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制度
鬼仙,地仙,神仙,天仙,太乙,祭祀规则不一。 鬼仙之祭,在乡县,有庙宇,统一称鬼仙庙。 形制规格,大小方位,高低宽窄,乃至于祭祀的人员,庙产都有严格要求,轻易不得逾越。 在这个世界,大夏王朝,以及各家道脉,对于祭祀的审核,极其严格。 《女青阴律》曰:不得祭鬼灵。 鬼灵,祖灵,能力有限,仅能庇护一家一户,灵验些的也只能庇护少数人,所以只允许一家一姓私下祭之,不得公开受香火。 《鬼神律》有云:凡受祭祀之鬼神仙真,因其神力高低、灵威上下,而香火必配之。 能庇乡县之神,可受乡县之祭;能庇州郡者,则受州郡之祭。 若逾越之,即为淫祀。 香火有制,神力有限,稍加逾越,就是淫祀。 淫祀,即过分的祭祀。 举例而言,一名神力仅能庇护一处三百里之地风调雨水的地祇,超出这个范围祭祀之,就不能得到庇护,于人有害无益。 这种,就是淫祀。 一经查出,本地官府、道脉,将会联合查封这名地祇所有超出范围之外的庙宇,并将此事通报鬼神界。 当然,在其本身能力之内的祭祀,仍是允许保留。 淫祀于人有害,是因鬼神神力有限,不能尽数给予反馈或者庇护,只是平白享受了香火供奉而已。 《帝律》又曰:不祭消亡之物。 只允许祭祀活物,即依然存在于世间某处的存在,而不能祭祀实际上已经消亡的神。 祭祀那些早已湮灭在历史之中的神祇,只会招来来路不明的妖魅、精怪以及邪魔,反而惹来祸患。 历史上,不乏有许多知名大神消亡,而神名依旧留存于世。 有许多外道邪魔,潜藏人间,窃正神神名,谎骗信仰,企图封神,甚至真有鱼目混珠者。 不过这类能轻易被窃取的神位,多是本身就要求很低的毛神。 那种企图占据正神神位的,不等其功成,早已被天宫之中察觉,降下惩罚,灰灰了去。 林正阳的封赏下来后,一纸公文先到县衙,随即县衙之中,就通知本地朴华观,堪舆地理人文,选址动土。 建庙费用,县中拨款百两,林家公中走账,出了三百两。 李怀光半日就跑遍了县,选了城郊交通便利之处。 本来建庙不同阴宅风水,也不必非要追求什么风水善地。 处在交通要道,往来行人很多,更能吸引香火。 前后十七日,落成庙宇。 鬼仙所设庙祭,另有规制,不同乡野之中鬼神之祭,须得请正经受箓道人到场主持。 一事不烦二主,既然先前是李怀光经手此事,顺理成章地,这件事也交由他操办。 林志清放下了手上的庶务,乘着牛车,与林正阳同车而游。 沿途,可见一块块四四方方的田垄,农人在其中往来忙碌。 乡野之间,不时有赤着双足的顽童,不顾寒冷,在田边嬉戏玩耍。 一派田园风光。 看到这里,林志清突然来了兴致,指着旁边这一大块水田,微笑道: “这一块儿,你猜是谁家的?” 不等林正阳接话,他就自顾自地说着: “本是你父中童生那年,族里划给他的百亩上好水田。” 他两手一挥,划了一个大圈,道: “这一块,还有这一块,连同这坡上,总共一百亩,还有你母亲陪嫁的几十亩桑树田,后来又花了些钱,凑足了两百亩。” “后来你父在外身故,你母哀恸过度,也随他去了,这两百地,就被族里收走。” 说到了这里,他顿了顿,似乎在斟酌着语句: “嗯·······我知道你心里大概是怨的。” 林正阳沉默不语。 确实,换成别人,岂有不怨的? “这也是一个家族的应有之意。” 林志清见他不答话,就知道果然如此。 林正阳自幼表现得早慧,幼年能记事也不足为奇。 当下只是一声长叹,解释道: “每一个家族,要想成盛不衰,一在田亩一在人,存人存地,则家族存。” “这人,就是族人,也是人才,暂且不提,光说这田亩。” “我林家之中,是不允许私下转卖田地的,为何?因田亩是立身之本!” 林志清诚恳道: “莫看那富商大贾,动辄银钱百万,岂有两百年长盛不衰者?一朝生意受挫,家业先败了三分,不出三代,就泯然众人。” “能维系下去的,只有田亩,虽然产出不多,胜在年年岁岁,都有进益,有这田亩在,家族就能维系。” “之所以那时收走你父母双亲留给你的田亩,是因为你年岁尚幼,心智未定,一时为人所欺,将那田地卖了出去。” 林志清又列举了数个例子,都是县中故事,最近的甚至就在去年八月。 “去岁八月,县里凌家那个不肖子,与人赌钱耍子,设局骗赌,欠赌坊一百六十十两,利滚利,不过两月,就高达两千两,没得法子,将自家三百多亩上好水田出手,贱价卖了一千二百两,还卖掉了祖宅,贴上了自家妻子的陪嫁,才堪堪还上。” “就这,还是当年凌家老爷子曾有一位故友,看不下去,替他出声,这才这般容易了结。” “如是不然,哼哼,就凭设局那人手段,非要这凌家小子,卖儿卖女,闹个家破人亡不可!” 林志清捻着长须,淡淡一笑: “你在族里,少出门,不曾结交这等下九流人物,所以见识得不多,却不知这里头害人的勾当多得很呢!” “光是读书万卷,从书本上,你是学不到这里面的东西的,以后倒是可以见识下······总之以你现下身份,这些市井小人物,是断不敢坑骗到你头上的,反而会想方设法地巴结上来·······多见识一番,或对你未来有益。” “好了,闲话少说,我这话没别的意思,族里收回那些田,是为了保住那些田,而不多留给你钱财,也是为你考虑。” “一来,你一稚子,保不住那些田,二来,太多钱财反而会惹来觊觎·······大体上,族里规矩还算是出于善意,存的是一片拳拳爱护之心,总是不会平白吞没了族里孤寡老幼的财产。” 