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页
第13章 清晨的阳光穿过窗帘的缝隙投射进来,在墙上、地面上映出斑斑点点。宋之砚眯起眼睛,借着这缕阳光,凝视着墙上照片里的自己。他站在罗德岛艺术学院的大门前,肆意张扬的笑。那一年他十八岁,第一年离开家独自生活,徜徉在艺术的海洋里。虽然因为身体不好,父母从未给他设定目标,只让他随性就好。但真正开始大学生活后,他似乎看到世界为他打开了新的大门。 转念想到昨晚坐在公交车站的自己,那是自己最讨厌的样子,脆弱而颓废。有那么一瞬,他几乎就认为自己被现实打倒了。但是昨晚青青说的那句话,让他想了整夜。今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他讨厌昨天的自己,从身体到精神上都那么无力。他是墨墨唯一能依靠的人,他是青青在乎的人。自己只能振作起来。 他拿起手机拨给夏戈青青青,起床了吗? 嗯,早! 咱们带墨墨去游乐场好不好? 现在?真的?好呀!夏戈青曾是个歌舞升平的人,怎么能不喜欢。 墨墨一直想去,我不能陪她玩,所以总也没机会。今天你俩玩,我作陪。 好,半小时后出发。夏戈青从床上蹦下来。她不知昨晚宋之砚遇到了什么情况。一直在担心。但是很明显,他在自我调整。他这些年一定是经历了无数次这样的自我调整,才走到今天的。这让夏戈青很佩服,也很欣慰。 两人收拾停当。墨墨本来应该坐校车回来,接到宋之砚的电话后就在学校门口等他俩。三人集合,杀奔游乐场。 墨墨在车上很兴奋,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她和夏戈青两人商量着一会儿玩什么项目。墨墨只有小时候去过游乐场,很多刺激的项目还没尝试过,两人跃跃欲试。 到了游乐场,宋之砚开始还能跟着她俩到各个项目,帮她们拍照加油什么的。慢慢的就跟不上节奏了。那两个女孩跑得太快,他的体力哪里能奉陪。他于是找了一个游乐场的中心位置,挑了个椅子坐下。此时已经是春天,前几天的狂风吹散了雾霾,天空是难得的清透。只有几丝云彩随风变幻形状。宋之砚抬头眯起眼,享受着阳光,完美的侧颜在阳光下几近透明,头发闪动着金色的光芒。墨墨今天穿了红色的外衣,很容易找到。他的目光追随着两个女孩儿,努力把每一幕画面都印在脑中。 墨墨体会了一次过山车后,就爱上了这种失重的感觉。夏戈青带着她又坐了一次,还是意犹未尽,第三次两人干脆坐在车的最前面,尖叫声穿透云霄。等到她俩头发蓬乱的再次走下过山车时,看到宋之砚站在门口,一手举着一个大大的粉色棉花糖,在等她们。鲜艳的棉花糖衬得那人的脸色也有了些浅粉色。配上他像孩子一样的笑颜,让人移不开眼。要不是墨墨在旁边,夏戈青真想上去亲他一口。她举起手机,把这一幕抢拍下来。 哥哥,你最想玩什么项目?墨墨举着棉花糖坐在宋之砚旁边问。 嗯碰碰车。那人盯着远处乒乓作响的车说道。 那个你不能坐!他另一侧的青青咬了一口棉花糖,赶紧说。 我喜欢驾驶的感觉,要是能试一下,肯定很过瘾。中间的人怅然若失。 哥哥为什么不能坐。那个一点都不危险。墨墨问夏戈青。 夏戈青不知怎么解释。墨墨还不知道宋之砚的病。不知道他受到撞击会有内出血的危险。 他晕车。夏戈青胡乱找了个理由。 那哥你别坐了,带我去打枪吧! 打枪应该是这里宋之砚唯一可以玩的游戏。本来只是想着让他试一把,没想到这人颇有些射击的天赋。没练几轮,就得了好几个奖品。老板看起来都有些不高兴了。 老板,再来最后一把。那人得意的又掏出钱来。然后朝着奖品墙最顶端的一只粉色毛绒兔子瞄准。啪的一声,兔子应声倒下,墨墨雀跃着从苦着脸的老板手里接过兔子。 哥哥。这个送给姐姐吧!墨墨把兔子塞进宋之砚怀里。 你不是最喜欢毛绒玩具吗?夏戈青问她。 粉色的,送给女朋友吧!墨墨一脸坏笑的说。 宋之砚拿着硕大的粉兔子,有点不好意思。 墨墨识相的转身跑走,宋之砚见状赶紧搂过夏戈青,顺势把兔子放在她臂弯里,亲她的眼角:给女朋友的! 从游乐场出来,三个人一起去吃了麦当劳。下午墨墨有芭蕾舞课。宋之砚开车,把妹妹送去上课,然后对着副驾驶的夏戈青说:咱们去看电影吧? 嗯,为什么?上午已经玩了半天了,你要不要回去休息? 上午是陪墨墨,下午陪你。夏戈青这才明白,他想要尽量平衡自己和墨墨的时间。她心里颇有些小感动,忙不迭地点头。 到了电影院,正在上演哈利波特最后一集。两人买了电影票,在门外等待。 宋之砚眼巴巴的看着夏戈青吃着爆米花和冰镇汽水。眼里的渴望差点就让夏戈青心软了。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没用,我不会心软的。爆米花太硬,汽水太凉。你都不行。昨天还吐的厉害,今天就忘了?说完轻轻用手指点他的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