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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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敷衍 58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2章 三中分初中部和高中部。 裴洛书和孙路雪从初中开始就在这个学校读书。 裴洛书初中时就是如神话一般的存在,神龙见首不见尾。 一年只来学校两三个月。 偶尔参加考试,基本都是第一个交卷。 当然,也有一些中二少年会和他比谁交卷早。 却没谁能和他比成绩。 只要他参加的考试,榜单出来后,大家都从第二名开始看。 孙路雪初中只见过裴洛书几次,却自认为很了解他。 他这个人性格比较冷淡,尤其是对女生,从来都是把握着很好的距离。 楚宁是转学生,裴洛书在开学第一天就对她表现出了关心。 这只能说明他们两个本来就认识。 意识到这点,孙路雪有些后悔自己之后几天没关心过楚宁,她坐在应舟的位子上,问:“你最近怎么不找我了?最近的课有什么不懂的吗?我可以给你讲。” 她说着,随手拿起了楚宁放在桌边的作业本。 是物理作业。 孙路雪只是大概看了几眼。 一整本作业,前面的部分,老师用红笔标注了许多地方。 最近的几页则干干净净,说明都做对了。 而且最近的作业相比前面,步骤太简洁准确了。 这明显是裴洛书的答题风格。 她初中就见识过。 按理来说裴洛书是不做作业的,总不可能专门做了给她抄吧。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裴洛书在给楚宁辅导。 楚宁看了一眼在看她作业本的孙路雪,摇了摇头:“不用了,谢谢。” 她不想再打扰到备胎和女神们独处的时间。 裴洛书大概花了半个小时才把板报写完。 他的字很好看。 孙路雪的画和裴洛书的字凑在一起,成就了一个优秀的板报。 三人一起出了教学楼,孙路雪走在中间。 到校门口时,孙路雪指着旁边一个一家小店说:“没想到这个时间那家店人这么少。” 楚宁顺着孙路雪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那是学校门口人气最旺的一家店铺,卖的是油炸串串,每天放学时间生意特别好,队排的特别长。 他们在学校多呆了半小时,这会出来还没赶上高三晚自习下课,店门口非常冷清。 楚宁听孙路雪这么说,以为她是想去买,没想到她下一句是:“裴洛书,你心脏不好,不能吃这些,其实也有些遗憾吧?” 裴洛书推着自行车目视前方,简单回了两个字:“还好。” 上一世他吃过太多次了,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一世从来不吃也不觉得有什么。 “是吗?最近天气凉了,你要多注意身体呀,这种秋冬交替的季节最容易感冒。” 这一次,孙路雪的话换来的裴洛书微微侧目。 他有心脏病的事情,班里同学都是知道的,开学第一天陶兰就在班里给大家说:裴洛书有先天性心脏病,大家要多照顾他。 上一世的裴洛书也是被这么对待的。 每次老师这么说,就会有同学对他投来奇怪的目光。 年幼的他讨厌极了这种感觉,才会做出那么多蠢事。 这一世不会再如此了。 只是,陶兰只说他有心脏病,没有说的太细。 按照一般人对心脏病的了解,知道他不能吃油腻的东西不奇怪。 她却还知道他比一般人更容易生病。 孙路雪看裴洛书看自己,笑盈盈道:“你要好好注意自己的身体,我们全校的荣誉都指望你呢。” 楚宁一个人走在旁边,听着两人的对话,以为他们很熟。 她放慢脚步,看着前面的两个人,有种“自己是不是又当了电灯泡”的自我怀疑。 在楚宁纠结要不要先离开时,前面推着车的裴洛书回头看她:“怎么走这么慢?” “啊?”楚宁微愣,哈哈一笑,“我这不是看你们聊得挺好,感觉自己长得像灯泡。” 虽然她的脸不太圆。 楚宁每次看见裴洛书和孙路雪,都觉得两个人挺般配的。 裴洛书微微蹙眉,先骑上自行车才转头对她说,“走吧。” “我?”楚宁指了指自己。 裴洛书似乎是为了证明他在说她,才对孙路雪说:“我们去吃饭,先走了。” 说完后,才看向楚宁。 孙路雪站在原地,脸上的笑僵得厉害。 从来都是男生为了她拒绝别的女生。 这会裴洛书居然为了楚宁……和她说“先走了”?! 漂亮受欢迎的姑娘自尊心都很强。 孙路雪脸上的笑温柔如故,只是有些僵硬。 楚宁几步小跑到裴洛书的自行车旁时,很自然的坐了上去。 孙路雪脸上的商业化笑容全部消失,脸上的肌肉也松了下来。 虽然楚宁像男生一样横着坐在车上,可是她的动作很熟练,像是经常坐的样子。 孙路雪一直觉得,被一般男生喜欢没什么成就感,被学神喜欢—— 才有成就感。 这次板报大赛本来该是宣传委员的事情,她特地接下来,为的就是向裴洛书展示自己。 她想,像裴洛书这么优秀的男生,肯定是喜欢和他一样优秀的女生。 裴洛书和楚宁之前都是先回家吃饭,之后才去关叔那学习。 今天裴洛书要在班里写板报,他提前跟家里打过招呼,两个人都没有回去。 裴洛书找了一家炒菜的小餐厅,点了三菜一汤。 还有两碗米饭。 等饭菜时,裴洛书出去了一下。 再回来时,手上提了两个塑料袋,里面都是校门口那家店的油炸串串。 他一进来,香味马上在整个餐厅里飘散开来,引来其他客人侧目。 裴洛书将两袋油炸串串放在桌上,问楚宁:“吃过吗?” 楚宁摇了摇头。 她不像其他学生那样,每天都有零花钱。 偶尔韩凤玲出差几天,会给她五块十块钱让她吃饭。 门口这家店就算是素串串也得五毛钱。 肉的都一块起。 还不顶饿。 吃串串不如吃面来得实在。 裴洛书坐下来,先将一串炸鸡肉递给她:“这个我觉得是他家最好吃的,你尝尝。” “你吃过?” 刚刚孙路雪明明说裴洛书因为身体原因,没吃过这个。 这会又说他觉得这个最好吃,明显是把这家店吃了个遍。 “很久以前吃过。”裴洛书简单的解释,“后来知道我能活多少年,全看爱惜不爱惜这颗心脏了,就没再吃了。” 楚宁刚咬下一块鸡肉串,只嚼了几下吞到肚子里。 刚想发出好吃的呐喊,听见裴洛书的话,心颤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