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节
“怕不怕?”刚哲问茴香。 茴香摇头:“有你在,我什么都不怕!” 刚哲笑了,他这一笑,就想拨云见日一般明朗。 “围城!”刚哲一声令下,大军便冲上去,将苗王城团团围住,已经自封为王的巫师见到刚哲手里的破云刀,脸色大变。 “你是刚哲!”巫师贪婪的看着刚哲手里的破云刀,据说刚哲当年离开时,一并带走了苗王城的两大至宝,看来是真的。 刚哲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冷声问:“上一任巫师大人是你杀的?” “是又怎样?”巫师阴冷的看着刚哲:“虽然他总说你是他见过最有天赋的人,可我还是想与你比一比,到底是你厉害还是我厉害!” 刚哲拔出破云刀,破云刀是凶刀,这些年北狄太平,它已经很久没有尝到鲜血的味道,刀口已经微微有些生锈。 巫师嗤笑:“你可真是会辱没这把绝世名刀!” 刚哲一向秉承能动手绝不废话的原则,在巫师叽叽歪歪的时候,他已经出刀。 破云刀带着风卷云残的架势,在苗王城里呼啸着,很多人嗯闻讯赶来,就是想再次一睹破云刀的风采。 刷的一刀,巫师的手臂被破云刀划破,破云刀整个身体便开始轻颤,接着刀刃便开始发亮。 “混蛋!”巫师不会用蛊,也不会用毒,但是他会用巫术,暴怒的他忽然取了一根竹笛,吹响怪异的音符。 苗王宫中便涌出来无数的老鼠,那些老鼠的个头很大,眼睛泛着绿光,爪子也呈绿色,一看便是被人豢养的。 刚哲淡笑,从怀里取出血雪虫,用自己的血将血雪虫唤醒,血雪虫一见到毒物,便欢欢喜喜的朝着那些老鼠冲过去。 血雪虫乃是剧毒无比之物,是苗王城的毒王,那些老鼠感受到来自血雪虫的威胁后,便吓得四处逃窜,压根就不敢再攻击人。 刚哲淡淡的看着,直到那些毒老鼠被血雪虫消灭殆尽。 “血雪虫果然名不虚传,既然我的毒老鼠没用,那我们还是再打过吧!”巫师将竹笛往地上一丢,继续与刚哲打。 打架刚哲素来谁也不怕,只是他怕拖得久了,巫师会伤害到无辜的百姓,便倾尽全力与巫师一战。 结果,自然是刚哲胜利。 巫师在刚哲的破云刀下,念念有词的想要召唤什么,可他没有机会,刚哲一听见他召唤,直接一刀便割了他的脖子。 之后,刚哲帮着清理了苗王城中的城务。 待苗王城走上正轨之后,他对渺渺说:“随我回去吧,他死了,这个地方你就不适合居住了。” “哥哥不管苗王城么?”渺渺惊讶的问。 刚哲看了看这座城,淡声说:“我永远也忘不了他们得知我母亲是汉人的时候,那般激烈的驱逐我们,这个地方,永远不可能真的容纳你我,与我走吧!” “那苗王城怎么办?” “刚祁的儿子要是有能力就继续做苗王,若是没有,谷家不会让苗王城没有主人的!”刚哲没说,其实现在的谷家,更适合掌管苗王城。 离去时,刚哲给谷亦玄写了一封短得不能再短的信:有本事的话,苗王城便是你的。 回到榕城后,茴香心里始终记挂刚哲小时候,觉得在苗王城他一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所以发誓要对他好。 心血来潮便要去学习厨艺,不光自己去学,还拉着渺渺去学。 在皇城门口,渺渺偶遇了慕明轩一家人,看他幸福的模样,渺渺笑了,她就知道,慕子衿怎么可能让他去死! 迷上厨艺的茴香,发誓要对刚哲好的茴香,让刚哲有些吃不消。 刚舒城最后终于受不住,带着刚兰芷离家出走,去投奔外祖母去了。 刚哲每日回家,茴香都会拉着他说:“大木头,你来看看,今日我做的新菜式!” 刚哲看着桌案上那清一色的黑乎乎的“新菜式”,面无表情的坐下,拿着筷子便开始吃。 “这是什么?”茴香期待的问。 “红烧土豆!” “不对,是红烧肉!” “你可真厉害,肉味都做没了!”刚哲的赞美如此的言不由衷,可茴香却开心啊! “真的?” “真的!” 茴香想,明日我要做点什么给大木头吃好呢? 哎! 刚哲却在想,今夜我要去宫里请皇后娘娘开点什么药好呢? 第209章,愿情深终不负 崇义,是大月的皇子,是北狄的王爷。 赵文修在京都自裁之后,崇睿便将京都更名为旧月城,崇义知道他三哥还是恋旧的,不管少年时期,他在大月遭受过怎样不公平的对待,但是最后,他也没有很极端。 旧月,旧时明月。 多么苍凉的名字! 就如同崇义现在的心情,他不远万里从北狄跋山涉水回到这里,原本他是想好了,要与桑朵双宿双飞的。 可是,他没想到,桑朵的性子这般烈,她要给自己的族人报仇,就等于放弃了与崇义的感情。 