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无处可逃
冯君自打握草之后,相貌和身材的变化不算小,但是不管怎么变,大致的轮廓是变不了的。 女孩儿前天进鸿捷会所,就是随便玩一玩,对于接待过自己的服务员,却多少也有点印象。 她心里存疑,所以这么问,冯君笑着摇摇头,“恐怕你是记错了吧?” 女孩儿盯着他看了好一阵,才若有所思地摇摇头,“我的记性没那么差,你真不记得我了?” 冯君怎么可能忘记她?虽然严格来说,他印象最深的,是那个没怎么动手的黄衫女孩儿。 那个女孩儿身高也近一米七,身着浅黄短袖衫,浅黄的及膝公主裙,长发飘飘眉目如画,美得令人沉醉,却又清丽脱俗,让人忍不住生出“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感觉。 主要看气质,说的就是那种感觉……好吧,就算不看气质,她依旧可以倾国倾城。 锦上添花的,是那份遮挡不住的青春气息。 以刘树明那广杂的食谱,都不敢对黄杉女孩儿不敬,他只是对女孩儿的同伴动手动脚,却被四女群殴了一顿。 冯君是个自视很高的人,对上那个女孩儿,也难免自惭形秽。 他心里非常清楚,这样的女孩儿,不是他所能拥有的——好吧,起码在当时,没有获得奇遇的他,没资格拥有那份美丽。 就算拥有了,也是暂时的,无法长久。 此刻对于面前女孩儿的提问,他收回那些遐想,淡淡地一笑,“抱歉,你肯定记错了,我没有见过你。” 女孩儿地看了他好一阵,才迟疑地点点头,“好吧,不管怎么说,今天是你救了我,现在……我能麻烦你件事吗?” 冯君沉吟一下,然后点头,“如果不是太复杂的事,倒无所谓。” 凭良心说,这厮的回答有点煞风景,对方终究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儿,相貌也能跟小李媲美,热裤下一双修长的大白腿,更是令人心潮澎湃,而他竟然摆出一副“我很忙”的架势。 女孩儿的脸也微微一变,显然觉得有点伤自尊,不过对自己的恩人,她也没有计较,“咱们一起去派出所报案,你不但救了我,还是目击证人。” “报案?”冯君听得一嘬牙花子,“你这包里有多少钱?两千块以下不可能立案。” 哥们儿这么说,还是气的,两千块的立案标准,指的是既遂,你这……只是未遂! 女孩儿一拍自己的包包,傲然地发话,“我这个包就值两千八,你说呢?” 还是个小富婆啊,冯君想到自己的新手机也才两千六百九十九,心里忍不住有点……那啥。 当然,他不会无聊到去嫉妒一个小女孩儿,所以他微微一笑,“人家是冲钱去的,不是冲包去的,这个可是算不进去。” 确实,现在的贼太可恨了,他在南方打拼的时候,坐长途车也遇到过小偷。 当时他是接连工作了二十多个小时,着急赶回去,在车上打了个盹就被偷了。 钱丢了五百多,但更令他郁闷的是,价值三千多的西服被划了一个大口子,不能穿了。 当时他那个心疼啊,要是可以跟小偷商量的话,他宁可交出那五百块钱——得,我睡觉被偷那是活该,但是您放过我的衣服成不?可怜我就这么一身撑门面的。 这小女孩儿若是真的被贼偷了,包包基本也是附属品,小偷在意的是里面的财物,警察也未必会把包包算在内。 女孩儿却是摇摇头,很有自信地表示,“切,不报案,我照样抓得住那家伙,只不过,走一走流程毕竟好一点。” 冯君愕然地看着她:“那就是说,你包包里的物品,真的不值两千块?” 女孩儿的脸微微有点发红,“我卡里可不止两千块,还有手机……我说,没人告诉你,你的思路很奇怪吗?” 冯君眨巴一下眼睛,缓缓摇头,“我已经帮你忙了,证人就不做了,我很忙的。” 说完之后,他转身就走,“非常抱歉。” “喂,”女孩儿在身后叫他,“那个谁,我可以给你钱!” 我是拿钱就能收买的吗?冯君心里暗哼,你真是小看人。 然而,他的脚步终究停顿了那么一下,然后才快步离开——没办法,人穷志短啊。 第二天八点左右,冯君正在鸿捷会所里练推力,大门外走进来几个人,没过多久,一张脸就出现在了他的头上,正是昨天那女孩儿,她的身边,还有两个警察。 女孩儿居高临下看着他,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你是不是以为,我找不到你?” “唉,”冯君将杠铃放下,缓缓站起身来,愁眉苦脸地发话,“我说,又不是我抢了你的包……你至于这么耿耿于怀吗?” 