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段阅读_第 10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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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这个本事。 至于现在已经发明出来的自行车, 克莉丝在哈罗时玩过同学买的,全靠自己用双脚滑,坐这个看上去傻不说,还很笨重,遇上不好的路, 木制轮子能把人颠出脑震dàng,根本不用考虑。 住宅区外就很暗了, 好在今晚有月亮, 克莉丝运气很不错,走到集市附近时,刚好遇到赶着马车拉货回去的商人,她伪装成刚刚到港的外国水手, 用不熟练的法语报出了街名。 本来以为还会需要多闲谈几句掩饰,没想到刚听到街名,中年男人瞬间露出了意会的笑容,示意她上车。 克莉丝一脸懵和满车叮叮当当的货物晃dàng到了目的地。 然后她就懂了。 和住宅区的幽静不同, 这条街现在十分繁华喧闹,所有建筑都灯火通明, 衣香鬓影都在明亮的俱乐部橱窗里,也有比较“平易近人”的,就站在路边,用眼波扫着往来的人,有属意的男士靠近,就轻轻拎起裙角,露出一段小腿。 下线给的约定地点居然在马赛的红灯区。 很快克莉丝就遇上了一点麻烦。 关于住在市长家的新客人,大多数见过他的都说他是个非常英国、保守坚持的漂亮年轻人,来到马赛后非常执着继续英式打扮。 手杖领巾长外套,刻意制造这种特征,除了方便下线找到她,也是为了给别人留下这种深刻的印象。 除了那些习惯观察人的职业,大多数普通人是不会把注意力在别人身上停留很久的,大脑负责记忆几个标签就足够。 就好像身边很熟悉的人,突然换了新的发型或者新衣服,人一下就能注意到,是因为自动辨识出了陌生的信息,只有在看到熟悉的脸后才会把信息重新整理对号。 所以,克莉丝没有改装或者化妆,那样反而过于刻意。马赛这种大港,每天都会有难以计数来旅游公子哥或者跟着自家商船跑的少爷,她换身装扮,再把帽子压低,这种身份绝不令人起疑,对付从不接触伪装的普通人绰绰有余了。 前提是普通人。 穿着海魂衫,看起来白白净净,脸上都还没完全脱去稚气。对于流莺来说,简直从头到尾都写着涉世未深的好骗肥羊。 克莉丝很快就被一片脂粉香水和暧昧诱哄包围了。 十九世纪的这个行业,因为懒惰或者富贵堕落的也有,不过会走到街上,大多数是因为时代和生活所迫。 所以她还是客客气气说:“不好意思,我和人约好了谈事情。” 女人们先是一愣,随即娇声哄笑起来,都忍不住要捏脸碰头发,被年轻人偏头躲开了,有个胆子大一些的直接牵了她的手。 “去姐姐那里吧。”她笑盈盈说,“开一瓶葡萄酒,我们可以谈一整个晚上。” 克莉丝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