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叶茂略顿了顿,“不过,我自己想要的主唱,还是白光!” 这句话一说出来,叶茂好像卸下了心口的大石一般,长长地吐了口气。 “而且,我和乐队那几个哥们儿也达成了一致,他们也都觉得白光更合适。” 丁猛微微点了点头,朝空中吐出一个烟圈,并盯着它在空气中慢慢消散。 “傻冒儿,你们哥几个做出这个选择,我一点儿都不意外。” 看着脸色难得凝重的弟弟,丁猛吹了吹烟头,笑了笑,“你哥我虽然没多少音乐细胞,可谁是玩音乐的,谁是拿音乐玩的,我还看得出来。” 叶茂的眼神亮了亮,大哥的话似乎给了他一些希望。 丁猛看了他一眼,转过身,叼着烟走到茶几上,在自己的公文包里掏了掏,拿出一沓纸片出来。 “喏,这是六哥昨天传真过来的,外面看不到的,你自己看看吧。” 叶茂好奇地接了过去,目光在纸面上迅速浏览着。 那是一份‘中国有摇滚’专项策划与宣传的内部资料,右上角标注着‘内详’的字样。 显然,没有陆即安这样娱乐圈内的大佬级人物,这样的资料是不会轻易看得到的。 叶茂很快便看到了资料中有关宣传的部分,在那里,有人用黑笔做了加重加粗的标记。 在节目的宣传要求中,组织者特意列出了要在参赛乐队中挖掘出可宣传的爆点,最好是争取到知名当红流量参与,以制造出节目热度。 宣传提纲里还明确了在节目播出后,明显有流量和话题的参赛乐队,务必要保证其进入到决赛阶段。 叶茂把划线的部分反复看了两遍。 这种在娱乐圈已经算是司空见惯的炒作模式,虽然饱受诟病,却一直是各个节目组屡试不爽的独门绝招。 陆即安把这份内部资料发给大哥,其用意,也不用明说了。 现在的娱乐圈,在新人里,还有谁能比陆馨雅更红更火,不仅有爆点,还自带巨大的流量呢? 没有,一个都没有。 “所以我必须要用陆馨雅了,是吗?” 叶茂把资料扔到茶几上,略有些生硬地问了一句。 “小茂,我觉得吧,这次参赛离你实现音乐梦想,可能是最接近的一次。你想让‘捍卫’走到哪一步,和你的选择,绝对有直接的关系!” “我这个做大哥的,虽然不能替你做音乐上的判断,但是从做哥哥的角度,从你发展的角度,无论哪方面来说,我都会选陆馨雅!” “可是陆馨雅唱的那东西,本质上并不是真的摇滚,只是形式上的伪摇滚你知道吗?哥!” 叶茂似乎有些急了,声音忽然间提高了几度。 “那你觉得又有多少人能听出她唱的是伪摇滚?至少,我是听不出来!” 丁猛的脸上也带上了一丝隐隐的怒色。 这股怒气来得很是奇怪。 既有对叶茂固执的不满,也有一份莫名其妙的、来自于心底对放弃白光的愧疚。 “你不玩音乐,所以你听不出来!可是我能,皮炎、丁一、五方他们几个都能!哥,你听我说,我真的很欣赏白光,也在意白光,因为她对我来说,真的是太难得了!” 丁猛下意识皱紧了两道浓眉。 说来奇怪,在今天看到这个白光的录像资料之前,虽然叶茂已经明确表达过他喜欢上了这个女歌手,但是那个时候,丁猛只是担心弟弟,希望他不要沦陷在一个混迹于夜场中的女人身上。 而此刻,当他听到叶茂说出欣赏、在意这些词语的时候,他却莫名地感觉心里有些没来由的烦躁,在完全没有经过大脑的情况下,一句话便脱口而出。 “你干脆直接说你喜欢她,就想让她当主唱得了,还扯别的干什么!” 叶茂被大哥这句忽然间带着情绪的话一下子刺激到了。 因为在他的心里,音乐就是音乐,是一种很干净也很纯粹的东西。 