女孩儿直勾勾地盯着他,一本正经地发话,“你昨天笑话我穷。” “没有,”冯君摇摇头……被女人记恨上,尤其是小心眼的女人,真的是很要命。 他很坚决地否认,“我连两千多的包包都买不起,哪里有资格笑话你?” 女孩儿再次咄咄逼人地发问,“那你为什么不愿意做证人?” 冯君很无奈地一摊手,“我都说了,美女……我很忙的,要生存,要工作啊。” “你说谎,”女孩儿盯着他的眼睛,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你敢说你不认识刘树明?” 她的眼中,流露出一丝隐约的得意,像是老师抓住了作弊的学生。 其实,找到这个家伙,她还是下了一番功夫的,通过调取天网记录,她辨识出了此人,然后又顺藤摸瓜找到了鸿捷会所。 接下来的事就不用说了,她终于想起,前天自己曾经来过这个会所。 而接待自己一行人的小弟,就是这个出手的家伙。 然后她的记忆彻底苏醒,就想起那个堵截自己的家伙,好像也是鸿捷会所的人,虽然那厮蒙着面,大致的体型是不会错的。 堵截自己的,和解救自己的,居然是同事,这件事……应该不那么简单吧? 冯君怔了一怔,知道掩饰不过去了,很痛快地点点头,“我认识。” “他今天似乎没来,”女孩儿斜睥着他,“他知道我会找过来?” 您这智商……似乎有点欠费,冯君无奈地一翻眼皮,“他头破了,当然不能来。” 女孩儿愣了一下,才又出声,“好吧,咱们先不说他……他蒙面抢劫,是想替你制造英雄救美的机会吗?” 您这脑洞……也该进补一下了,冯君越发地无奈了,“你没那么漂亮吧……好吧,他那天抢了我的接待业务,你还指望他会帮我忙?他是会所的教练,我只是服务员啊。” 一个女警察有点看不下去了,厉声发问,“你既然也认出他是刘树明了,为什么不告诉受害人,而且还拒绝作证……你知道什么叫包庇罪吗?” 冯君犹豫一下,一摊双手,很光棍地回答,“我们是同事,总要考虑公司形象,虽然公司对我也不怎么样,可老总还算讲理,对我……比较赏识。” 顿了一顿,他又问一句,“再说了,刘树明的犯罪行为,只能算未遂吧?” 女警不以为然地冷哼一声,才待发话,只听得不远处一个声音响起,“呦,穿着警服来我们会所,这是……打算搞个警民共建的健身场所吗?” 围观的会所员工和户闪开一条缝,一名美艳的高挑妇人走了过来。 来的正是会所的总经理张卫红。 女警也知道红姐的大名,她略带一点无奈地回答,“红姐,我们是在办案。” “警察办案,我们当然支持,”红姐的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然而,那是公式化的笑容,是拒人千里之外的笑容,“但是……是不是穿便衣会更好一点?” 这个要求看起来过分,却很符合时下的市场认知,鸿捷会所号称文化公司,但本质上还是服务行业,搞服务业的,最烦警察上门了。 别说ktv、影院、宾馆这些娱乐场所,就连饭店、古玩店,也见不得警察穿着制服上门——谁知道传出去,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女警眉头一扬,似乎是有点不耐烦,但是最终还是耐心地解释,“红姐,这个案子涉及报复伤人,走正规程序……对我们好,对会所也好。” 她的话里,明显有未尽之意。 “我知道,”红姐点点头,然后一扬下巴,淡淡地发话,“把那个混蛋带过来。” 两名精壮的汉子架着刘树明,出现在大家面前,刘教练的头被剃成了阴阳头,缠了厚厚的一圈绷带,整个人也无精打采,仿佛是打了败仗的士兵一般。 “人我已经控制住了,”红姐面无表情地发话,“我们会所对打击社会丑恶现象,绝不手软,但是不属于我们的责任,我们也不会承担。” “这就好,”另一名男警察点点头,与他的同事相比,他的态度要和蔼很多,“非常感谢你们的配合……那我们现在带人走了。” 红姐迟疑一下,还是出声发话,“现在这里了解一下情况好吗?大家先搞清楚,我们公司在这件事里的责任……会所里的事还是比较多。” 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鸿捷老总,敢跟警察这么说话,换个人还真不敢这么提要求。 (还差那么一点点,就上榜了,召唤点击、推荐和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