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书迷正在阅读:重生后被师尊攻了、美女总裁的最强高手、雄虫路人甲要当恋综主角[星际]、《着相》、全球进化后我辞职去种田了、我的初恋,发生在1928年的英国、[闪11豪鬼]家族战争、你的顏色、[综漫] 个性美杜莎,性别男、[排球少年同人] 谁家社恐是这么打排球的
结果就是被人哄着到了名为下关的地方,蹲在招待所门口,一直从上午等到傍晚,在大雪天冻得瑟瑟发抖,才不得不接受自己上当,被骗走了十五块的事实。 对于只有五十块家当的她来说,痛失十五块,可以说是极为惨痛了,更何况周围也找不到出租房子的,她只能拖着被冻僵的身体,按照爷爷给的地址,找到了程家。 直到现在再回忆,她依旧清晰记得自己当时的心情。 窘迫、不甘、羞恼、怨憎。 这些情绪的交织,让她觉得自己之前的坚持和倔强,都是笑话。她就像是努力撑着盔甲保护自己的刺猬,却又不得不拔掉尖刺,露出伤痕累累的身体寻求他人怜悯。 这也让她在后来面对程家人时,都抬不起头,甚至还下意识地去讨好程家人,以至于她完全忘记了自己来首都的初衷,最后稀里糊涂嫁给了程爷爷的二儿子,也就是故事中男主的二叔程景林,过上了外人口中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她不由自主地想起那本书里对自己的评价,忍不住叹气。 其实现在再去回忆过往,她也有点理解自己怎么会是一个小炮灰了。 明明每次都更好的解决方式,偏偏她只选择最差的那个。 人在自尊之前,首先要真的自爱,而穷途末路时的低头,并非是不自尊自爱,只是在给未来的自己一个重新昂首挺胸的机会。 她如今很清楚,现在的自己,没钱,没人脉,想要留在首都,想要调查清楚自己被顶替的学籍,只有借助程家的力量,但这不意味着她会选择跟前世那样接受程安国的指婚,嫁给程景林。 想到程景林,孟书婉心头就忍不住抽痛。 这种抽痛似乎是上辈子就刻在了灵魂里,是她哪怕再想忽略,也无法释怀的伤害。 就在这时,一道声音从对面传来。 “丫头,你是哪里不舒服?咋一脑门冷汗?” 少女小脸煞白跟纸一样,全身还在抖,一双眼睛却瞪得死大,眼珠子黑漆漆的很是吓人,让人看着很是心惊。 她死死盯着对面的中年妇女,忽然弯起了双眸,轻声说:“没事,抱歉,吓到婶子了。” 第4章 李春红一上车就注意到了坐在对面的姑娘,对方跟其他出远门的乘客人不同,她从始至终是一双眼睛望着窗外,神情淡漠,很是好看,还有一种李春红说不出来气质。 所以,李春红就在猜,对方肯定是个知青,还不是一般的知青,只有那种厉害的知青才会有这种气质。 李春红是个善于钻营的人,秉着广交朋友广结善缘的原则,万一对方很厉害呢,那要是能认识,指不定未来能用得上。 她一直留心着对方,想等到机会就搭讪。 这不,机会来了。 她自然不会信少女所说的没事,没事咋可能会突然脸色发白,满头冒汗,这样子看着,倒像是那种没吃饭饿过头的样子。 李春红眼珠子一转,立马摸出了一颗水果糖递过去,“我瞧你像是没吃饭吧,吃颗糖垫一垫,会好受些。” 糖是很普通的水果硬糖,橘子味。 这还真是跟前世一样。 孟书婉其实是有想过不搭理李春红,可看着满眼算计的妇女,她忽然就改变了主意。 有些人,不吃到教训,是不会悔改的。 少女勾了勾唇,小脸白生生的,看起来乖巧可怜,声音也透着一股柔弱,“谢谢婶子,我确实是着急赶车,没顾上吃饭。” 她拿起了那颗糖,剥开,入口是浓郁的橘子味在口腔爆裂开,这样直接刺|激的味道,是最劣质香精才有的,已经很久没吃到过这样的水果糖了。 她甚至莫名有些怀念。 李春红是存了试探的心思,这颗糖就是敲门砖,要是对方连糖都不接,那就证明她是个不好相处的人,毕竟这种路途上的偶遇,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联络感情,那自己就没多大必要继续贴热脸。 现在这姑娘不仅接了,还好声好气的同她讲原因,这就证明,这姑娘性子软和,是个好说话的人。 李春红立马从随身的挎包里摸了一包酥饼,很是大方的摊在小桌上,招呼:“没吃饭可不行,来吃块酥饼垫一垫,这酥饼是我在桐华买的,桐华的酥饼是一绝,又香又酥,别处都吃不到!” “这……谢谢婶子,我其实不太饿,糖就够了。”孟书婉腼腆一笑,拒绝了李春红的好意。 李春红这是看出少女脸皮薄,不好意思吃,她脸上的笑容更深了,直接拿了一块饼塞进了少女手里,“别客气,吃吧,你这年纪也就比我儿子小几岁,我要是有个姑娘啊,指不定也跟你一般大,所以啊,婶子我瞧着你就亲切,就跟自己姑娘一样。你也,也别不好意思,今天无论是谁不舒服,婶子都会帮忙。” 这话就是李春红管用的套话,先拉近关系,打消对方顾虑,再暗戳戳抬一手自己,树立个乐于助人的人设。 果然,她这话说完,少女就不再拒绝,低头小口咬在了酥饼上,这让李春红满意的勾起唇,正当她想借机开口时,忽然就看见少女抬眸,眼眶红彤彤的,大颗的眼泪落下,吧嗒吧嗒。 “……” 这太让人意外了啊。 先前还以为是高冷的小姑娘,现在就在她眼前哭的可怜巴巴。 酒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