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第一四二:圣母小姐姐
黄小姐道:“督主夫人喜欢就好。”却是在趁此机会仔细的看林朝雨的脸,看她是否真的如碧琴所言,故意把自己搞丑了。 其实黄小姐当时若不是见碧琴说得认真,而且还自曝自己此前是林朝雨的贴身丫鬟,黄小姐是万万不会相信有人故意把自己化丑的。 正常的人不是都是把自己可劲儿的往好看的方向画吗? 黄小姐不懂,但碧琴说的时候她还是信了,因为她感受到了碧琴对林朝雨的恨意,而且还是林朝雨把碧琴送到了蔡府那个火坑里面去的,还害得碧琴成了残废。 再者,碧琴的长相不差,身边的丫鬟都能那般好看,黄小姐也相信林朝雨应该是一个美人儿。 但如今林朝雨身边伺候的,不论是碧月还是水仙,都算不得颜值高的,只能说五官周正,看着舒服。 所以黄小姐又开始怀疑了。 林朝雨呆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道:“我脸上又什么东西吗?”她问这个问题的时候,还慌乱的掏出了手帕在脸色擦呀擦。林朝雨已经改良过抹在脸上的东西了,加上她擦得时候看似用力了,实际根本没有怎么费劲儿,所以并不会把她的真容暴露出来。 黄小姐见林朝雨擦过的脸,还是先前她看到的样子,就相信了林朝雨长得就是这样了,而且她的潜意识里面,就不希望这个世界上有比她漂亮的人,尤其是林朝雨最好不能比她好看。 黄小姐自动的认为碧琴是因我太过痛恨林朝雨,所以有些扭曲了。 她亲自给林朝雨盛了一碗冰糖雪梨汤道:“如今温度正合适,夫人尝尝可喜欢,若是喜欢我在让人多给夫人拿一些过来。” 林朝雨害羞的接过,便喝了起来。 既然黄小姐是想要谋取督主夫人这个位置,必然不会直接用一碗汤毒死她。而是会用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所以林朝雨一点都不担心。 黄小姐见林朝雨毫无心机的就喝了她送过来的汤,心中暗笑。 “督主夫人是都城来的,都城的衣裳和首饰是不是比灏城要好看许多?”黄小姐觉得,女子都是对这些东西感兴趣的,因此她思量了一番之后,觉得拿这些话先来跟林朝雨交谈,然后在跟林朝雨熟悉起来。 正在埋头喝汤的朝雨却是突然抬头,惊讶的道:“咦,我瞧着黄小姐昨日跟蔡姨娘聊得很开心,莫非蔡姨娘未曾告诉黄小姐吗?”林朝雨的脸上,此时有三个两个大字“好奇”。 黄小姐心头一蹬,林朝雨昨日竟然看到她跟蔡姨娘在一起了。蔡姨娘既然会被林朝雨赶出门,林朝雨一定是不喜欢蔡姨娘的。若是让林朝雨误会她跟蔡姨娘关系很好,那她要取得林朝雨的信任就很难的。 黄小姐飞快的运转着脑子,希望能够快点想出一个合适的借口。 正在绞尽脑汁的时候,却听林朝雨含含糊糊的道:“说起来,蔡姨娘才是擅长穿衣打扮的,我素来对这些学不会。黄小姐还不知道吧,蔡姨娘在没有去蔡府之前,是我的贴身丫鬟。那个时候,我的穿戴都是她搭理的,每次通过她的手之后,我就觉得自己跟个小仙女似的呢。” 林朝雨之所以说话含糊,是因为她在说话之前,正好喝了一口汤润嗓子。 黄小姐觉得,这林朝雨不知道应该是用单纯来形容还是用傻来形容了。她正愁自己找不到合适的说辞,这林朝雨就十分没心没肺的给她递了个台阶过来。 而且听她话中的意思,还颇为喜欢碧琴。并不像碧琴提起林朝雨的时候露出来的那种滔天恨意,和说话的时候的咬牙切齿。 黄小姐一时间有些懵了。 她道:“此前并未与蔡姨娘多聊,还不知道她有那个本事呢?不过蔡姨娘为何没有继续留在夫人身边伺候,而是到了指挥使大人身边呢?” 