选择白光,是因为她唱得真的好,而绝不是因为自己喜欢她这个女人! “我靠,哥,你他妈也太看得起我了!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做事处人那么讲感情讲关系吗?呵呵,我本来是不想说的,现在说一下也无妨了。我看你这么上心地选择陆馨雅,也不完全是为了我的发展,更多是为了考虑她爸给你的商机,还有想追求她本人吧!” 丁猛的脸一下子彻底黑了下来。 一边的老白仿佛感觉到了房间里忽然间涌动出的异常,有些惊惧地慢慢蹭到丁猛的脚边,用右爪轻轻抓了抓他的裤脚。 “你他妈就是这么想我的?叶小茂!” 丁猛的声音带出了一丝在他们兄弟交流间少见的粗野。 叶茂正处在一种焦燥与后悔双重交织的关口,从小到大,对于一直照顾自己到无微不至的大哥,他还是头一次这么莽撞而冲动。 可是另外一种情绪也没头没脑地在他的大脑里扑腾着。 明明找到了最适合自己乐队的歌手,却横生枝节,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 而且这程咬金还自带光环,威力巨大,偏偏还有利于自己,让人有一种打都不能打的颓败感。 这些乱七八糟又现实无比的情绪让叶茂一时间已经找不到正确的出口。 “我怎么想不重要,我就想知道,我成立个乐队,你那么上心干什么?嘴里说是帮我发展,心里不还是有你自己生意上的小九九吗?你不就是想成为陆馨雅心里能帮他打开局面的猛男吗?行了哥,你都说了自己不懂音乐,我的乐队就不劳你操心了,大不了,我们不参加什么选秀,玩我们自己的地下就是了!” 丁猛两只眼睛气得简直要喷出火来。 他一把抓起茶几上的内部资料,‘哧啦’两声把资料撕成几片,猛地砸在地上。 “行,你真行啊叶小茂!我心里有小九九?我他妈有个屁!” 他的两腮气得直打哆嗦,右拳握得咯咯直响,要不是从小到大都宠着这个弟弟,这个状态下的他,早就冲上去给他两个大耳雷子了。 看见瞬间呈现出怒发冲冠状的丁猛,叶茂心里既有些害怕,又满是后悔。 自己一时冲动和嘴快,说出了伤人的气话,看样子,是真把大哥气到了。 看着丁猛眼中的怒气和紧握的拳头,叶茂一下子想到小时候跟在哥哥后面,目睹他打倒一群小流氓时的凶猛与霸道。 大哥拳头上的功夫,真不是盖的! 我操,现在大哥气成这样,不会冲动得也揍自己一顿吧? 这个时候,让自己马上认错求饶跟大哥说自己错了,他一个大小伙子,也拉不下这张脸。 再说,他心里还始终有一股不甘不岔的不平之气,这让他更加不愿意立刻对丁猛认输。 得,既然不想求和,又不想挨打,好汉不吃眼前亏,自己还是先退避三舍,躲出去再说! “好了哥,我现在心里很乱,不想再跟你论这件事了……内个,我出去透口气,晚点再回来……” 叶茂嘴里一边说着,一边拔动两条长腿,没敢抬头看他那个黑脸的大哥,便匆匆出了门。 大概是因为心里面乱七八糟的原因,他连门都没有彻底带好,还留着一条缝隙,便跑进了电梯间。 丁猛眯着眼盯着叶茂的背影,一直到他出了门,胸口那股闷气还是没有消散半点。 妈的,这个小兔崽子、王八羔子,还真是小孩不睡觉,欠悠! 自己照顾他吃、穿、花,照顾他玩、乐、购,还费尽心力照顾他组乐队玩摇滚,到头来,竟然能说出自己是为了心中的小九九,为了当大美人陆馨雅心里的大猛男! 去你大爷的,我他妈有个屁小九九?我他妈当个屁猛男? 你哥特么是个阳萎,阳萎知道吗? 丁猛感觉心里的憋闷像是被打开了阀门,一时间波涛汹涌,压都压不住。 