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节
接下去两三天,分分秒秒龟缩在自己的房间发呆唱歌看电视,除了吃饭绝不离开自己划定的安全范围。 期间沈琛也没太限制她,并没有强迫她时时刻刻陪着他,之类的过激行为。 沈音之松了一口气。 心里红色警报悄然解除,换上有待观察的黄ii色警报。 —— 这茬最危险的时候应该过去了。 她作出如上判断,这才开始小心思百转,在客厅里找起自己的手机和平板。 记忆里手机被她扔在沙发里,但没有。 平板好几天没玩过,应该在茶几抽屉里,也没有。 它们去哪了? 进阶选手翻遍整个家,仅剩大魔王的书房和卧室没找过。 就挑了大年二十九,气氛还不错的晚饭时间,随口道:“刘阿姨,你有没有看到我的手机,我找不到,好像没有带回家。” 她当着沈琛的面,不问他,不问平板,假意推说自己可能忘记带回家。 这已经转了三百六十五个圈,比山路都崎岖。 但好像还是触犯到他的禁忌,椅子摩擦着地面,挪出吱的一声。 他起身离开,只留下一句话:“吃完饭来书房。” 熟悉的命令语气,从前他要检查功课,讲作业,打手心,罚抄……一切被定义为严厉的事情都在那里发生,沈音之皱了皱眉。 一碗饭刻意放慢速度,活活拖了四十分钟,她上楼去,敲响门。 里头灯光幽幽的,沈琛靠在桌边,投下瘦削漆黑的长影。 转过面来又是眉目遥远,神色清冷凛冽。 他看着她走近,像出来森林觅食的小动物,两只眼睛暗藏防备,心里滴溜溜转着鬼主意。时刻准备转身,时刻准备着全身而退。 她看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我的手机!” 见了什么好东西只管伸手去拿,沈音之七年没改过毛病,被横空出世的尺子打了回去。 生疼。 她搓着自个儿发红的手背,眼睁睁看着他口袋里出来的别的东西。 黑的银行卡,红的,粉的。 还有她在拍卖会买来的好多珠宝,闪闪发光地堆积在这里。 “那是我的。” 沈音之嘴角下垂,流露出被冒犯的神情,几分敌意。 “是你的,但只能放在我这里。”沈琛慢慢地说:“同样的错我不会犯两次。” —— 指的是1937年,她收拾珠宝首饰作为盘缠的前科。 还嫌不够似的,再掏出三样东西,薄薄的。 “身份证,艺人合同,还有你从林小雨到沈音之的身份资料,知道它们有什么用么?” 他以两根手指压制着它们,目光犹如止水,没有波澜的极端冷静。 “坐火车,坐飞机,出境,出国,进网吧,住宾馆,样样需要身份证。” “没有身份证你哪里都去不了,顶多逃进穷乡僻壤里,没有热水没有电,到处都是蚊子和虫。” “签约合同。”手指移动,“想躲开我,你就不能留在南江,以后再也不能登台唱歌,得付大笔的违约金。” 最后是“还有身份造假,坐牢,三年以下。” “还给我!” 小傻子记得身份证的重要性,林昭雾和苏井里再三提过。 坐牢听起来足以吓唬娇生惯养的小姑娘,她也想抢,又挨了两下打。 他从来没有这么用力打过她。 “你跑不了的。” 神佛掌控命运般的发布宣告,沈琛往后退。 步步退到窗帘遮住的阴影里,按了下什么,电子机械音响起来:“欢迎使用智能保险箱。” 他将指纹覆上去,叮——! “保险箱开启。” “关闭保险箱。” “感谢使用智能保险箱。” 结束了。 他永远熟悉当代社会的规则,永远是她人生路上遥遥领先的老师,对手。 他锁住了她的命脉,几乎就锁住了她,在这个小小的,黑乎乎的箱子里。 沈音之是不会哭的。 即便被嫌弃,被贱卖,被侮辱,被践踏,她骨头很硬,眼泪和爱一样的稀少,光是直直瞅着那个箱子不放。 砰。 窗外天边骤然炸开一朵红色的烟火,耀眼灿烂到了不真实的地步,一如1936年的大年夜。 “差点忘了。” “你喜欢烟花不是么,今晚的烟花都是给你放的。” 他伸出手,掌心脉络疏浅,指尖修正; 他朝她笑,迷离而又妖冶,像一朵安静开到美艳处,濒临开始枯萎的花。 砰砰砰。 斑斓的色彩照清沈音之的视线,她看了看他,看了看他的手。 —— 那只牵过她,抱过她,利用过她保护过她,又刚刚囚禁她的手。 她明白了。 没头没脑就明白了,为什么他要掐她。 不是想杀她。 原来他爱她。 爱到连他自己都怕的程度。 才要杀。 第64章 哈巴狗 到底还是看了烟花的。 屋外有冬天,秋千,披肩,身旁是冬眠的海,生出模糊的雾。 烟花徐徐盛开在夜空之中,留下如流星般短暂的绚烂光景。 “喜欢么? 沈琛问话,良久没有得到回答。 因为沈音之仍然沉浸在震惊情绪里,正在严肃而专注地想事情。 她在想—— ‘爱’这个玩意儿。 传闻爱是个说不清道不明,看不见,摸不到,又嗅不出味儿的东西。 有的时候它很厉害,能治病,赚钱,创造奇迹,天底下几乎没有做不到的事; 有的时候它又很糟糕。 害你自卑,嫉妒,贪婪,多疑,颓废,绝望,足以彻底摧毁往后的人生。 无论如何。 贵不能卖,贱不能买,爱不讲情面,没有道理。 沈音之并没有亲生经历。 不过生长在百香门内,今天阿娇为爱赎身,明天玲玲为爱被赎身,后天还有个玉儿为了爱,不断推拒富家少爷赎她离开的大好机会。 她看了不少,机灵的得出一个结论: 做歌女是不得有爱的。 有了爱才做歌女,你注定永世不得翻身; 做了歌女才讲爱,你是脏的、旧的妄想,是天堂有路不肯走,地狱无门非要闯的二愣子。 毕竟。 歌女是戏子的摩登化,□□的台面化,文明化,骨子里还得会演,要妓,又保持点儿良家女子的做作。 没人愿意真正爱歌女,你必须想方设法离开这个行当,才有自尊谈情说爱,有资格谈婚论嫁。 可哪有那么容易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呢? 只得效仿那哪吒割肉还母,剔骨还父 —— 你且登台去,在艳艳的灯光下生生剥开皮,抽去筋,鲜血淋漓红肉翻出来,犹如杜鹃啼血般唱上最后一支歌。 他们要笑你就笑,他们要哭你就哭。甭管男人要你扭腰摆臀搔首弄姿,还是女人要你磕头下跪迫切从良。反正你得乞求金主旧客谅解你,恳求尖嘴利牙的长舌妇大发慈悲放过你。再竭尽全力捞上最后一笔天文数字,献给悉心栽培你的红姨。 如此这般仍然大难不死,你成了,你满心欢喜奔赴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