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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想法如此迫切,以至于让她的控制力全线崩溃。 温从未觉得布鲁斯吓人。 相反她更多时候觉得布鲁斯莫名有种受气感,就是那种放电影里永远苦大仇深地紧锁眉头,一出场就死父母死爱人死儿女死好友,本人的实力明明开挂却永远没办法避免悲剧的角色。 ……这听起来好像就是布鲁斯啊。 ……妈的布鲁斯居然这么惨吗! 温严肃地对康纳说:“他才不吓人,你对他好一点。” 康纳:? 他眨着眼睛说:“要对他好一点也是你对他好一点吧?关我什么事?” “也对,那我还是不要太气着他了。”温说着,掀开被子,赤着脚跳下床,给了康纳一个吻,而后把他往窗户边一推,“快走快走。” “那我走了。”康纳对温的前后不一毫不计较,不如说他就是习惯这样的温,“记得随时可以给我电话!” 温趴在窗台上朝他挥手,康纳在半空中翻了个跟斗,消失在淡灰色的乌云中。 等他完全消失在视野范围内,温才下楼去吃早餐。 提姆和达米安都在饭桌上,温看了一眼手机,意识到今天这两人都有课——提姆会认真上课在温的预料之中,他一看就是那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不像迪克,说实话吧,迪克虽然成绩相当优秀,但光看外表,迪克更像是那种在学校里组乐队、搞体育、泡拉拉队长,成绩不会一塌糊涂但也只是过得去的鄙视链顶层。 至于达米安,这个臭弟弟看上去就是那种每天都会被叫到校长办公室接受批评教育,最后一怒之下暴打手无缚鸡之力的校长,闹得布鲁斯不得不出面来解决问题的终极熊孩子。 温知道达米安每天都要上课。 但她还没用这种角度看过臭弟弟,也是第一次发现,达米安在餐桌前还要坐增高专座,椅子太高了,臭弟弟的双脚都落不到地面,还要踩在小凳子上…… 臭弟弟的性格是真的狗。 臭弟弟的长相也是真的可爱。 只要达米安不开口说话,不抬头看人,温倒是能用欣赏电影的心态来欣赏达米安。 她在餐桌边停了停,提姆感觉到有人来了,抬起头,放下了手中的汤勺:“温?” “早上好提姆。”温说,“迪克昨晚出去了吗?” “……没有,他一直待在房间。”提姆慢吞吞地说,“我没和他说话,但看到了几次他——他似乎是受到了重大的打击。” 温说:“哦。” 她若无其事地坐了下来,神出鬼没的老管家立刻为她端上了豪华的早餐,温低声道了谢,得到老管家一个轻微的颔首和“不用客气”。 提姆也重新开始喝汤,表现得就跟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似的。 温觉得提姆这家伙真是憋着坏,果然,蝙蝠家的人面子上再怎么乖巧听话都是虚的,实际上浑身都是反骨,区别只在于有些人明着嚣张跋扈,比如达米安,有些人暗地里做小动作,或者看透了一切但什么都不说,比如提姆。 达米安自从被温用语言打击过一次,就再也没在她面前冒过头,偶尔对上了视线,也能皮笑肉不笑地维持表面友好。 这顿早餐吃得四平八稳毫无话题。 温终于做出了决定。 来哥谭这么久了,是时候出门见识一下这座传奇城市了。为了不引起注意,她打定主意自己一个人出门——不过为了安全,她发短信告诉了康纳这件事,让康纳随时注意她的情况。 哪怕是真的碰到什么大爆炸、抢银行、劫持人质等等哥谭常规困境,哪怕蝙蝠家族忙着全城搜索炸弹、解救人质、抓捕反派,这不还有康纳吗? 温左思右想,虽然很清楚她这行为非常作死,可康纳的存在已经能为她过滤掉百分之九十九的危险。 剩下那百分之一可以忽略不计:真要计较这么多,干脆一辈子别出门了。 她的房间里有口罩和墨镜,温只拿了墨镜,没有拿口罩。 在哥谭,戴墨镜是件引人注目的事,因为墨镜是黑帮的标配,至于到底怎么形成了这样的传统,温觉得大概是这群人看影视作品看到头脑不清醒了。 不过要破局也很简单,只要选一副漂亮的墨镜就行。 温在墨镜柜前研究了一阵,选择了两个镜片圆而小的金属边墨镜,然后闭着眼睛在衣柜里找出一套运动套装。 她穿戴整齐后站在全身镜前端详自己。 温:“……” 她看不出这么穿有什么不对劲的,也看不出是不是有什么细节不太完美。她的眉毛长粗了一些,因为她不再用修眉刀或者镊子特地将眉毛修理细长。 不用做这些麻烦事可让温松了口气,说实话,她的眉毛在未经修剪的时候就像布鲁斯那样刚硬有力,用小镊子拔起来又麻烦又痛…… 她之前还是长发的时候能坚持修眉完全是靠的温蒂的鞭策。 妈的,温蒂连身体的主动权都不要了,却把仪容外表看得比命还重要,温是真的搞不懂温蒂这种人心里到底是在想什么。 温蒂要是光有脸就算了,可她也不是光有脸啊,这家伙来平行世界之后都能靠自己赚到一大笔钱,要温自己在高智商和美貌当中选,她一准儿毫不犹豫地选——呃,其实她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