珍惜地摸了摸烟,终究没舍得抽,转而别在脑后,神色愈发和悦起来。 就见赵友粮憨憨一笑,“清风啊,你这多见怪。这狗崽子你随便挑,横竖放在我家,也养不活那么多狗崽子。” 苏清风一听,还真蹲下身子,认真挑选起来了。 他在这些小崽子中,挑了一只吃奶劲头最足,看起来虎头虎脑,机灵样十足的小狗崽子。 赵友粮看到这只狗崽子,顿时就笑了。 “清风,你倒是会挑,一下子把我这里最好的狗崽子挑走了。不过这狗崽还得吃奶,你打算咋办?” 苏清风心中的算盘打得啪啪响,“赵叔,我听说前段时间你打了只母山羊,还活着吗?” 赵友粮眼神一亮。 这母山羊在他家里养了好久。 刚开始抓到的时候,他特意捉活的山羊。 这活的母山羊,既可以挤奶,又可以吃肉,“换”出去的价格,可比死的母山羊高多了。 但是这年头,能吃饱都已经谢天谢地,谁还想吃羊肉? 这日子还过不过啦? 既然这样,赵友粮干脆养着,自己喝羊奶。 结果挤出来一喝。 妈呀。 又腥又膻。 这鲜羊奶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喝的。 于是……这母山羊就成了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鸡肋,一直养到现在。 此刻听到苏清风的话,赵友粮高兴坏了。 他搓了搓手,脸上的激动一眼就能看出。 只听得他开口:“母山羊活着呢。现在狗崽子还要喝奶,喝山羊奶也不是不行。就是这母山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