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页
书迷正在阅读:不好好演戏是要回家生孩子的[重生]、网游蜜恋:大神非要千里送、爷就是这样的鸟儿、我跟白月光长了同一张脸、他看到光的背面、神背后的妹砸、一品代嫁、隐婚蜜宠:傲娇老公,造作啊、[日韩同人]甜桃[娱乐圈]、被未婚妻赐死之后[重生]
生怕自己急速跳动的心跳出卖了自己,权志龙僵硬着的双手收拢,握住了她的双肩,用强大的自制力将她推离开来。 “……不要跟前辈这么大呼小叫的。”他的声音有些生硬, 说完又觉得太重,放缓语气补了一句, “这样不好。” 金幼熙心情正好, 也没注意许多, 随口回:“知道啦。” 正好金钟国从外面走了进来, 权志龙不知为何, 有些心虚地站了起来:“钟国前辈,时间不早了, 我该回酒店了。” 那一句“钟国哥”的称呼, 好像是在脱口而出之前,就被拦在了牙关。 金钟国看了他一眼,有些惊讶:“现在就回吗?” “嗯。”权志龙垂眸,“刚刚经纪人联系, 还有点事儿要处理。” 嗯? 金幼熙看向权志龙,刚刚明明志龙前辈没有电话打进来啊? “哦,好,正事要紧。”金钟国笑了下,摸了一下裤口带的车钥匙,“走,我送你。” 权志龙连忙摇头:“不用的前辈,我自己回去就行。” “洛杉矶这个地方不好打车的,还是我送你吧。”金钟国说着,一边往门外走,“毕竟你今晚也是我拉过来的。” 话说到这份儿上,权志龙也知道自己拗不过这个金钟国了:“那就麻烦前辈了。” 金幼熙在这儿看着两人一来一回的场景,总觉得有些怪怪的,但又说不上是哪里奇怪,便耸了耸肩,也不再关注。 她并没有跟出去,而是留在了录音室开始重新填写《酷女孩》这首歌的英文歌词。 一个小时之后,金幼熙将新鲜出炉版本的《酷女孩》歌词发给了权志龙前辈,有些好奇他的评价。 刚发出去,金幼熙又觉得好像只发歌词有些不太够,便打开了一旁的麦克风,戴上了耳机,用着家里最简陋的录音装备,录了个新版《酷女孩》demo出来,再发了过去。 【前辈你直接听后面的demo吧,我又修改了一些歌词和旋律kkk】 大概过了几分钟,权志龙发了个大拇指的表情过来。 金幼熙看着这个大拇指,原本还想着志龙前辈还会再补一段话,没想到就这样等了半天也没等到后文。 奇怪……志龙前辈是在忙吗? 想了一会儿也没个结论的金幼熙干脆就不再想,既然志龙前辈发了大拇指过来,那就说明他还是很喜欢她的这个新版本的不是吗? 金幼熙高兴地将这个demo收进了手机和U盘,准备明天就去共和唱片的录音室把这首歌给正式录制出来。 一夜好眠。 次日,起了个大清早的金幼熙吃完早餐,就骑着自行车去往了共和唱片在洛杉矶的录音棚。 她实在是来得有些早,好几间录音室都还亮着灯,里头外头都躺着不少昨晚在这儿通宵的制作人或者艺人。 平日在媒体们的闪光灯下光鲜亮丽的歌手此时却都素面朝天,一脸疲倦地倒在沙发里,不修边幅得很。 暗自咋舌的金幼熙移开了视线,推开了自己昨晚就约好的那间录音室的门。 里面空无一人,看来是她来得太早,负责帮她录音的工作人员都还没到。 这倒也没关系,金幼熙简单地开了个嗓,随即拿着水瓶就坐到了电脑前,一番捣鼓就戴上了耳机。 她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听着昨天晚上自己在家录的guide(导唱),不停地开始找着不同音调去唱,随意地就这么转着调之后,她对今天的录音就有了个简单的概念和框架了。 不一会儿,名为麦克的工作人员也来了,两个人打了个招呼,金幼熙便拿着自己的水瓶走进了一旁有着玻璃窗的小隔间内。 昨晚联系共和唱片时,金幼熙便是以自己要录一首翻唱歌曲的理由借用的录音室,来帮忙 的麦克自然也就认为金幼熙可能翻唱的会是一首曾经的大热单曲。 但当他打开歌曲伴奏时,里面传来陌生而悦耳的节奏和旋律却让他怎么想也想不出这是哪首热单的伴奏。 不过很快他就忘记了这个疑虑,沉浸在了这个Funky的节奏当中。 权志龙确实没有说错,FUNK音乐在欧美地区确实拥有更加良好而广泛的基础,作为连接Soul和Disco的过渡音乐,曾经风行于上个世纪70年代,影响力甚至可以扩及到摇滚乐甚至说唱领域。注1 而它这么风行,与其独有的节奏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酷女孩》这首歌贝斯和鼓点重拍与其他音乐种类不同。 一般来说,一首歌重拍是落在每一个小节的第二或者第四拍上,而FUNK音乐的重拍则落在第一或者第三拍上,《酷女孩》这首歌的重拍便是在第一拍,这就非常有复古的感觉。 这种曲风和重拍相当适合跳舞,甚至对于喜欢音乐的人来说,根本克制不住自己不自觉舞动起来的身体。 不论是摇头晃脑还是手舞足蹈,总之就是让人无法安静地坐在那儿听歌,一定要狠狠地动下身上的某个部位才能发泄出这克制不住的兴致。 迈克一边手上帮着金幼熙录歌,一边把放在桌下的□□叠在了一起,根本就无法停下跟着节奏抖脚的动作。 他的头不住地往前、往左、往右地耸动着,眉头紧皱下巴前移,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他恨不得站起身来狠狠跳上一场舞才行。 可真是要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