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11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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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美云摸不准高母是什么意思,她便笑了笑没说话,而是转身去了厨房给她倒水去了。 高母起身,“美云,不用忙活了。” “你结婚了是吗?” 这话题转的也太过生硬,这让沈美云瞬间猜懂了对方的来意,“对,结婚了。” 她把倒水的茶水递过去,家里的杯子被她换成了透明的玻璃杯,装着白开水的时候,在阳光的照耀下很是漂亮。 高母本来不渴的,看到这一幕,也没忍住拿起来杯子喝了一口,“我我家蓉蓉还没结婚。” 这话,让沈美云怎么接呢,她选择沉默。 高母见她不接话,叹口气,单刀直入道,“你能不能帮我劝劝她,参加下家里给她安排的相亲。” 沈美云摇头,“不能。” 她拒绝的太过果决和坦然,以至于高母都懵了下,“你说什么?” 沈美云脸色严肃,语气认真,“高阿姨,恕我不能帮你劝说高蓉去相亲,她是个成年人,有自己的思想和主见。” 高母不解,“你们不是朋友吗?” 沈美云,“正是因为朋友,我才要尊重她的意见。” 这话,让高母瞬间哑口无言,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叹气道,“我或许知道我家蓉蓉为什么,能和你当朋友了。” 聪明不多事,灵慧又体贴。 就冲着这一点,没人能拒绝沈美云这个朋友。 沈美云笑了笑,突然道,“阿姨,知道彪哥吗?” 这话一落。 高母脸色变了下,“我宁愿我家蓉蓉当一辈子的姑子,也总比嫁给曹彪守寡的好!” 当姑子起码是一个人,怎么样都行,无牵无挂。 但是嫁给曹彪,意味着将来无时无刻不会担惊受怕,连带着生出来的孩子,也会被人笑话。 曹彪活着,蓉蓉和孩子战战兢兢。 曹彪死了,蓉蓉和孩子丧夫丧父。 这样的人,从一开始就不是良配。 见高母如此抗拒,沈美云便点到即止,“那我送送您。” 她起身。 高母起身,“美云,真是叨扰你了。” 沈美云摇摇头,目送着高母离开后,她叹口气。 晚上高蓉下班后,沈美云特意在门口等着她,“走吧,去我家吃饭,我今天做了火锅。” 方便的很。 高蓉有些诧异,不过却还是提着凉菜,一起去沈美云家里搭伙。 进去后。 沈美云便说,“今天你母亲来找我了。” 听到这话,高蓉手里一僵,苦笑一声,“她是让你劝我去相亲吧?” 沈美云嗯了一声,“不过我没答应。” “够意思!” 高蓉拍了下她肩膀,“我就知道,只有你不会答应她。” 沈美云下了一些毛肚进去,红汤的油瞬间把毛肚给席卷了进去,不过十来秒钟她便捞了起来,夹到了高蓉碗里。 “你是怎么想的?” 高蓉吃着涮毛肚,她满足的眯着眼睛,“我想嫁给曹彪啊。” 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出最真心的话。 “不过,我知道那不可能。” 她清醒的要命。 正是因为这样,高蓉才会痛苦,她一边喜欢着曹彪,一边就知道曹彪不是她的良配。 然后,反复挣扎。 沈美云叹口气,“你还不如当个恋爱脑算了。” 起码为爱奋不顾身。 可是高蓉不是,她清醒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冷静和爱情在互相打架,这才是最纠结的。 高蓉笑了笑,举杯,“算了算了,不提男人了,提男人糟心。” “你算算我,今年都二十六了,就我这个年纪去相亲了,我是不是还要生孩子?等生下来我都快四十了,实打实的一个高龄产妇,连带着我事业还要停止,你说我结婚图啥?” 