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书迷正在阅读:马背上的王朝:元史演义、纸短婚长、最后的汉人王朝:明史演义(上)、最后的汉人王朝:明史演义(下)、大侠交流群、难消帝王恩、轮回艳福行、老弟,作妖呢、重生之奋斗娱乐圈、悬壶济世,我只是想长生不老
魔狼特迪斯心疼得想哭,这可是自己一手训练出来的三千铁甲兵呀!每一个士兵,都是用钱喂出来,在人头血海中滚出来的精兵。只为了威尔士亲王一句许诺,就在这片默默无闻的战场上躺倒了两百多条。 还好,己方仍然占据着优势,隐藏着的魔法师甚至还没有出手,敌人的防御已然被摧毁。那个小魔法师再厉害,也无法在三千大军面前支持一刻钟。 兰度并没有继续攻击,他悠然自得的将步枪扛在肩上,潇洒的吹了吹枪管——当然,这支步枪是不会产生任何硝烟的,兰度这个故作姿态的动作也没有赢来任何掌声。 几名士兵扑近了兰度,迎接他们的是若若锋利的小爪子。在神秘护腕的庇佑下,若若的小爪子连同整个手掌……或者说前肢,都变得如同钢铁一般坚硬。利爪轻易的劈开了士兵们的大刀,一双充满弹性的小腿轻轻吻上了士兵们的脸,然后……砰! 在神使身边,若若可是拥有双倍的力量,她那原本就充满爆发力的身体,此时更是恐怖的强悍,随手一爪,一个侧踢,甚至膝撞,都能将一名全副武装的精兵轻易击毙。 而这些身经百战的士兵,甚至没来得及向她砍出一刀。 “魔法师!魔法师!快解决掉她!”特迪斯心痛得大叫,他连忙回头,向着魔法师的方向大声吼道。 响应着特迪斯的吼声,树从中传来了中年法师咏唱咒文的声音。 兰度等待的就是这一刻,从特迪斯面朝的方向,再估计着声音的来源,兰度飞快的举枪,射击。 火红宝石的能量,只能提供魔法步枪五发子弹的消耗,最后两枪,一前一后没入树从中。 轰!正在聚集的火元素突然失去了控制,在树林中爆炸开来。兰度露出了一丝微笑,随手将步枪背在身后,从腰间抽出了自己的手杖,冰雪叹息。 哧……一道烟火从特迪斯军的后方冲天而起。兰度兴奋的大吼道:“援军!援军到了,各位,努力杀敌,胜利就在眼前!” 几乎溃不成军的皇家卫士们总算拿出了一点皇家卫士的样子,他们咬紧牙关,用力的将手中的长矛舞得抡圆,三连刺,疾刺,摔绊……几乎被对手压得抬不起头来的皇家卫士们,终于鼓起勇气,展现出他们华丽的武技。 毕竟,这是一支重金打造的队伍,他们或许不够勇猛,或许不够狡诈,但是他们的武技,却并不弱。 算起来,倒是这些一百金币一个月雇来的佣兵们,所体现的战力要远远超过皇家卫士。 其实他们的战术很简单。持重斧,大锤的蛮战士在前头猛冲,几名弓箭手紧随其后,快速射击,不求命中,只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所有箭支全部射在敌人的队伍当中,随后立刻换上细剑,为蛮战士们清理侧方的敌人。 用剑的佣兵是攻击性最强的一伙,他们速度快,下手又狠又准,从树林两翼包抄上来,三人一组缠上一个敌兵,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对手斩杀,然后奔向下一个目标。他们下手极快,不多时已将整个铁甲军侧翼搅得乱糟糟一团。 还有几个盗贼,悄无声息的从树林中探出头来,一旦遇上没有防备的士兵,立刻猱身扑上,用一根细丝绞杀对手,或是干脆用匕首抹过对手的咽喉。 听着身后沸反盈天的动静,和冲杀出来的黑鸦鸦一片人群,特迪斯咬着牙想了半日,终于下令撤退。他不愿意拿自己这支精锐亲兵冒险,这是他全部的政治筹码,不能消耗在这种没有好处的战场上。 在特迪斯的指挥下,铁甲军士有条不紊的撤退了。负责断后的百人小分队,在全军覆没的情况下,仍然将追击的数百皇家卫士杀得鬼哭狼嚎,令兰度脸色铁青,差点就想动手揍人了。 “迪尔斯,你做得很好,受伤的兄弟,每人来我这里领十个金币的奖励,重伤的兄弟,每人五十金币,你去统计杀敌人数,每杀一人,赏一枚金币,去!”兰度寒着脸,对迪尔斯命令道,“不要试图欺骗我,记住!” “是!”迪尔斯见识过兰度的恐怖魔法,他可不敢保证,这位年轻的魔法师,有没有能力看穿自己是否撒谎,金灿灿的金币就在眼前,自己没有必要为了几块金币,而冒生命危险。 “卫队长。”兰度转向大嗓门队长,铁青着脸大声说道,“这就是皇家卫队!你们还不如这一群廉价雇来的佣兵!好了,你们是陛下直属的部众,我也不多说你们什么,自己写奏折向陛下请罪吧。一群娇生惯养的废物!” 皇家卫士们个个脸色难看,却没有人敢出言反驳。是啊,皇家卫士们的表现,自己都看不下去了,竟然还不如一群偶然遇上的小佣兵团来得有用。 “从现在开始,我们连夜赶路,趁对方来不及应变,尽快到达羊城。”兰度想了想,又命令道,“平安到了羊城,我会给你们应得的奖励。现在就走,快!” 卫队长稍稍犹豫了半秒钟,立刻扯着嗓子,命令卫队准备,半小时后全军出发,向着羊城进发。 兰度走在最后,趁着别人不注意,他悄无声息的回到战场,一个骷髅复生,将满地的尸体转换为骷髅士兵,逐一收入死灵空间,这才潜回队伍当中。 注意兰度去而复返的,只有若若和迪尔斯,不过,迪尔斯是个聪明人,他是不会蠢到询问兰度的秘密,为自己埋下危险的。 羊城,并没有多少变化,这里还是一派的慵懒,宁静。当兰度带着浩浩荡荡两千多人的皇家卫队出现在城门时,这里仍然安静得像婴儿的摇篮一般。 兰度也没有客气,示意卫队长和守城军士交涉,凭着皇家卫队的职权,他们很容易的长驱直入,直奔城守哈帕克伯爵府。 “伯爵,我回来了。”兰度懒懒的向伯爵大人打了个招呼,行了一个法师礼,“崔特大师在吗?” “崔特大师受魔法协会派遣,前往边境办事去了。”哈帕克堆着笑,迎接这位虽然只是子爵,却拥有魔法师头衔的新贵。 兰度有些失望,转而微笑道:“伯爵不必客气,我受陛下封赏,前来边境小镇接受我的封地,以后要劳烦大人多多关照。时候不早,不打扰伯爵大人了,在下告辞。” 说罢,兰度竟带着皇家卫队扬长而去,把哈帕克伯爵弄得一头雾水,浑然不明白这位年轻子爵心里想着些什么。 兰度的封地离佐克子爵的封地不过一天的马程,两人共享整个石块旷野,而兰度的封地,要比佐克的封地富庶少许。 毕竟这里曾有两座矿山,虽然经过数十年的开采,已经油灯枯尽了,但是这里的村民多多少少要比佐克的石头镇多些积蓄。 兰度下车伊始,便宣布把那间猥琐的领主府推倒重盖。 兰度不比佐克,他是满载而来,信手就是数千金币摆开,修子爵府,建实验室,召集村民宣布免税三年,并宣布开设免费医馆,幼学……一连串大笔,不要说迪尔斯这个佣兵,就是大嗓门卫队长本人,也被震得一句话说不出来。 3第 3第四章 采矿专业a 皇家卫队领命返回,迪尔斯的胡狼佣兵团立刻升格为兰度的亲兵,负责整个小镇的治安,以及领主的保护。兰度如约将一箱金币交给迪尔斯,责令他按照约定的军功将赏赐发下。迪尔斯的部下几乎忘了迪尔斯这个团长,只顾着向兰度爵士高声道谢。 魔法师有自己的魔法帐蓬,兰度当晚就在镇中心的教会广场前扎营,数十名佣兵也有样学样,把不大的广场挤得满满当当的。据说从当夜起,教会的老神官被佣兵们的呼噜声搅得连夜失眠…… 次日一早,兰度什么事也没做,便带着若若独自前往镇子周围那两个采空的矿山去视察了。迪尔斯则带着佣兵们,挨家挨户的执行兰度的命令:普查人口,宣传兰度的号令,以及救济穷人,个个忙得满头大汗。 矿山离镇子并不远,在镇民们稀稀落落的几块耕地旁不足百米,就是已然被开采出一个大洞的矿山。 “天啊,这竟然是一个秘银矿?!”兰度的眼都直了,望着矿山的巨坑发怔。 秘银是魔法师们常用的原料,在材料中算得上高档货色,每一块提纯的秘银都相当于二十倍重的纯黄金。