感情,多么可笑的感情! 崇义住在旧时的皇宫之中,以往的芳华宫、凤仪宫、东宫甚至养心殿,都被崇义拆了,只留下了永和宫。 他喜欢这里,不管是什么时候,他都喜欢永和宫这样恬淡的地方,这些年,他更喜欢这样淡薄的生活,淡薄有什么不好么? 他觉得很好! 一年后。 因为土地征用问题,官兵与以往京都的贵族产生了冲突,属下来报,让崇义去调解。 这块地,是旧朝书香世家宋家的祖宅,为此,宋家口诛笔伐的与崇义理论了一年,这块地依旧没有解决好。 崇义拿着一个白玉酒壶,骑着他的汗血宝马一路策马狂奔而至。 到达之后,崇义也不下马,他斜靠在马鞍上,一手拿着酒壶,一只手玩弄着马鬃,眼神薄凉的看着那块有他皇爷爷亲笔题字的“书香世家”牌匾的宋宅。 没过多久,就有宋家的人发现了崇义,很快,宋家祖宅的大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 一身儒衫的宋一男走出来,拱手对崇义行礼:“王爷,劳驾!” “怎么,宋族长今日又打算与我说什么?”对于他的那一套,崇义已经很是理解。 或许,在皇爷爷那一代,他们宋家确实算得上是书香门第,可现在,崇义只想笑,这般贪婪,也配“书香”二字? “王爷既然来了,何不进来喝一杯?”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崇义没理会他,微微一笑说:“今日天气甚好,本王很是喜欢这般晴朗的天气,再说了,本王带了酒!” 就是不进去! 那宋族长脸上的肌肉跳了跳,他倒是没想到,这位昔年最贪玩好事的王爷,如今竟也成长了? 崇义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白玉酒壶中的美酒,一抬头,便能看到天空肆意自由的白云,若是可以,他其实更愿意当这闲云野鹤,但是前提,是要将这旧月城治理得让三哥满意。 “王爷这般不给老朽面子,莫非是改换了门庭,便不打算认先祖留下的遗诏了么?”宋族长朝天拱手,言语之间全是挑衅。 最烦的,就是即便你改换了门庭,依旧要遵守先祖遗训。 “既然宋族长将先祖都搬出来了,我要是不进这个门,岂不是要被宋族长诟病成这世间最混蛋的不肖子孙?”崇义利落的翻身下马,大刺刺的便往里走。 “将本王的马给我伺候好!”崇义觉得,自己现在唯一剩下的,也就这匹好马了。 那宋族长忍住怒气,将崇义迎进门,并招呼人将崇义的马伺候好。 这宋家祖宅原本就是一座几乎荒废的旧宅,崇义走进去之后,到在上面,能很清楚的听到木板吱呀吱呀的残破叫声,每走一步,都带着颤颤巍巍的小心。 但是这里却很干净,与“荒废”二字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难道这里还有人居住? 答案是肯定的,崇义发现二楼有人走动的声音,那小小的窗户上,还挂着一个造型古朴的风铃,精致得如同妙龄的少女。 回头时,那宋族长已经不见踪影! 崇义想,我还是先离开吧! 就在他折身要走的时候,却听见楼上传来一阵重物摔在地上的声音,接着便是似有似无的呻吟,属于女子的呻吟。 崇智咬牙:“没想到号称书香门第的宋家,竟对本王使用美人计,你们不觉得羞耻么?” 没有人回应! 崇义咬牙欲走,却听到空中传来微弱的呼救:“王爷,救命!” 救命? 藏在心里的正义感让崇义奋不顾身的冲了上去,他无暇欣赏这是一间怎样别致的阁楼,却被地上那曼妙得没有一丝遮掩的女体吸引。 你…… “我被下药了,求王爷带我走!”那女子脸上有不自然的潮红,这让崇义无法坐视不管。 他脱了外衣,轻柔的将女子包裹住,而后道:“得罪了姑娘!” 这小小的旧宅自是困不住崇义的,他破窗而出,抱着女子找到他的宝马,一路策马狂奔,往他的王府走去。 一进门,崇义便迫不及待的对下人说:“打冷水,要冰冷的水!” 很快,冷水被送了进来,可崇义怀里的女子早已神志不清,她伸出一截皓腕,揽住崇义的脖子,吐气如兰的说:“王爷,要我!” 这样的邀请,对男人而言,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可是他知道,自己一旦失守,他可就中了宋族长的计了。 三哥的国策论,不能在这旧月城中被破坏,他一定要稳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