黄小姐觉得,即便是碧琴要当姨娘,也是应该给封云深当啊,她本就是封府的人,缘何跑去蔡府了? 林朝雨垂眸,似乎有些伤心的样子。 暗中却是给一边的吃瓜群众碧月飞过去了一个小眼神儿。 碧月收到了林朝雨的信号,义愤填膺的道:“哼,黄小姐还是莫要在夫人跟前提起那贱婢了。您是不知道那贱婢做了什么事情,我们夫人待她那般好,她却恩将仇报。” 黄小姐十分夸张的捂嘴,震惊道:“竟然是如此吗?” 吃瓜群众水仙:差评。这演技太不到位了,一旦都比不上我们夫人。 碧月道:“可不是嘛。她当日故意放了夫人的鹦鹉去督主的院子,但督主的院子是不允许任何后院女子过去的,跟别说两只鹦鹉了,夫人唯恐鹦鹉被害,想去救鹦鹉,便被督主院子的守门人给打得躺了三个月。”碧月说道这里,大有一种想把碧琴生撕了的感觉。 吃瓜群众水仙:嗯,不错。碧月的演技越来越好了。 暗中保护林朝雨的两个闲元院守门人:好愧疚怎么办。夫人,求拿小棍子揍我们。 黄小姐从碧月的抱怨里面,获得了三个信息,这第一个嘛,是林朝雨连进封云深院子的资格都没有,可见封云深是有多么不待见她。第二个是,林朝雨竟然被守门的给打了还躺了三个月,这第三个就是林朝雨蠢啊! 为了救三只鹦鹉惹封云深讨厌,还让自己被打成那样。 堂堂的一个督主夫人,混成林朝雨这样也是没谁了。 还有,林朝雨身边这丫鬟也是个智障啊,若是她被打了,这种事情只怕是要死死瞒住的,她倒好,跟她这样一个头一次见的人抱怨。 而反观林朝雨,竟是垂着头一副伤心的模样。 黄小姐觉得自己的三观都被林朝雨给刷新了,若是碧琴犯在她的手上,早就成了一股白骨了。 这样的人,林朝雨竟然还把她放走了,黄小姐都不知道是该夸林朝雨还是该如何了。 不管她心中如何作想,现在仍旧是林朝雨的圣母小姐姐,于是她为林朝雨打抱不平:“蔡姨娘怎么可以故意害夫人呢,太过分了啊!” 林朝雨傻傻的笑着道:“无事,都已经过去了,如今她也嫁了人了,也没有在封府,便跟我没有关系了。” 黄小姐暗中扁了扁嘴,心道你倒是大度。你可不知道人家蔡姨娘可是巴不得你死呢! “呵呵……,是这个道理。夫人心善,往后会有福报的。”黄小姐违心的道。 林朝雨开心的道:“我也觉得呢,好人都会有好报的,坏人么,呵呵……,听说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 “我啊,之前听一个百岁高龄的老人说过,他们家之前打过一桩阴间官司,他那个时候作为家中唯一一个会写字的人,便被抓下去做见证,写文书。阴间的人见他字写得好,他们家的阴间官司打完之后,便又留着他给其他案子做了记录。” “其中有一个女子,为了抢一个姑娘的亲事,就把那姑娘杀了,后来那个女子被判了下油锅,还要在阴间伺候所有色鬼五年,五年后投胎做了个狐狸。而那个被害死的姑娘,投胎到了一家高门大户,嫁了一个如意郎君,然后他们又一次外出打猎,那姑娘的夫君就遇到了女子投胎的狐狸,一箭射死了狐狸,把狐狸的毛皮拔下来给那姑娘做了鞋子。” “他林林总总的还说了些其他的,我就不一一跟黄小姐说了啊!总之我就是记住了,因果循回善恶到头终有报,所以啊,可不敢做坏事。” 黄小姐听着后背发凉,林朝雨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她总觉得林朝雨是在暗指她呢? 她如今不就是想害死林朝雨,然后抢了她的位置吗? 但林朝雨并不知道她的计划,且看林朝雨那傻兮兮的样子,大概就是被一个神棍老儿给诓骗了,一定是这样的。 话到此处,黄小姐被林朝雨搞得有些心神不宁,随意的跟林朝雨说了几句话,就离开了。 