讲到这里,林志清自己就笑了起来: “以往也不是没有心怀怨念,以为不公的族人,不过等到成年时,都会归还田亩,这些年的收益族里也会补上,再说开其中究竟,也就都懂了········他们可没你争气,不到十七,就做出了好大一番事情!” 听了这些话,林正阳确实心里舒坦了许多。 从家族的观点看,这方面处置,确实没有太大问题。 父母双亡的稚子,几乎没可能保下那些财产。 不说外人,就连同族中人,岂有不眼红那两百亩田的? 不要以为两百亩少,十五亩就是一公顷,真见到了就知道两百亩到底有多大了。 《汉书·食货志》载李悝这言:“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一石半。” 这是指亩产粟15石。 《管子·轻重乙》河:“河淤诸侯,亩锺之国也”。这就是说,经过淤 灌的肥沃土壤,产量较高,亩产1锺,即亩产10石。 1石合0市石,折成后世,1市亩产粟1524市石,1市石粟重15市斤,即当时亩产粟2058市斤。 一家“百亩”,合后世市亩28 亩,则一家总收获的原粮相当于今市斤6750斤。 此世大夏,风调雨顺,各地都有地祇看顾,更有风雨之神,因此一亩能收获三百斤到四百斤粮食。 一百亩就是三万斤到四万斤粮。 按粮价十钱一斤计算,每岁产出怎么也能换到四五十万钱,折合白银就是四百两。 这已经是非常大的一笔收获了。 即便还需要交税,而粮价也有变动,这也是能让人眼红的一笔财产。 论收益稳定,堪比地球上现代的房地产。 稳定,保值,租出去就有收益。 在当下人眼中,两百亩上好的水田,就等于北上广的一套几百平的好房子,其价值实在不菲。 这等财产,放在一个不经世事的小孩子手里,就连林正阳自己都觉得不靠谱。 也难怪族里会出手。 族里真不管不顾,早晚得有人动心。 不是每个孩子都是早慧,也不是每个稚子都是开挂的主角,能在群狼环伺的处境下保护自己和财产的。 正确的做法,反而就是林家这样,先收走田地,给予照顾,等其长大成年后再发还,并补上这些年的收益。 当然········有些话林正阳和林志清都没有说,心下都是很清楚。 制度虽是好的,但是执行起来未必不会变味。 发还的田亩,肯定不是原先那些,两百亩田地,换个人来,或许拿到的就是一百亩中田、一百亩下田,甚至是一些不长庄稼的芦苇地、沼泽地······· “你先取童生,又成鬼仙,如今入道,又能建庙,我心里实在是欢喜·······几乎看到了我家兴盛时。” 林志清看着林正阳,越看越觉得欢喜。 他人过中年,又是族长,对族里一些故事了解得很清楚。 一般这种少年鬼仙,只会出现在名门望族府上,不是别的,是各种资源获取难易造成。 林家过去也曾阔过,兴盛时,这种人杰也不少见,可惜那都是千年以前的时代了。 在如今这个时代,也实在是了不起。 别的不说,这种人杰,只要有一个诞生,就注定了一个郡望世家的升起。 只要林正阳活得够久,中途不夭折,过上几代人,就能把门面撑住,完成从一处县内大族到郡中望族的跨越。 “族里已经发还你的田地,又因你中了童生,族里出钱给你添了五十亩,你成鬼仙,族里庆贺,给你购置了一批田······零零散散的飞地怕你不好管理,这些田地都给你想法子凑整,足足有两千亩地。” “这里面有水田,有山地有山有水,有河流,还有个小山,还起了个宅子,你见了肯定喜欢。” “你那庙,就建得离那不远。” 做到这个地步,可以说,族里已经尽心尽力了。 先不说这么多田亩,就说将两千亩零零碎碎的田地连成一片,这其中的难度,要耗费的人力财力,都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这可不是刚开国那会儿,而是承平上千年后,早已没有无主之地的当下。 林正阳也是唏嘘一阵,有些触动。 “真是有心了,换田很不容易吧?” “没那么难!” 林志清哈哈笑着。 “你如今可是鬼仙了,平成县谁还不知道这事?” “只是你一向深居简出,不喜好出门结交士人,不然早有人贴上来了。” “一听到是为你置办田产,就连本地父母官都亲自过问此事,这事,还真就不难!” 林志清笑得很开怀。 这段时日,大概是他最扬眉吐气的日子。 整个家族,都呈现出欣欣向荣之态。 不得不说,在这样的一个道法显圣的时代,一名少年鬼仙,代表的涵义,对于人心向背,有着举足轻重的决定性力量。 至少在这样一个小小县内,确实是这样不假。 少年就成鬼仙,中年、晚年呢? 他的寿命至少还有三甲子,未来很大把握能进入上境。 一旦成就地仙,就能长生驻世,至少能在人间待上三百年。 就算不能证入上境,阳寿尽时,就凭这份鬼仙法力,转入神道,也足以承担县级城隍的神职。 这等人物,无论未来如何,都已经与市井凡俗,拉开了一道鸿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