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万武次年春闱落榜,就娶了没落世家的小姐花氏为妻。花氏容貌娇美,自幼饱读诗书,与万武琴瑟合鸣,夫妻恩爱,当年就生下一女,娶名万雪莹。 万文娶妻时,其父尚未封万户侯,他娶的是同自家一起逃荒到苍狼山的一户杨姓人家的女儿。杨家只有几百亩土地,家底略薄,杨氏大字不识,相貌勉强说得过去,只是人精明能干。万家封侯那年,她生下了长子万仁,万武刚中举,她又生下了长女万春芳。这一子一女虽说相貌随杨氏,却被说成是万家的福星。 自平地封侯,万文就慢慢变得贪图奢逸,嫌杨氏人粗貌丑,尤其在女色上无节制。见弟弟娶到才情样貌俱佳的美娇娘,他眼馋心痒,不敢做有乱人伦之事,却比照花氏的模样、性情和才学广纳美人充斥后院。 杨氏不敢干涉万文行事,就把这笔帐记到花氏头上,以长嫂的身份对花氏横挑鼻子竖挑眼。即使花氏极有涵养,也经常与杨氏发生冲突,两人隔阂极深。 万武自第一次春闱落榜之后,又参加了两次,都以名落孙山告终。他有些心灰意冷,就告别妻女,外出游历,刚离家一个月,就传来他因救人而丧命的消息。 那一年,万雪莹还不满九岁。 ☆、第三十二章 旧事(二) 听到万武丧命的消息,花氏当即昏倒,万雪莹也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下人去禀报杨氏,要给花氏请医求药,没见到杨氏,就被万春芳骂了出来。 万春芳是万文的女儿,杨氏所出,嫡女的身份自然尊贵,长相性情都酷似杨氏,只是比其母还骄纵霸道。她厌烦读书、厌烦女红,对规矩礼数更是头疼不已。她嫉妒万雪莹貌美温柔、知书达理,常常对这个堂妹颐指气使,闹起来非打即骂。 杨氏不但不管教,还纵着她千方百计为难花氏母女。万文知道妻女的脾气秉性,也狠狠管过几次,但不正根只拨苗,作用不大。他在后院面对妻女挫败感极强,干脆就眼不见、心不烦,躲到温柔乡里享乐,万春芳因此更加蛮横无礼。 万文外出游玩,听说弟弟丧命的消息,才匆匆赶回家来。又见花氏病倒,赶紧逼着杨氏为花氏请大夫,并筹办万武的丧事。 “请大夫、请大夫,她哪个月不请上几次大夫、不吃上几次药?她是金雕玉刻的?这么娇贵。这万户侯府,我才是当家的侯夫人,她算个屌?”杨氏拍着胸脯,向万文展示她高大健壮的身体,恶心得万文直想吐。 “弟弟去逝,弟媳病倒,莹儿还不知事,你做嫂子的,不想着搭灵报丧办白事,倒想方设法难为人,芳儿都让你带坏了。万户侯府是泥腿子出身,本就让人看不起,你这个傻娘们一点也不长脸,你不老实,信不信我休了你。” 杨氏一听说万文要休她,沸腾的气焰顿时消灭,低声诅骂花氏,“长那么个骚模样,也是个没福的贱货,儿子生不出来,又把男人克死了,真……” 听到杨氏这句话,万文直拍脑袋,只说办丧事,没儿子怎么办?谁打幡? 花氏生女儿时伤了身体,一直没再生育。万武爱重妻子,身边也没有妾室丫头伺候。他已过而立之年却无子,他一死,二房就绝了后。万文忖度许久,才决定把自己的庶子万礼过继到万武名下,先把丧事办了,再扶柩回乡。 万武的尸首还没送到家,花氏就诊出有孕,这总归是大悲中的一点喜讯。万文知道杨氏母女的德性,怕她们生出坏心,就把花氏安顿到万家的别院养胎。 丧事办完,万文不放心万雪莹和万礼扶灵回乡,就匆匆安排了府里的事,同他们一起去了。万武下葬之后,过了五七,万文就回来了。万雪莹和万礼守过百日才回来,刚到京城,就听到花氏滑胎、一尸两命的消息。 一年之内,万雪莹先丧父、后丧母,成了孤女。万文想把万雪莹接到长房抚养,又怕她被杨氏搓磨、被万春芳欺负,若再闹出些见不得光的事,他这辈子别想消停了。万雪莹知道杨氏母女不好相处,就跟万文提出到别院为父母守孝。 