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娇软小画眉[古穿今]在线阅读 - 第116节

第116节

    双眼几乎灿亮亮的,一逮住他的走进,便像动物似的迅猛扑上来,双手拽住手臂一拉,生生把他也拽进黑蒙蒙的被子里。

    “又玩什么?”

    沈琛点一下她的脑门,要走。

    “我有事情说,大事!”

    她拽住他,神神秘秘地停顿会儿,酝酿会儿,郑重其事地问:“沈先生,请问!”

    “今天晚上八点钟,外面天上有很多烟花的时候,你为什么不看烟花,光看着我发呆呀?”

    她心里是有预设答案的。

    因得意洋洋的小模样都摆好了,只能你夸她;你要是不夸,今晚能闹得你没法安睡。

    沈琛想了想,半是敷衍半是真的说:“因为你好看。”

    再加个:“呀。”

    “哎呀,你学我说话!”

    沈音之作出一副‘受不了,我被你肉麻死了’的表情,推开他,抱着自己的被子满床打滚,咯咯天真地笑。

    眉目晶莹而灵动,鲜活而娇媚。

    沈琛又听到心脏发出的声音。

    如同无数个沉沉的大石头,闷头往死潭深水里丢。

    明明灯已关了,人是倦的,眼前却不断重复着一幕幕光景:

    浩瀚的夜空,烟花,少女。

    嫣红的唇,洁白细齿,以及她那无忧无虑的笑。

    “我不怕你。”

    她在身旁睡着,他怎么能听到她甜甜软软的声儿,伏在耳边轻声慢语道:“我知道你很好。”

    “我知道的。”

    “天底下所有人都不知道,没关系,我是知道的。”

    “我很知道的呀。”

    一声一声,长久回荡。

    一跳一跳,生生不息

    有什么东西在咚咚咚、咚咚咚如骤雨般乱蹦,竟然跳得他发疼。

    别跳了。

    别想了。

    手掌覆盖住眼眸,它犹如牢笼里难以制伏的怪物,反而跳得愈发竭力,愈发用力,时刻能冲破皮肉冲出来。

    这是为什么。

    不必多问。

    沈琛静静起身,呼吸紊乱,眸光暗沉。

    绕到床的另一边,便能瞧见卷着身体的沈音之,纤细而柔软的发丝铺散在枕头边,黑夜模糊了她的轮廓。

    他以指尖拨开她凌乱的碎发,描过眉目唇角,滑下脖颈,停住。

    他的心跳受到天大的刺激般,吞没世间所有的声音,疯狂在耳边鸣叫。

    手掌悬空良久。

    终于。

    他眯起眼,单手扣住她的脖子,根根手指掐了上去。

    第60章 她死了

    妄想将不该存在的事物,扼杀在萌芽之初。

    然而就在手指逐渐收拢之际,沈音之迷迷糊糊地醒来,问他在干什么。

    他沉默,一种冷冷的沉默。

    “做噩梦吗?”

    她含糊咕哝,揉揉眼睛。

    两条手臂犹如柔软的藤蔓。缠绕臂膀,攀爬至肩头,搂住脖子,整个人轻盈地凑上来,无声的安抚的吻落在唇角。。

    然后再回去,双手握住他的手。

    这只手握住两根手指,那只手握住三根,温吞吞将它们挪离自个儿脆弱的脖颈,搁在脑袋顶上。

    “睡觉。”

    “我陪着你呢。”

    呢喃声落在寂静无声的夜里,她拉他坐下。

    双手抱住他的腰,侧脸枕在腿边,不消片刻便呼呼大睡。

    温热的身体近在咫尺,活的,动的,脉搏缓慢的起落,浓密的睫毛垂着,乖顺得不可思议。

    像家里偷娇生惯养的猫。

    光是天真,光是亲热,在他面前半点儿没有防备的必要。

    沈琛定定望着她,安静、专注。

    一只手悬在半空,张张合合,只掐住一把又一把的空气,终是落在脸边细细的摩挲。

    他下不了手。

    在简直是老天爷开的玩笑。

    分明他杀过许多人,太多人。

    不提男的,女的,好的,坏的,必要时候他都杀,不存丝毫心软。

    而她是他亲手养出来的小孩,沈琛不想假手于人,他想亲自杀,杀得干净些,利落些。

    却始终杀不了。

    不但今天杀不了,明天杀不了。

    杀了小半年没能得手,沈音之活着,活蹦乱跳。

    照旧的说话做事没头没脑,到处惹是生非,而且开始计划着逃跑。

    当然,她之前就经常逃跑。

    钻狗洞、爬树翻墙,又打扮成小厮,沈音之花招无数,得逞的次数双手数不过来。

    就算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她非要往兜里揣几个钱,大摇大摆去街巷上晃荡,买点零嘴儿,尝点小酒。

    那时不必太担心,因为天黑之前实在没人找着,她自个儿晓得找路回来。

    但自1937年起,她走得决绝。

    天天不忘拎上包袱,旮旯缝隙里留下纸条。

    家里开饭她不回来,外头天黑她不回头,不管风吹雨打世道再乱,反正拦不住一个小傻子铁了心要走。

    典当,住店,扮乞丐,买船票。

    他教她的念书识字,教她算数,她门门功课挨不上及格,偏做这些如鱼得水。

    好似天生的小毛贼,胆大心细无所谓脏乱差,一个小姑娘涂花脸尽管往全上海最脏最破的小角落里躲着。

    最长五天五夜不见人影,生死不明。

    最远溜到荒无人烟的城郊,似乎知道城边有人要抓,二月寒天绑紧包袱,准备往薄冰冷水里扎。

    而最后一次,他在港口逮住她。

    一只脚已然踩上船板,左手挂包袱,右手油乎乎的两张饼,活像煤炭里捞出来的浑小子,差点儿便上了一艘满是男人的黑船。

    “放开!”

    沈音之不服输,咬他一口,撒腿还要往船里钻。

    那时沈琛已经放弃杀她,足足两个多月没掐她。

    他认了。

    但她未免太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

    那天沈琛破天荒地发了场大火。

    他一路死死捏住她的手腕,拽进书房,锁上门。

    外头什么都看不着,只听见戒尺一下一下打得清脆响亮,以至于过路仆人纷纷缩脖子,听着都疼。

    又听到他问:“你到底想去哪?”

    语气里没有多少该有的优雅,镇定。

    生气的沈先生,低低地,沙哑道了一声:“苏井里已经去了他该去的地方,你找不到他。”

    他以为她要去找苏井里,以为他们俩是商量好的,同去同留,同生共死。

    沈音之抿紧嘴唇不出声儿。

    她不清楚他为什么这样误会,反正,她觉着这误会对她有利就行。

    ——这是他曾经教她的,聪明人做事从不让人明白他真正的意图。

    她学得很好。

    不过样样用以对付他罢了。

    沈琛看着她缩在阴暗的书柜窗帘下,捂着红肿的手心,孤零零的一小只,仿佛被抛弃的幼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