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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她反应微微剧烈。 “你不喜欢这个吗?” 俞舟欢摇了摇头,抛出四个字:“玩物丧志,有碍高考。” “那你写小说就有助于高考吗?” “……” “对了,我还没看过你寒假写的那篇小说,快拿来让我学习一下。” “不要。” “老师鼓励我们来借阅的,你好小气啊。” “你读不懂。” “试试嘛,求求你了。”他简直天生就懂进退有度、软硬兼施,刚刚还绷着一张脸,忽然放软声音求她。俞舟欢盯着他嘴边的两个酒窝,一秒失神,原来不止是笑的时候才会有酒窝。这么想着,随笔本就叫了出去。 FXXK,她在心里骂脏话。 什么破酒窝,像黑洞一样深不见底,害无数少女芳心连同自己的那一枚都被吸了进去。 不出俞舟欢所料,杨宵这等空有脸蛋的直男是读不懂俞舟欢笔下的故事的。她问他读出了什么,他竟抓着头顶一撮毛揉了好久,然后说:“既然这个主角知道自己遗传了他妈的心脏病,为什么不早点治病,非要折腾死自己呢?” 真是妙啊,俞舟欢气得说不出话来。 “你怎么不问问小仲马,玛格丽特为什么不从良?” “谁?” 是她高估了,杨宵怎么可能读过《茶花女》。俞舟欢叹了口气,夺回自己的随笔本,指着八音盒道:“你还是继续玩这个吧!” 其实一直到很多年后,杨宵都不得不坦白,他没怎么读懂俞舟欢笔下的那些故事。人会这么矛盾吗,命运会这么不公吗,爱真的会消失吗。 他与她好像两个世界,前者得刀架在脖子上才感到切肤之痛,后者吹吹秋风都能想到五千年的季节流转,可人之一生渺小,教人神伤,教人落泪。 这么想,程道声能成为她的男朋友也不算是杨宵的拱手相让。 毕竟他曾是少数懂她的人。 有过一次自我介绍后,俞舟欢每次在店里遇见程道声都会和他打招呼。她有她的小算盘,比如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万一这个二附中的天才未来发迹,兴许会丢个百十来万投资吴美芳的书店。然后一家变两家,两家变十家,她和吴美芳就能昂首挺胸做生活的主人了。 俞舟欢以为吴美芳也是这么想的。毕竟吴美芳对程道声特别好,只收一个上网费,馄饨啊茶水啊统统免费。 谁知吴美芳难得感性:“同是天涯沦落人。”吴美芳有个当甩手掌柜还要百般挑剔的丈夫,离了婚,将来挣钱、挣名声全部要靠自己;程道声也一样,他有一个嗜赌还手气烂到不行的父亲,别人担心成绩,他还要担心学费,才高一年级就老成地将未来十年统统规划完毕。 “我要是有个这样的儿子,肯定砸锅卖铁都要给他提供最好的条件!” “妈,你是不是在暗示我什么。” “舟舟也不错。”吴美芳笑着抱了抱她,“比你妈强多了。” 其实吴美芳每回说这句话,俞舟欢都觉得有一丝心酸。除了教育水平不高、看男人的眼光有问题,吴美芳样样事情都做得很好。她有许多生活智慧,知道哪个牌子的抹布最好用,哪家菜场的东西最新鲜,她也扛得住变故,离婚期间夜夜失眠,却不耽误哪怕一天的营业,可她受了太多打压,总以为自己不够聪明、不够美丽、不如别人。 俞舟欢不能保证自己会比吴美芳强,但她知道自己一定比吴美芳自爱,或者说自私。 第12章 一件完美的投资品。 在天才学生面前,考九十分的和考六十分的没有任何差别。 化学方程式是不需要背诵的,元素间画几根线,考场上即刻配平;问查理曼帝国何时灭亡,他直接告诉你历史书第几页有写;请教如何区分to和for,他直接写下考点中的所有介词,为你从头辨析一遍。 起初被吴美芳逼着去向程道声请教时,俞舟欢还有些不服,她也是受老师高看的好学生啊。于是掏出错题集,拿一切犄角旮旯偏僻深奥的题目去刁难他,几次三番之后,她不得不承认人与人的差别。 何况人家不仅拥有高水准的智商,还拥有高水准的涵养,不管问题于他而言有多简单,他的态度永远谦和,稳重得根本不像是同龄人。 时间久了,曾经有多少不服,后来都化为折服。 甚至有那么一些走神的时刻,俞舟欢会觉得他还挺有魅力的,尽管总是表情淡漠,也没有甜美小酒窝。但就如爱因斯坦、霍金之辈,他们的脑子里装着浩瀚宇宙,就是比凡夫俗子多一层迷人光圈。 “一想到世上有你这么聪明的人,我都不想努力了。”俞舟欢叹了口气。 程道声并不这样以为,将轻轻摇头:“你还记得《伤仲永》吗?” “嗯,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她接得很快,倒是让他露出一丝惊讶。 其实不只有她,姜泛泛也提起过这个担忧。念书时,她们是班干部,是成绩风光的好学生,但人类平均年龄早已超过八十,毕业后还有六十年要攀比斗争,谁能保证自己永远在山顶。 从差变优是逆袭、是欢喜,反之,则是堕落,连自己都会在半夜嘲讽自己。 “不过你不会的!”俞舟欢笃定地看着他,“方仲永只是有点文学天赋,还被他爸弄得早早辍学,可你文科理科都很强,还在二附中读书,以后混得再差也会比我们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