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
有这位老爷子给《射雕英雄传》背书,《射雕英雄传》在中国境内就彻底无人可挡了。 李政真正意识到《射雕英雄传》会成为传世的经典,是因为两件小事。 一个是他自茶馆听到说书先生说的书都变成《射雕英雄传》的片段,一群闲人莽汉不住叫好。那些人都没有受过教育,可是提及郭靖都能说出一二三四五来,更有许多年轻小伙子纷纷表示要向郭靖学习,他们也要参军抗日,把小日本赶出自己的国家。 另一件是在他常去的包子铺店门口,他碰巧看到了两个小男孩正在嘻戏打闹。 “呔!看我的打狗棍法!”一七八岁虎头虎脑的小男孩,手持长棍,大叫着向挡在他身前的小伙伴劈去。 小伙伴不慌不忙,大喊一声:“看我的降龙十八掌!”说完就要伸出双手空手接长棍! “哎呦!柱子!柱子!可不能这么使啊!”老板娘抬眼看到这一幕险些吓死,一双小脚跑得飞快,插到两人之间一手夺过儿子手里的棍子,一手狠狠拧起他的耳朵,“你这孩子!有你这样打朋友的吗?把人家胜子打坏了怎么办?” 被她叫做胜子的孩子摆摆手,老气横秋地说道:“在下是在跟张兄比武,男子汉大丈夫,些许小伤算什么!” 被老娘拧住耳朵的‘张兄’也一脸委屈道:“娘!你不懂!等我练成神功成为像郭靖一样的大侠后,我就可以把小日本撵走了!” ‘把小日本撵走。’孩子简单质朴的观念却让李政心神大震,久久不能平静。 一本能让人民大众看懂,能激起大人和孩子爱国心的书,就算它不受主流文化界的承认,它也必可以成为传世的经典! 而李政喜欢的《悟空传》,就没有《射雕英雄传》那么好的运气了。首先,这本书因为对《西游记》的彻底颠覆而引来不少老学究的不满。其次,书中对玉帝王母等神仙的‘诋毁’,引来了不少宗教届人士和信众们的抵制,他们强烈要求政府要把这本书列为禁书。 但是不管怎么样,这本书在大部分年轻人中间广受好评。就有一北大才女何晓雯著文说道:“《悟空传——一部反传统,反封建迷信的‘叛逆’文学》。” 该女在文章中说道:“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是孙悟空,直到我们都带上了命运给予的紧箍咒。我们变得循规蹈矩,变得唯唯诺诺,失去了年轻时的朝气,失去了挑战规则的勇气,我们自发成为了维护这腐朽规则的一份子。可是我不愿带上紧箍咒,我不愿失去追求自由平等的勇气和气魄!我愿如孙悟空般,与这个不公平的、吃人的世道战斗到底!纵头破血流,纵以身殉道,无怨也,亦无悔也。” “梁先生说过:‘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我们少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我们身上肩负着民族的复兴和国家的未来!在此,我请求少年人都要学习孙悟空,不要学习玉帝王母,也不要羡慕这道貌岸然的神佛。我们有我们自己的路要走,我们有我们自己的道要守护,我们有我们自己的真理要捍卫!不自由,毋宁死!” …… 整篇文章慷慨激昂,热血澎湃,一时间响应者众多。不少人纷纷在报刊上和那些反对派们打起了擂台。李政看着那些虽然稚嫩,浅薄,却激情澎湃,热血沸腾的文字,他虽然已是中年,却还是忍不住振奋不已,激情燃烧。 也许就像乐老板说的那句话一样吧——男人至死都是少年。 至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就比较小众了,它也没有在国内造成如前两本般现象级影响。书中鼓吹的社会主义让国民政府如临大敌,在不少区域甚至成为了禁书。 但是,李政知道,这本书在另一个地方的群体间飞快地流传着,他们对这本书的狂热程度丝毫不亚于其他人对《射雕英雄传》和《悟空传》的追捧。 那里是延安。 那里的思想虽然稚嫩,但是李政却认为其中蕴含着足以改变这个国家的恐怖力量。 华夏未来会如何?李政不知道,他想他也应该看不到了。 但是只要这片土地人的人还是汉人唐人的后代,还是那些驱逐蛮夷后重新建国,缔造伟大国家和文明的人的后代。 那么不论多少次毁灭,不论多少次沉沦。 这个国家的人,仍然可以站起来。 因为这是华夏,而他们是在华夏生活了五千年的华夏人。 