万雪莹在别院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守就是五年。这五年,杨氏除了克扣万雪莹的份例,也没来别院寻过是非。万春芳倒了来过几次,不管是寻衅滋事还是设计陷害,都被万雪莹识破击退,还闹到了万文面前。万文狠打过杨氏母女几次,又以给万春芳寻个好女婿为诱饵,总算是压下去了。 转眼间,万春芳十七岁了,万雪莹也十五岁了,都到了说亲的年纪。尤其是万春芳,再订不下亲事,一过十八岁,就成老姑娘。而万文的嫡长子万仁已年过二十,已被立为世子,说了几门亲事,没一个可心的,至今未娶。 万家有爵位,万文善经营,这些年积下了不少钱财。可在名门旺族、世家勋贵眼里,万家就是暴发户,没有大家族的积淀和底蕴,哪一家也不愿意和万家做亲。别说是门户相当的嫡出子女,就是得宠的庶出子女,也不想和万家联姻。满京城的人都知道万户侯夫人庸俗粗鄙,臭名在外,凭她也教养不出好儿女。 万雪莹倒是好说,她有才有貌,又有给父母踏踏实实守孝五年的好名声。寻个根基浅一些的人家,嫁个嫡子不成问题,名门世家的庶子也有来提亲的。 “我女儿嫁不到好人家,那小贱人休想嫁出去,有本事去找野汉子私奔。” 不论人家,偌大的京城,连个给万春芳提亲的人都没有。看到女儿整天把自己关在屋里,急得杨氏天天摔东砸西、打骂下人,侮辱万雪莹出气。 四月芳菲,花开锦绣,殿试成绩放榜,轰动京城。 新科状元沈逊博学多才、温润儒雅、清逸俊朗,只是现今父母双亡,门户寒微。可这并不影响他的出身,在前朝,沈家曾是闻名天下的书香世家,底蕴丰厚,沈氏一族出过三位阁臣,两位皇后,都有史书记载。 沈逊少年中举,之后游历十年,不只走遍盛月皇朝的疆土及相邻国家,还曾随船出海到异域番邦。游历期间,他多次上书朝廷,痛陈国策利弊,还经常给圣贤皇太后、圣勇长公主上表,探讨治国安邦的妙方良策。 圣贤皇太后曾夸他是百年难得一见的青年才俊,圣勇长公主更是将他引为知己。而今,他又中了状元,皇上当天就点他入翰林,并在御前行走,供圣上垂问。 皇上赐下御马,让沈逊跨马游街,引得万人空巷。据说,那天芳心缭乱的姑娘们扔给沈逊的手帕、香囊和荷包足能装满十车。 当然,这十车里也有万春芳一点点“功劳”。她本想亲手绣一块手帕,可因时间急,她手又拙,没绣上,就抢了万雪莹一个荷包,又亲手抄了一首情诗塞进荷包里。扔出荷包之后,她就象丢了魂一样,天天盼着沈逊来万家提亲。 沈逊来万家提亲了,可他要提亲的人不是万春芳,而是万雪莹。 “为、为、为什么?”万文年长,面对沈逊,却很紧张。 “那年在京城,我就与万世叔有过一面之缘,一夜畅谈,引为至交,万世叔又因救我而死。我当时无权无势、无以为报,今日我功成名就,求娶他的女儿共享荣光,为她遮风挡雨,伴她走完一生,也是对万世叔的报答。” “太、太、太……”万文突然听到里屋有重物倒地的声音和惊呼声传来,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忙抹着眼泪,又挤出几丝笑容,“太、太感动了。” “这么说万世伯是答应了?”沈逊是耳目通达之人,这几年,他一直关注万雪莹,虽没见过面,也了解甚多,能娶此女为妻,夫复何求? “好好好,我答应。” 沈逊求娶万家二房小姐的消息不胫而走,一夜之间,万家身份大增。 很快,沈逊和万雪莹的亲事就说订了,接着双方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有条不率进行。万雪莹十二月及笄,婚期就订在第二年二月。 万家和沈逊订了亲,身份凭空高了几个档次,做什么事都顺利了。 万仁也订了亲,竟是北宁王府的庶女,还有松月乡君的封号,地地道道的皇族血脉。万文苦求多时的差事也落定了,江东章县知县,一个稳捞钱的地方。 万文八月就要去上任,除非有大事,否则满一年才能回京述职。