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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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没等想很清楚,第二天一早,明菊就来了。 站在门外等着他,穿着的是红色的工装裤,头发两边麻花儿垂下来,脸上带着粉色的日出一样的绯色,鼻子上带着一点儿津津的汗水,那一双明媚的大眼睛就那样的看着你,“我喜欢你宁宇森,我自己来跟你讲的。” 然后再笑一笑,“这个事情,别人不知道的,是我自己来的,我爸妈也不知道,别人也不知道。” 怕耽误你上班时间,知道你早起晨练,所以就赶在所有人起床之前,收拾好自己,然后来看你,跟你说一声。 “我知道你们家妹妹可能不喜欢我,昨晚上应该也会跟你讲,我来直接跟你讲一声,是怕你不清楚自己的心意,我想对得起自己,你不要有负担,听我说说心里话。” “你来的那一年,我第一眼就看见你了,你跟别人不一样,你脸上带着笑,见人你就笑,眼睛里面又有活儿,那时候我就想,这人家里一定教的很好,所以才这样的好性格。” “后来你到我爸爸手底下,我心里面高兴,为着我总是时不时的看着你,时不时的邀请你到家里来吃饭,我心里面欢喜着呢。” “再后来,与你接触的亲近了,我便想的更多了,想着要是能跟你结婚,朝夕相处就好了。” “所以,宁宇森,你有什么打算呢,对未来。” 或者说是,你对我,有没有什么打算呢? 未来里面,有没有我,可不可以,考虑一下我。 这是一个姑娘的心跳。 为了自己喜欢的人,努力勇敢一次,不算是什么没面子的事情。 很多时候,大胆的一问就好了。 宁宇森对她,有感觉吗? 有。 西爱说的他觉得很好,很对。 可是时间过去了,他仔细想想,他并不是西爱口中的那部分人,他不是精英。 他的人生,就是普通大众的一员,在生产线上做着自己的事情,这就是他的人生。 这一刻,他对眼前的姑娘,是动心的。 但凡是情感丰富的敏感的人,必定是容易动情的。 西爱看着他站在那里,没有拒绝。 便紧紧的抿着唇,走出来。 “宁宇森,你跟我——在一起吧。” “我们以后,结婚吧。” 明菊头晕目眩1看着她,“你们?” “你们不是兄妹吗?” “不是,宁宇森姓宁,我姓张,哪里来的兄妹?他是我大爸战友的儿子,寄养在我们家。” 明菊瞬间什么都懂了。 她明白了。 难怪西爱那么不喜欢她。 难怪了。 明菊走了,她觉得这个事情没有办法比较,她跟西爱,没有办法比较的。 养兄妹之间,打小的感情,而且宁宇森说不定与西爱之间,已经有一些情愫了。 伸伸在后面,你说拉都没拉住她。 看她站在院子里面跟宁宇森说结婚,只觉得嘴巴里面一阵发苦。 他觉得西爱什么也不懂。 她懂个屁。 结婚的事情,是能随便乱说的吗? 他改变不了结果。 最后就是,西爱跟宁宇森在一起了,瞒着所有的人。 走的时候,西爱上火车,宁宇森沉默着送她,“路上小心点,去那边有事情就打电话。” 跟以前一样,大哥哥一般的。 西爱就歪着头,山不就我,我就山呗,“知道了,你记得给我一天写一封信,然后记得不要跟别的女孩子接触太多了,还有,要经常记得我最好。” 甩甩手,人就走了。 火车走的没影儿了,宁宇森才扯着嘴角笑了笑。 这丫头,怎么就这么豪横呢? 喜欢西爱吗? 肯定喜欢,看着长大的,不喜欢也喜欢三分。 至于有爱情吗? 全是鬼扯,这个年代的人,只有好感跟合适,爱情是极少出现在口中的。 西爱很有心眼,她喜欢的人,不能只大胆的去追,还得有心眼一点。 要一个你喜欢的男生来喜欢你,其实并不难,这句话,是她亲自跟伸伸说的。 “我觉得追男孩子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当然不要死皮赖脸的去追,要做的,最好是带一点技巧的。” 什么技巧呢? 伸伸白生生的脸面无表情的看着她,“西爱,你这样会吃亏的。” 早晚有一天,是会翻船的,对感情的事情,太不慎重了。 西爱毫不在乎的笑,躺在金黄色的软沙上,“你如果想要人喜欢,那就要变得有趣,成为一个有趣的人,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保持新鲜感,把各种各样的你展现给他。” “要他知道,即使生活了这么多年,依然没有了解我,原来,我还是这样子的人最好。” 年纪轻轻,谈起来撩人的本事,简直不要太老练了。 伸伸捏她脸一下,“你又知道了?” 能的你不轻,天底下就没有你张西爱不知道的事情了是不是? 西爱呲牙,捏的不疼,但是她娇气,一把拍开鬼喊着,“疼死了,你要死是不是刘伸伸。” 坐起来嘚嘚瑟瑟的,在落日的余晖笼罩下,“我就是知道,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我张西爱不懂的事情,我太了解人性了,我如果想要追一个人,就没有追不到的,全世界,就没有我追不到的男孩子。” 伸伸看着她笑,看着她那么放肆的笑,就很想问一句。 那我呢? 我能不能追的到。 可不可以追一下我。 可是最后也没有说出口。 但是这不影响他觉得宁宇森与西爱没结果。 因为,他已经给西爱家里去信了。 轮起来心机。 伸伸可能是最沉得住气儿的。 西爱虽然聪明,奈何天生不懂低调。 深藏不露的,才是高手。 伸伸是如何运用高超技巧写信的呢? 人家是一封家信,首先是写给刘凤的,表明一切都好,他好,西爱也好。 戈壁的天气好,今年的收成好,他们种的试验田也很好,总之哪哪儿都好。 并且还好到去旅游了,特意跑到青海湖那边去看望宁宇森了。 去了一看,宁宇森不是很好,但是好在那边有姑娘喜欢他。 “环境艰苦,工作也有危险性,我观察到他手上泛黄带着味道,有一些不好的想法,如果家里这边有关系的话,还是尽可能的回来吧。” 又说,“好在这边师傅很照顾他,经常请他到家里来吃饭,师傅的女儿也很漂亮。” 语言的魅力,不说工作不好,只说自己的一些不好的想法。 不说师傅的女儿对他有意思,只说师傅的女儿很漂亮。 又兢兢业业的问,“现在家里好很多了吧,大家都还好吧。” 家里好很多了,那宁宇森就操作下赶紧回去吧。 并且说明,“纸笔节省,姑姑看完信后,请转交给红叶婶儿。” 属于合并家信,一人多用。 瞧瞧这事儿,办的这叫一个地道。 张家也第一次意识到了,宁宇森到年纪了。 他是不是应该回来了? 宋慧萍戴着老花镜仔细看了三遍,她是人老成精,琢磨了半天,“森森可不能在那边结婚了,那边干了多年了,总共来家里一次,那次我瞧着人黑瘦了多少啊,那地方苦。” 要是真的一辈子在那边了,不能够的事儿。 她对着宁宇森,虽然说是不如西爱,但是也当亲孙子一样的,手点着上面西爱的名字,来回的看,舍不得放下来。 刘凤看着那信,老太太来回的捏着不给,瞥了一眼,不好意思要,觉得这老张家也难为人,西爱这孩子,去了多少年了,那地儿多苦啊。 但是转念一想,他们家伸伸也去了,还是为了西爱这个死丫头,便什么伤感也没有了。 死丫头一个,“那这信我拿走了啊?” “什么?” “我说,这信我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