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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试着找一个合适的机会,但遗憾的是机会看起来都不太合适。 比如有时候她们早上一起出去遛狗。 她们给那只狗取名叫欢欢,算是正式在这个家里挂上名。 欢欢性格非常活泼,熟悉了环境之后长得飞快,哪儿都想去闻一闻踩一踩。两个主人原先并肩走在小区林木间的小路上,不一会儿其中一个就被迫偏离原本的轨道。 “欢欢!不许踩水!”林星月试图把狗从路边草丛拽回来。 前不久刚下了一场大雨,到处都是蓄满了水的小水潭,她们试图在石板路上走,但小狗总是对水坑有种莫名的偏爱。 林星月猝不及防,跟着被溅了一身泥水。 旁边路过的幼童指着狗大声尖叫,想要上来摸摸,林星月也就顾不得脏,连忙将小狗抱到怀里退到一边。 于是赵明琅一句“我喜欢你”就卡在喉咙里,连说出来的机会都没有。 再不然就是相亲节目的拍摄上,她在她们私下相处的时间里,将林星月叫到无人的角落,清清嗓子说有事要跟她说。 “我喜欢你。”这样的话说出口不再那么不容易。 林星月第一反应确实转头找镜头。 在没有看到摄像机和摄影师的时候,她浅笑着回了一句同样的话。 但紧跟着就是另一句:“ 不过现在好像也没有拍摄,不用那么敬业吧。” 听起来就像是单纯迎合做老板的那个人的行为而已。 当然也不是没有更正式一点的场合。 比如早餐后,晚餐后,偶尔提前下班顺路去接兼职的林星月的时候。 她们也会花一点时间单独相处散步,就像普通的室友、甚至是家人一样相处。 林星月从不介意跟赵明琅分享自己的日常,但唯有“喜欢”二字她从不当真。 赵明琅久违地感觉到了头疼,甚至是烦躁。 不久后莫遇霜便又在半夜接到了赵明琅的电话。 这一回莫遇霜倒没有在睡觉,而是在一个派对上,男男女女在宽敞的房间里闹成一团,莫遇霜左拥右抱着漂亮的小鲜肉,手里抓着酒瓶,喝到上头,听到手机响也没多犹豫就接了放到耳边。 赵明琅清冷的声音与这群魔乱舞的背景音格格不入。 “我说了,但是她不信。” 莫遇霜脑子混沌着,拿开手机盯着来电显示看了好一会儿才将声音和名字对上号,又过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赵明琅说的是什么意思。 “你真跟她告白了?”莫遇霜忍不住笑起来,“她为什么不信?” “觉得是玩笑,或者没听到之类的。”赵明琅并不是那么确定。 “你告白了几次?” “大概五次,算得细一点就是七次。” “哈哈哈哈哈哈哈。”莫遇霜不客气地笑出了声,“你是特地来告知我你的失败的吗?谢谢,有被娱乐到。” 她朝房间另一边的人举了下酒瓶,又往嘴里灌了一口酒。 来不及吞咽的深红色酒液顺着领口滑下去。 旁边的男人凑过来亲了她一口。 莫遇霜喝得脑子发疯,都不知道自己笑得有多疯。 赵明琅在电话另一边沉默了良久,才说明了来找莫遇霜的真实原因:“我想知道你当初为什么离家出走?” “可以啊。”莫遇霜一口应下,“需要我单独写本自传寄过去吗?” “什么时候可以见一面?” “免了,我最近不想看到你,一看到你就倒霉。”莫遇霜撇了下嘴,“不过可以预告你一点自传内容,有些人呢,心灵上受了一点小小的创伤,就开始怀疑人生怀疑世界,永远不相信爱——也不相信会有人爱自己。” 语气十足的轻蔑也嘲讽。 赵明琅第一次因此觉得有些难过。 但莫遇霜不需要同情。 现在已经不需要了。 “对了,最后再就事论事一下,才说七次你就觉得多了吗?”莫遇霜说道,“缺了十几年的东西区区几次算什么,一次不相信就说十次、百次、千次、万次……连这都做不到,算什么爱?” “滴——” 电话被挂断了。 另一边的赵明琅站在卧室窗口,面对着漆黑的夜空,看了眼被挂断的手机,不由轻叹了一口气。 她转头看向林星月房间所在的位置,摸了下唇。 刚刚她没有说出来的是,林星月有那么一次没有再把那些话当成玩笑。 就在十几分钟之前。 她们吃完了晚饭闲聊了一阵,不知聊到了什么无关紧要的话题,赵明琅一时冲动,便在上楼的时候将林星月堵在了拐角处,一句“我爱你”就脱口而出。 家里没有摄像头,就连底下的狗都安安静静地躺在狗窝里打盹,没有任何事再来打扰她们。 林星月眼瞳颤动着,随即又扯起僵硬的笑脸。 赵明琅直觉她要说出什么让自己不喜欢的话,一低头便堵住了她的嘴。 用一个吻。 只是一时冲动之下做出来的反应,赵明琅有些懊恼,只是已经来不及撤回,索性将错就错,真正吻了下去,匆忙间牙齿磕到了对方的下唇,淡淡的血腥气在唇齿之间弥散。 “是这样的喜欢。我是认真的。”低语淹没在这个吻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两章一起发的,但是下一章写岔了,全部推翻重写了,写完明天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