他和北宁王府商量,提前给万仁成了亲,又把万雪莹的亲事安排妥当,才放心出发了。 刚过完年,万户侯府就传出万春芳患上疑难之症的消息,很快,万春芳就被送到江东治病了。刚过半个月,万户侯府又传出万春芳在去江东途中遭遇劫匪丧命的消息。因为是未嫁女,尸首没抬回万户侯府,就在郊外买地下葬了。 二月,沈逊和万雪莹成亲。 刚过一个月,万家长房过继给二房的庶子万礼染病身亡。 三个月之后,沈逊之妻怀孕,沈逊收下上司送来的美人,红袖添香。 万文回京述职,还没见皇上,就回了万户侯府,嚷着要休妻。最后,妻子没休成,万文却受了打击,上书辞去肥差,从此闭门不出。 时光匆匆,似乎在回首间,五年的光阴流逝。 这一年,名为林闻的新科状元火热出炉,又带来了另一番轰动。 ------题外话------ 旧事的章节长了一点,这其中不光写了万家的发家史,还蕴含着重要的信息。一个人的性格养成是多方面的,有了孩子我才明白了这些。 ☆、第三十三章 亮剑(一) 沈荣华与沈老太太杠上了的消息很快就在沈府里传开了,在府里的男女大小主子,除了实在下不了床的七姑娘,连万姨娘这样的半个主子都朝吉祥堂赶来。 不知被沈荣华触动了哪根神经,沈老太太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也顾不上打人骂人了,越哭越冤,眼泪、鼻涕、唾沫和汗水混到脸上往下流,甚是精彩。 “老太太、老太太,你就别哭了,千万别哭坏了身体。”吴氏一边给沈老太太顺气,一边用手帕捂着脸酝酿情绪,片刻功夫就跟着大哭起来,好像死了爹娘一般边哭边说:“老太太,你把儿媳的心都哭碎了,啊啊——呜呜……” 刘姨娘也跟着抽泣,但她的主要任务是给沈老太太擦哭出来的废物。她很“敬业”,一会儿就擦湿了几条帕子,也把她累出一身汗,都气喘吁吁了。 三姑娘、五姑娘和六姑娘刚才就被沈老太太发狂吓得不轻,怕祸及自己,谁也不敢出声。现在见沈老太太一哭,她们压抑的情绪好像找到了宣泄渠道,也跟着哭起来。毕竟是小姑娘,哭声嘤嘤呓呓,这时候还能保持名门淑女的风度。 管事的丫头婆子都没在,屋里的下人伺候沈老太太日常生活有条不紊,应对突发情况就力不从心了。除了劝哭陪哭,给刘姨娘供帕子,她们心慌眼乱,也不知道干什么了。也有几个心大的,趁乱偷偷溜出去给各房主子报信讨好了。 “这就是你想看到的?你真是祸家精。”沈臻静噙着泪珠对沈荣华怒目而视。 看到沈臻静那张与沈老太太六七分相象的脸以及那张脸上伪装出的柔弱与端庄,沈荣华真想一巴掌打过去,把沈臻静的脸连她前世的记忆一起打碎。 “错。”沈荣华挑嘴睥视沈臻静,一字一句地说:“我想看更精彩的。” 沈臻静看到沈荣华如千年幽潭般冰冷沉静的双眼,心气弱了一截儿。她自幼嫉妒沈荣华,久而久之,因妒生恨。这些年,她一直养在沈老太太身边,经常利用沈老太太给沈荣华上“眼药”,沈阁老在世时亦是如此。沈阁老病逝,她象是好不容易才推开拦路的巨石,想方设法折磨沈荣华,并以此为乐。可现在,她感觉自己还没体会到真正的胜利,就不得不在即将失败的道路上挣扎了。 她不甘心。 金嬷嬷匆匆进来,与沈臻静互看一眼,微微点了点头,又匆匆出去了。 “快、快进来,麻利点儿,老太太少不了你们的赏钱。”金嬷嬷挥着手走在前面,身后跟着四五个身强体壮的粗使婆子,黑压压的,遮住冬日微弱的阳光。 “老太太说了,让把这个小贱人拖出去打死。”金嬷嬷咬牙切齿,她是沈臻静的奶娘,自然与主子一个鼻孔出气,“快、快动手,孙婆子,你带人上。” 吴氏见金嬷嬷带人来对付沈荣华,赶紧附和,“对对对,把这小贱人拖出去打死,她把老太太气成这样,不打死她,怎么给老太太出气?” 沈老太太的哭声嘎然而止,浑浊的眼睛满含恶恨看向沈荣华,她颤抖的手指向沈荣华,嘴巴牙齿也跟着哆嗦,“对,拖、拖出去打死,快、快……” 沈府内院最高权威代表沈老太太发话了,已过拿过赏钱的几个粗使婆子杀气更加高涨。