宁朝的人,都还是很信神佛、投胎轮回这样的事情的。 方才林朝雨说的,不过就是她自己瞎编的而已。 为黄小姐,量身定制的故事。 她招来水仙说了些什么,水仙笑了笑。 黄小姐今夜注定是个不眠夜了。 当天夜里,黄小姐总觉得自己的房间内时不时的有一些奇怪的声音发出,似乎是女人的啼哭,又似乎是小儿的啼哭。 可她喊了丫鬟询问,丫鬟却说自己什么都没有听到。 她们点了灯,也没有发现除了她们之外任何人在。 可当她熄了灯,闭上眼,正准备睡下的时候,又会听到那哭声响起,一问丫鬟,丫鬟却仍然什么都没有听到。 黄小姐想着白天林朝雨说的阴间地府什么的,吓得也不敢睡了,只差没有哭出来。生怕是曾经死在自己手上的人来找她寻仇了。 以至于黄小姐当夜是一直点着灯,不准丫鬟睡,她囫囵的眯了一会儿,还是在困极了的时候。 第二天林朝雨在见到黄小姐的时候,明显的看到黄小姐脸上那连脂粉都压不住的青黑色。 碧月暗自偷笑。 林朝雨实际上是吩咐了水仙夜里去吓黄小姐的,水仙是习武之人,控制自己的声音和藏匿自己,是她擅长的事情。 她稍稍用了些内力,就让自己的哭声只有黄小姐能够听到。 下午的时候,东月告诉林朝雨,黄小姐和黄大人害林朝雨的计划已经查到了。 林朝雨便让东月说来她听:“东月道,原本黄小姐和黄大人的计划是让皇小姐想跟夫人您交好,然后约夫人去寺庙逛逛,届时会有黄府的人冒出来假装是歹人,直接将小姐杀了。但黄小姐跟碧琴见过之后,碧琴跟黄小姐说,让黄小姐找人污了夫人的清白。再由黄小姐去请督主过来,让督主亲眼见到夫人被……,督主届时决计不会放过夫人,还会感谢黄小姐通知,对黄小姐心怀好感。” 东月说道最后,已经有一些咬牙切齿之意了。 都是些什么玩意儿,竟然敢把主意打到督主心见上的人身上。 至于那些被省略的话,却是东月不敢说出口的。 林朝雨有些厌恶这种拿女子的清白侮辱的下作之事,都是女人,何必如此。她有些无语的问:“黄小姐和黄大人同意了碧琴的计划?” 东月点头。 林朝雨笑道:“黄小姐以为自己是有多大的脸,她要见督主督主就会见她?” 东月表示,他也不造,他也理解不到这些女人是如何想的。 “再者,即便是督主见了她,她觉得她就能活命了,督主不但会把我杀了,还会把她和在场的人都杀了吧!”如今皇上斋戒,若是知道封云深的夫人在寺庙行那样的事情,纵然不是林朝雨的过错,但男尊女卑的世界,什么过错都会推到女子身上。 指不定还会迁怒于封云深,所以站在封云深的角度,就是把所有人都杀了来得最保险。 东月抖了抖嘴角,很想反驳林朝雨的话,他觉得封云深是决计不会杀了林朝雨的,只会把其他知晓这件事情的人全部抹杀。 林朝雨是不知道,她自己觉得她在封云深跟前没有什么重量,旦在旁人眼里,她于封云深而言,却是十分重要的。 林朝雨觉得,顶多就是封云深稍稍有点喜欢她罢了,但这种喜欢一旦跟男人的野心产生了冲突,或者是影响了男人的事业,男人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抛弃掉那一点点喜欢,甚至会化身为最无情、最冷酷的刽子手。 林朝雨见过太多这样的案例和事实。 所以她喜欢封云深,却不会是那种不要命的、拎不清的、拿自己去跟封云深重要的东西做对比的喜欢。 她任何时候,都是冷静理性的。 林朝雨知道黄小姐和碧琴的计划后,决定将计就计。心中默默的给佛祖道歉:佛祖,对不起了呀,要弄脏你的宝地了。 男女苟合这种事情,是在不宜发生在寺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