1938年5月19日,徐州城破,《大公报》战地记者李政,战死。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中发表文章的报纸和人物均为虚构。 上一章我看到读者质疑说主角给国家的资料不能发挥作用,说国家没有机床设备,且国家贫弱,列强可以轻易仿制。 这点我认同。 但是我选择了这几件发明是有原因的,一来他们诞生的时代离主角当前的时代不远,证明以当前的技术水平是可以制造的。二来,就算国家没有人力物力制造,但是起码国家掌握了相关技术,在和西方国家的交流中不至于陷入被动地位,要知道西方对他们的生产发明的东西可是有定价权的,再加上技术堡垒,如果你不懂技术,那么你就只能捏着鼻子高价买他们的。 而且像青霉素,尼龙这种暴利且制造相对简单的东西,可以让国家快速富起来。将来就算国外破解技术仿制,起码我们前期也能捞一波。国家可以利用技术和其他国家进行各种交易,也可以用重金买其他国家的技术。可以说这些资料是很有用的。 第47章 我以我血荐轩辕(7) 开明书店所在街道的店户永远不会知道这家书店里曾经发生过什么。 他们不会知道有天夜里开明书店门口停了一辆小卡车,车上坐的全是荷枪实弹的军人。老板笑眯眯地站在门口,看着那些人从店里搬出一个又一个大箱子。 他们不会知道店门口曾经发生了多么‘滑稽’一幕。大名鼎鼎的陈先生站在老板面前,两人不约而同向对方深深鞠了一躬,异口同声道:“谢谢。” 他们不会知道一只来自未来的蝴蝶扇一扇翅膀,引来了多大的风暴。他们也不知道,历史就此改写。 他们只知道那个新来的老板关门了一天后又重新开业了。老板依旧身穿青衫笑脸迎客,生意依旧好的让他们眼红。 要过很久很久,他们才能感受到那股剧烈持久的余震。而在地震发生的那一刻,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万物都在沉睡。很多年后,他们才能从昏沉中清醒,才会明白这世界究竟发生了什么。 …… 梁华明进店时,就看到乐景柜台前排起了结账的长队。 他笑道:“乐老板,生意不错啊。” 乐景扭头看到他,脸上顿时扬起热情的笑容,他喊来凯恩斯来招呼客人,自己来亲自招待梁华明。 “上次的事情还要多谢您了。”乐景对他拱手表示谢意道:“今天我做东,午饭我请客,请您务必赏光。” 梁华明笑眯眯摆摆手:“哪里哪里,不过是举手之劳,乐老板太客气了。”他笑容可掬地说道:“我今天来,是要跟乐老板谈一场生意。” “什么生意?” “这里说话不方便。”梁华明说道:“我在对面的茶馆定了一件包间,我们点几壶茶,边喝边说怎么样?” 茶过三巡,梁华明终于道明了来意。 乐景惊讶道:“你想当我的合伙人?” 梁华明点了点头:“对的对的。我提供资金和设备,你提供书籍,店里的书一定会大卖的!” 乐景没有说同意不同意,只是问道:“梁老板为何有这种想法?” 梁华明笑了:“这事还是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一个月前。 梁华明从外面应酬回来,本想在书房里看会儿书放松一下脑子,没想到他竟然在书房里看到他家闺女在看书! 虽然是皱着眉头,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但是的确是在看书! 多稀罕啊。 他闺女平时就喜欢吃喝玩乐,她能摸书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他不敢打扰闺女,悄悄绕到闺女身后,想要看看她在看什么书。 他低头定睛一看,就看到这样一段话:『不过它似乎很镇静,他想,而且在按着它的计划行动。可是它的计划是什么,他想。我的又是什么?我必须随机应变,拿我的计划来对付它的,因为它个儿这么大。如果它跳出水来,我能弄死它。但是它始终待在下面不上来。那我也就跟它奉陪到底。』 ‘它’是什么? 梁华明好奇地继续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下面作者给出的‘它’的形容——『它在阳光里亮光光的,脑袋和背部呈深紫色,两侧的条纹在阳光里显得宽阔,带着淡紫色。它的长嘴象棒球棒那样长,逐渐变细,象一把轻剑,它把全身从头到尾都露出水面,然后象潜水员般滑溜地又钻进水去。』 ‘它’是一个比小船还长两英尺的大鱼! 他闺女竟然在看一本有关渔夫捕鱼的书?! 还没待他继续看下去,就见他闺女烦躁地直接把书翻到了结尾。 『“那是什么?”她问一名侍者,指着那条大鱼的长长的脊骨,它如今仅仅是垃圾,只等潮水来把它带走了。” “tiburon(注:西班牙语鲨鱼)”,侍者说,“eshark?”(注:这是侍者用英语讲鲨鱼(shark)时读别的发音,前面多了一个元音)。”他打算解释这事情的经过。 “我不知道鲨鱼有这样漂亮的尾巴,形状这样美观。” “我也不知道。”她的男伴说。 在大路另一头老人的窝棚里,他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躺着,孩子坐在他身边,守着他。老人正梦见狮子。』 “我艹!”他听到他闺女嘴里发出一句国骂,从他那个方位看去他闺女的脸无比狰狞。 他沉默了一下,决定当一个聋子和瞎子,“梅梅啊。”他小心翼翼问道:“你在看什么呢?” 梁梅儒结结实实被吓了一跳!她双肩猛地一抖,差点跳起来。 她扭头瞪了一眼她爹,埋怨道:“你怎么在我后面不出声啊!吓死我了!” 梁华明笑呵呵地道歉:“我的错,我的错。”他指了指摊放在书桌上的书,问道:“你在看什么?” 梁梅儒合上书让他看书名——《老人与海》。 作者是个叫做欧内斯特·米勒·海明威的美国人。他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不过他虽然爱看书,但也没有自大到以为他认识所有作家。 没想到他闺女竟然在看外国文学!出息了啊! 他一边老怀甚慰一边又震惊不已:“闺女啊。”他好奇问道:“这本书讲了一个什么故事?” 梁梅儒皱了皱眉头,表情一瞬间有些嫌弃和愤怒:“就一个老头儿出海钓鱼,鱼太大太重了,他拉不上来,就这一段剧情作者能啰嗦一本书,真能扯。”她气冲冲地啪的一下把书摔到桌子上,转身又从柜子里抽出一本书,嘴里还嘀咕道:“这本书要是再和那本捕鱼的一样扯淡无聊没内涵,我就去找那个奸商去!” 梁梅儒如此粗鲁对待书的举动可把梁华明心疼坏了,他连忙拿起书仔细抚平书上的褶皱,又不忍心骂闺女,只好问:“什么奸商?” 于是梁梅儒如此这般把她买书的事给梁华明说了一遍。 原本平静微笑的梁华明在听到‘开明书店’这四个字后惊讶地挑了挑眉,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那位让他帮忙引荐陈先生的年轻人就是开明书店的老板。 这世间竟然有这么巧的事? 他不知道那个叫做乐景的年轻人究竟和陈先生交流了什么。他只知道他今天参加的就是陈先生组织的饭局,席间陈先生对他多有亲近之意,还给了他一个大生意。但是陈先生也暗示他要对乐景来找他的事守口如瓶,不得告诉任何人这件事。 从那时他就知道,他信对人了。 他不认为能让陈先生另眼相待的年轻人会是一位奸商。而且他自家人知自家事,他闺女肚子里有多少墨水他是知道的,那可是看《狂人日记》都要乐的哈哈大笑,指着开头这句『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笑的乐不可支的人。他还真不认为他闺女能看懂外国文学。 他看了眼闺女放在书桌上的那本书的书名——《百年孤独》,(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著。 得,就冲这名字,他闺女一定不爱看,也肯定看不懂。 他闺女这么闹腾的人,能读得懂什么孤独? 果然没过多久,梁梅儒就啪的一下怒气冲冲把书本合上了,“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一个个名字忒长,谁记得住啊!要我说,洋人的书就是麻烦,一点也没有咱华夏的书通俗易懂!” 梁华明在心里默默嘀咕,《阿q正传》的名字是简单了,你可喜欢看啊? 他从梁梅儒手里抽出书,无奈摆摆手,“你啊,去跟你那小姐妹出去玩儿吧。别看书了,伤神。” 梁梅儒顿时眉开眼笑,嗲声道:“还是爹爹疼我。” 梁华明心道:我不疼你,我是心疼这书。好好的书就被你这个俗人给糟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