以孙婆子为首,冲沈老太太行礼应了一声,就如狼似虎般冲沈荣华扑来。与沈荣华挨得近的人迅速躲开,腾出了半间屋子供婆子们动手。 “既然都想让我死,我就死给你们看。”沈荣华被几个婆子逼到了墙角,神色依旧很沉静,说话也不慌不忙,“我死可以,不拉上几个人垫背可不行。” “别听她废话,上——”孙婆子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见沈荣华已无路可退,她阴笑着从棉裤里抽出一根二尺长的木棍,抡起来冲沈荣华打去。 原来她们早有准备。 孙婆子几人是金嬷嬷叫来的,一定是沈臻静授意的,打着沈老太太的幌子行事。棍子很粗,婆子力气又大,看来她们真想要她的命了。 好在沈荣华也早有准备,不过,她只想震慑立威,没想杀人见血,看来她要改变初衷了。恩怨早些了结也好,拖泥带水只会给自己制造更多的麻烦。 无论前世今生,她都不是一个果绝的人,但她并不认为这是短处。这世间有些事很残忍,有人逼她去做,强她所难,总比她主动去做更让她心里好受些。 孙婆子的棍子马上就要落到沈荣华的前额上,沈荣华赶紧抬起手臂去挡。孙婆子凶狠一笑,十几岁的小姑娘,骨头还嫩呢,这一棍下去,不把她的胳膊打折才怪。受人钱财、替人消灾,金嬷嬷的十两银子也太好赚了。 跟孙婆子一起来的几个婆子也不甘落后,都抡起棍子朝沈荣华招呼,但她们出手很慢。一个小姑娘,不值得她们一起上、打群架,有一个人冲在前面就行了。 如同成人手腕一般粗细的棍子刚落到沈荣华的胳膊上,就断成了两截,前半截重重掉到地上,后半截仍握在孙婆子手里。孙婆子正沉浸在得意之中,棍子断了,她没来得及收劲儿,人就随着棍子朝沈荣华扑过去了。 “啊——”惨叫响彻沈府,血色晃花人眼。 一只手从孙婆子胳膊上掉下来,落到地上,血流从断臂上喷涌而出,血珠四溅。孙婆子倒在地上,一手抓着断臂,惨叫几声,就张大嘴喊不出声了。 这般景象入目,跟在孙婆子身后的几个婆子都惊呆了。事发突然,她们一时收不住手脚,都歪七竖八地扑到孙婆子身上,嚎叫声又响成一片。 闻到血腥味,沈荣华几欲作呕,又咬紧牙关忍住了。前生今世,这是她第一次出手伤人,一种难言的悸动充斥心间,心跳欲出,随后即是痛快。她擦去短剑上的血污,随后握住剑柄冲众人比划了一下,寒光四射间,她心潮起伏。 雁鸣的仇报了,确切地说只报了一半。 前世,沈老太太等人逼她去给沈臻静做陪嫁,雁鸣鼓动她逃跑。计划失败,沈老太太下令杖毙雁鸣,就是孙婆子带人动的手。 接下来该报她的仇了,既已亮剑,又何惧邪魔? ------题外话------ 这一章和接下来一章算个小高潮,后面还有。 ☆、第三十四章 亮剑(二) 看到孙婆子断了一只手,疼得昏了过去,血仍在流,又见沈荣华从容淡定地握剑挑衅,剑随时都有可能落到她们身上,满屋子的人都吓呆了。 “你、你、你要干什么?别……”沈老太太紧紧抓住吴氏,满脸惊恐,心想若沈荣华向她出手,她就是豁出满身肥膘,也要先把吴氏推出去抵挡一阵子。 吴氏似乎看懂了沈老太太的算计,几次想掰开沈老太太的手,都因力气不够而失败。看到众人都往后退,而沈荣华离她越来越近,她不由哆嗦起来。 沈臻静已躲到沈老太太身后,同三位姑娘紧紧挤在一起,眼泪都不由自主往下掉。此时,她们都是真正在哭,吓的。毕竟都是十几岁的小姑娘,平日里在内院争宠,都有些小算计,可在真刀真枪面前,那些小心计根本派不上用场。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沈慷的问话声传来,随即院子里响起急促的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