关键是相亲的那个男人,她又不爱啊? “图受罪啊?图亏钱?” 高蓉一口气喝了半瓶健力宝,“我觉得吧,就这样了,我现在赚钱开厂子卖衣服也挺好的,有个知心的朋友,以后老了,老了老娘也是有钱的老太太,我就不信,我真能混不上一口饭吃。” 沈美云知道她带着几分醉意了,她嗯了一声,“怎么样都是好的,只要你过的开心就行。” 结婚有结婚的好,不结婚又不结婚的好。 反正结婚不结婚,最后都会后悔。 无非一个选择问题。 * 在家一连着休息了二天,沈美云便再次去了鹏城,老办法先盘账,黄豆那边知道羊城出的事情后,他们都老实的不行,“沈姐,所有的账都在这里了,一天都不少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成。” “我先查一遍,对了,黄豆,以后我会安排一个胡夏兰,她会一周核查一次账,你到时候和她对接就行了。” 自从鹏城出了偷钱报假账的事情,沈美云便让宋玉书回去在给她培养小会计了。 南方势必要放两个。 一个负责二街道,一个负责所有的其他零散生意。光胡夏兰一个是忙不过来的。 宋玉书自然也看出了这里的问题,她回去就物色人选了。 所以,当沈美云说完这话后,黄豆愣了下,“是该放个会计。”他小声嘀咕,“以前我们在鲁家班的时候,钱都是师父收,我们下面的徒弟是不碰钱的。” 不碰钱就少犯错。 这是根本。 沈美云听到这话,她思索了下,“看看吧,后面若是人手够,我到时候在想办法添人。” 现在肯定是不够的。 黄豆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沈美云安静在这边盘账,不过一天的功夫就点清楚了,鹏城这边的生意因为开的早,在加上黄豆是大师傅,所以生意也比羊城好。 这边去年卖了五十多万的营业额,比羊城还好一线。 净利润也有四十来万。 沈美云往本子上一记,算是盘完了所有的账单。 北京那边收入两百八十来万,羊城这边衣家是一百二十万,小吃摊刨除所有成本大概在二十万,在加上就是鹏城这边的小吃摊了,有四十来万。 去年光一年的净利润,又四百八十多万,足足快五百万了。 看着钱很多。 但是实际上,刨去买车的钱,进货的钱,以及建筑的钱,手里还剩下四百来万,她都不敢动啊。 沈美云捏了捏眉心,“我去一趟二街道,看下那边是个什么情况。” 她去的时候,二街道这边尘土飞扬,一栋栋房子也起来了,而且最路边也是最高的一栋房,总共十二楼,如今建了八层了。 旁边的房子也陆陆续续起来了不少,只是,其他的房子显然矮不少。 最高的这一层十二楼,沈美云是用作建宾馆的,所以从一开始就建的高。 她在看的时候,刘工头听到动静就跑了过来。 “沈老板,你来了。” 沈美云点了点头,“怎么样了?” 刘工头指着那最高的一栋楼,“现在有个问题排在眼前。” “你说。” “作为宾馆的这一栋楼太高了,肯定是要装电梯的,沈老板,你想好怎么买电梯了没?” 这还真把沈美云给问住 了。 “电梯?”她其实没想过买电梯,之前压根没考虑到这一茬,实在是电梯现在在国内太过稀有了。 就连羊城火车站有个升降的一层扶手电梯,都足够让所有人震惊。 而她这宾馆如果装电梯的话,那绝对算是在鹏城引流潮流的存在。 沈美云很快就发现了,电梯肯定要装,从当时的设计就看的出来,十二层楼这个高度,不可能让客人去爬楼梯。 那累死了。 “对,要装电梯。” 刘工头算是这方面的行家了,他给沈美云介绍了一个门路,“电梯这玩意儿新奇,咱们羊城还没有建的,你要去香江买,如果沈老板你诚心要,我可以给你牵头。” 沈美云没想到刘工头还有这方面的关系,但是转念一想,他本来就是搞工程建设的,会有这方面门路并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