而盛产秘银的矿山却并不多,秘银只与其他金属矿共生。 提纯秘银需要魔法师们的参予,这也是秘银产量始终无法提高的原因。兰度蹲下身子,检查着脚下零散的矿石,时不时的望着矿山发怔。 若若好奇的东张西望,只是,在这种地方,没有什么能提得起小猫的兴趣。很快她便失去了耐心,专心缠着煤团打闹起来。 兰度依然捏着矿石沉思。这片矿山仍然储藏着大量的赤铁矿和秘银,只不过,剩余的矿石的纯度较低,现有的提纯方法无法有效的利用它们罢了。 但是兰度不同,他来自另一个工业发达的世界,他有可能找到合适的方法,变废为宝。 矿石……矿石……兰度望着眼前的宝藏,却苦于没有开门的钥匙。 说到提纯,兰度突然想到,自己最擅长的不就是化工分析吗?找几块矿石,分析成份,从中找到提纯秘银最佳的步骤,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想到这里,兰度匆匆捡了一麻袋矿石,赶回小镇。 离子交换树脂……没有。嗜金属性微生物群落……也没有。硝酸银湿法提纯银矿……拜托,这是秘银而不是纯银好不好,虽然我也不太清楚银与秘银之间有什么神秘的联系。 总之,一连七天,兰度都在魔法帐篷中进行着他的化工实验。 一直到了第七天,兰度总算找到了一些窍门。 他决定培养一种能够吃掉秘银的微生物。 于是,每天深夜,总会有一百多具任劳任怨的骷髅矿工,挥舞着笨重的尖嘴镐,叮叮铛铛的在兰度的指挥下在矿山上疯狂挖掘着。所有挖下的大量土壤,都将在兰度配制的药剂下浸泡,然后分成若干小瓶培养。 兰度配制的药剂,其实是加入了秘银的花肥溶剂,能够在这种药剂中生产起来的微生物,也许会有“吃掉”秘银,将这种昂贵的魔法金属利用起来的细菌。 这个工程很浩大,兰度一共动用了上千个药剂瓶,羊城魔法协会内的药剂瓶,几乎被他一个人包圆了。 从这上千份材料上,兰度很幸运的获得了一种能够让秘银含量降低的菌株。 接下来的任务就简单得多了。兰度只需要将这个菌株扩大培养成上千个菌落,然后加入不同的药剂刺激它们变异,从中提取最有效的菌株,再重复以上过程。 在这个世界,虽然没有无菌培养所需的精密仪器,但是兰度用炽热的火元素制成的隔离结界,保证了自己在开放场地中完成无菌操作的伟业。如果他还在地球上,或许可以凭此成就申请一个专利权吧。 两个月过后,兰度的实验菌1号,2号……357号,正式在废弃矿山中落户。兰度雇佣镇民,在矿山左近建成了一个晒石场,之后将所有闲杂人等赶出工场,开始制造流水线。 一周之后,兰度选中了第12号菌株作为他的王牌矿工,挖掘他的第一桶金。 12号菌株不负重望,它们成功的在矿山中漫延开来,在骷髅矿工们打碎的矿石粉末上繁殖。七天之后,被这些小家伙们榨干最后一丝价值的石粉,则被无情的抛弃,而菌落则被骷髅矿工们用专门的药剂洗下,集中到大锅中加热,直到秘银溶解,再加入提取剂冷却结晶析出。 这样一来,每隔七天,就会有一批石块,变成价值连城的秘银初胚。而菌落,也得以繁殖出更多的菌落。 因此当六个月后兰度的子爵府建成的时候,兰度已经获得了近半吨重的秘银……相当于三百五十万金币…… 这座矿山仅剩的价值,也被兰度这一番压榨榨得精光。剩下的矿坑越发巨大,而残存的无数石粉,已然没有一丝价值了。 “大人,您回来了。”回到新建成的子爵府,迪尔斯毕恭毕敬的迎了上来。 “一不小心,就过了八个月了,迪尔斯。”兰度似笑非笑的看着迪尔斯,“说起来,作我的手下,还算不错吧?” 迪尔斯拍了拍身上的新胸甲,笑道:“一万金币的魔法剑,四百金币的精制胸甲,每个月什么事也不做也有两个金币的进帐,想当初在佣兵团当中,又有谁想到自己会有这么神气。” “钱我有的是,这你不必担心。”兰度笑道,“沉寂了许久,我有些心痒了,你看我们去哪里闯一闯?” “大人,您想……”迪尔斯不解的问道。 “我看了这个镇子周围,并没有多少财源,唯一有的只是这里五百多户镇民,其中有不少壮劳力。”兰度解释道,“我想找一条生财的路子,把我的封地建得更威风一点。” “财源……无非是田地,矿山,渔业,商业,或是手工业……”迪尔斯皱着眉想了想,答道,“这里似乎只有手工业一条路可行。” 兰度笑道:“这是一条好路,不过,迪尔斯,你猜猜我们要做什么产品,才能赚到钱?” “这里没有什么特产,只有大块大块的石头,你看请些师父来,教镇民们雕刻石雕,如何?”迪尔斯想了想,问道。 “这只是其中之一。”兰度说道,“人头大小的圆形坚石,也是投石车必须的弹药,按十颗石头一个银币算,这片石块旷野,将为我们提供多少财富?” 兰度想了想,命令道:“迪尔斯,你先派人到羊城附近,寻找手艺出众的石匠, 以市价两倍的工钱把他们全雇来。然后,大量屯积产品,等待机会炒作一番。” “炒作?”迪尔斯显然不明白如此先进的词汇。 “就是借这样那样的借口,把我们的产品提升到一个罕有的高度。所以,你要看好那些石匠,让他们尽量做出一些本地特点明显的艺术品来。然后,假如帝都的贵族们纷纷赞叹我们的石雕,你说那些附庸风雅的暴发户,会不会纷纷前来订货?”兰度冷笑道。 “高明,大人的想法确实高明。”迪尔斯厚道脸皮拍马道。 “石块旷野的附近还有一个石头镇,领主佐克子爵是我的故交,你可以派人去找他合作。”兰度又道,“那个小子的武艺不错,不过脑子不够灵活,做不来生意……好了,领地的事我全权交给你负责,所有款项要做好帐,领主收入的一成是你的,另一成是你的部下的,剩下的屯积起来,做为镇子的扩建基金,就这样。” 兰度的语气虽然客气,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断然。 “大人,那您……”迪尔斯小心的问道。 兰度哈哈大笑道:“我才不会龟缩在这小小的封地里浪费我的生命,探索无尽的魔法世界奥秘才是我的宿命。我要带若若出去游历,你管好我的领地,好处少不了你的。说不定,以后你也会成为子爵,那样你就有了治理领地的经验了,哈哈哈……” “大人您别开玩笑了,像我这样的粗鲁佣兵,根本通不过爵位审核委员会的勘合。”迪尔斯苦笑道。 “趁我不在,好好练习一下礼仪,语言。”兰度耸耸肩,看着窗外,“这个世界多少有些不公平,但不管怎么说,它仍然维系着某种平衡。你会有出头的一天的。” …… 自从兰度不负责的将整个领地交给迪尔斯打理之后,可怜的佣兵头子一下子忙得焦头烂额。扩建镇子,拉拢人才,维护治安,处理镇民间的纠纷……虽然只是五百户的小镇,却让迪尔斯连吃饭的时间也要紧缩在五分钟之内。 而兰度,理所当然的缩在他的领主府内,继续他华丽的魔法实验。 魔法步枪对能量的浪费太惊人了,150金币的火红宝石只够它射击五次,需要改进。一个带鹰眼图腾的水晶镜片瞄准具,能够让兰度的准头上升不少,也急待研究。还有单发连发切换,保险开关……那支实验型步枪,还有很多很多可以改进的地方。 另一方面,兰度在研究怎么制造一台印刷机,专门用来印刷魔法卷轴。这项工作倒是简单一些,借鉴套色版画的思路,将不由元素属性的线条分刻在不同的模具,逐一印制在卷轴上,最后由魔法师本人手工将这些线条之间联结起来,一张卷轴就完成了。 其中的关键,只是如何加快速度,如何自动化的完成一系列流程,如何保证高成品率和低事故率…… 兰度还有很多设想。他是个热爱于创造与探索的家伙,之所以能够在小小年纪完成两个专业的学位,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他对实验科学的热情。 而现在,他的热情仍然在燃烧,只是换了个陌生的领域。 在魔法方面,兰度的进展也很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