他三两步走到客厅的酒柜前,从里面一口气掏出三瓶干红放在茶几上,连杯子都不用,啪啪啪打开瓶盖后,上来便闷了半瓶下去。 丁猛的酒量不小,即便在酒量普遍出众的东北汉子中,他也算是出类拔萃的。 不过,一个人酒量的好坏,有时候,还要看场合和状态。 老话说的好,借酒浇愁愁更愁,一斤只剩二两九。 再能喝的人,在心情不好、愁闷交加的时候,酒量也会大打折扣。 于是坐在沙发上的白展堂,就亲眼看到了丁猛同志,从一脸怒色,两眼喷火的猛哥,在三瓶干红下肚后,很快变成了一个两眼发直、满面通红,有些东倒西歪的醉汉。 他趔趄着从沙发上站起来,打了两个酒嗝,大概想往自己的卧室走。谁知道酒劲上冲,头晕眼花,没看到脚下的茶几,一下子被绊倒在地上。 丁猛躺在沙发和茶几中间的空隙里,摔得头昏眼花,加上酒劲儿正是最大的时候,半天没有动静。 老白看到丁猛摔倒的样子,似乎吃了一惊,猛地从沙发上跳了下来,窜到丁猛的身前,伸出右爪,在丁猛的身上不停地抓挠着。 可能当初在按摩院那次抓鸟的经历给它留下了深刻印象,也可能纯粹就是一种巧合,老白出爪的方位,恰恰就是小猛子的所在。 丁猛在迷糊中被老白的几下重爪抓醒了,勉强从地上支起身体,靠在沙发上。 老白看他坐起来,便停止了对他的抓挠,敏捷地跳到他的怀里。 丁猛愣了片刻,左右看了看,见室内只有自己和地上的一片狼籍。 门缝外有风吹进,他本就赤祼着上身,一时间只觉得一阵寒意。 他从小到大好猛斗勇惯了,又素来是大男人的心态,从来都只有他照着兄弟和下属的份儿。人前人后,风风火火,前呼后拥,很少尝过寂寞孤单的感受。 而此时此刻,疼爱的弟弟赌气走了,带着浓浓醉意的他,发现偌大的一间公寓里,空空荡荡,留下来陪伴自己的,竟然是一只和自己同病相怜、同样面临萎哥命运的猫。 “老白…你…你知道我为什么把你从按摩馆带回家吗?” “喵...” 白简和范平按照丁猛预留的地址进到小区里的时候,范平有些紧张地问他,要不要先给186打个电话。 白简想了想,摇了摇头。 “不打,打了电话后,他要是把老白藏起来,或是干脆说不在家怎么办?还不如直接上门,杀他个措手不及呢。” 范平撇了撇嘴,“我真是服了,不过就是一只猫,怎么被你们俩弄得像一出大戏似的。一个跟犯了神经病一样,死活把别人家的猫带走了。一个又跟犯了疑心病差不多,先是担心对方是变态会虐你的猫,这会儿又担心对方会把猫藏起来。” 他夸张地揉了揉两侧的太阳穴,“我的天,跟你们在一起,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戏精的世界。你和那个186,戏都够多的!” 白简正仔细在小区的墙壁上寻找楼号的标识,听到范平挖苦他和那个丁猛,刚想怼他两句,忽然看到一个青年男子的身影迎面走来。 他一眼认出那人正是白天刚刚分开的叶茂,情急之中,转过身去,拿着手机假装低头看着什么。 范平先是一愣,待到看到叶茂的脸,反应很快,也顺势转过身去。 他两人这边担心叶茂留意到他们,却不料叶茂神色恍惚,低着头便匆匆从他们身边走过,完全没有注意到那个修长身材的男子,便是方才他和大哥争执的对象之一。 “这个小土豪也在金辉家园住吗?我的天,怎么会这么巧了!” 范平一边回头看着叶茂远去的背影,一边小声和白简嘀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