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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被害人才1米71,不算魁梧,看他的体型和病史,应该也不算敏捷灵活的那一类。凶手在持有凶器的情况下,还需要对其下药。”明恕道:“这符合凶手为女性的一般特征。”

    邢牧说:“我也倾向于相信凶手是女人。在大多数命案里,暴力犯案的更多是男性,而女性由于体力、心理等原因,不少选择下毒下药。”

    “凶器与被害人颈椎的伤情也是一方面。”明恕站起来,眉心很浅地皱着——这样的神情令他看上去严肃而冷静,有几分不怒自威的意思,“凶器较细,但这种‘细’仅是对我们来说。如果凶手是女人,可能她认为这样的粗细正好合适。”

    说着,明恕蜷缩起右手手指,做了个握棍的动作,“凶器如果有这么粗,我们倒是能够挥舞自如,但对女人来说,或许就太沉了,反倒碍事。”

    易飞想了想,“连续击打十二次,要么是泄愤,要么是确定被害者死亡。照你这么分析,凶手是女人的可能确实不低。”

    “但也不排除凶手是较瘦弱的男性。”明恕并不把话说死,控制着讨论的节奏,食指在桌上磕了两下,“现场有没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

    肖满叹了口气,“现场被破坏得比较严重。”

    “没事。”明恕转向周愿,“你们技侦今晚辛苦一下,排查科普游乐场外各个路口的监控,重点放在7月2号晚间8点之后。”

    周愿负责视频、图侦、网络这一块,任务量大,担子也重,平时不怎么开口,文静得像个女生,长相也偏秀气。

    “好的。”他沉沉地应了一声,说完收拾起摊在桌上的资料,起身向门口走去。

    明恕了解他的性格,不拦他,继续主持会议。

    此后,邢牧又补充了一个差一点被遗漏的信息——死者手臂与背部的伤为撞击所致,死者在遇害之前,很可能与凶手或是别的什么人发生过肢体冲突。

    不久,dna比对那边来了消息,被害人的dna信息未被存档,无法确认身份。

    “那就只能挨个排查失踪人口了。被害人死于7月2号晚上,今天已经是6号。与他关系亲密的人很可能已经报案。”明恕朝易飞挑了挑眉,“先确定尸源。”

    重案组查案效率极高,明恕交待完之后,各人便回到岗位上,自司其职。

    明恕独自待在小会议室里,详细查看尸检报告,眉心在不经意间越皱越紧。

    这是他的习惯性动作,并非因为苦恼,亦非因为案情过于复杂。

    向属下布置任务或是向上司汇报工作时,他那一双英挺的眉时常是微蹙着的,这恰好综合了他唇角自然上翘的幅度,显得稳重而可靠。但周遭无人时,眉间的那几缕褶皱就会渐渐加深,思考得越专注,眉头拧得便越紧。

    不过,专注归专注,若是有人靠近他的“领地”,他仍是能够立即发现。

    并不明显的脚步声愈近,最终停在小会议室门口。明恕立即将视线从尸检报告上移开,与出现在门边的人四目相对。

    萧遇安未穿警服,着一件烟灰色衬衣,下穿西裤皮鞋,衬衣上部开着两枚纽扣,衣领衬托出锋利的锁骨与修长有力的脖颈。

    刑侦局多数人说萧局实在不怎么像刑警,即便穿着警服,都少了刑警的味道。

    但明恕的看法却恰恰相反,刑警的风骨在内不在外,萧遇安即便穿着这样一身与警察不搭边的衣服,那种从眼神、站姿释放出的强大威势仍是叫人神经一凛。

    “萧局。”明恕站起来,瞥见对方手里提着的纸袋。

    萧遇安目光温和,款款步入,将纸袋放在桌上,“辛苦了。”

    “给我的?”明恕分开纸袋,明知故问。

    萧遇安笑了笑,“对着尸检报告加餐,是不是为难你了?”

    纸袋里放着一个成年人手掌加手指大的牛奶蒸糕,温度刚好,还有一杯拿铁咖啡,冰块尚未融化。

    明恕将两样都取出来,眼梢往上一弯,“谢谢老板。”

    萧遇安声音醇厚,像嗓子眼里架着一口低音风琴,“老板?”

    “你现在难道不是我的老板?”明恕捧着蒸糕,眉心彻底舒展,合着那张俊俏的脸,显出几分不常见的孩子气。

    这正是他习惯性蹙眉的原因。

    因为五官生得精致,眼梢唇角都带着叫人赏心悦目的幅度,皮肤偏白,即便面无表情,看上去也含着笑意,显得年轻而富有亲和力。

    面相显小在很多时候是好事,但对重案刑警,尤其是重案组组长来说,稳重成熟更加重要。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概是毕业成为刑警后就开始了,他用皱眉隐藏笑意,故作深沉,很少有将眉间彻底展开的时候。

    不过面对萧遇安时,就另当别论了。

    外人不知道他与萧遇安的关系,他也不打算逢人便说,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与这新来的领导自幼便相识。

    萧家与明家都是颇有背景的家庭,打从记事,他就知道隔壁有个年长自己六岁的哥哥。

    萧家孩子多,萧遇安上头有两个姐姐,还有个同龄堂兄弟,别的伙伴更是数不清。明家子嗣却不多,他是独生子,堂亲表亲也没几个,成天看着萧家热闹,想跑去和人家一起玩,却到底不好意思,只敢吭哧吭哧爬到树上,想象自己是萧家的小儿子。

    是萧遇安向他伸出了手。

    那日,他又爬到树上,不想中途踩断了一条枝丫,能上不能下,急得险些从树上掉下来。

    萧遇安在树下望着他,张开双手,“慢慢下来,我护着你。”

    六岁的差距在成年后不再明显,但对小孩子来说,却有天壤之别。

    他看看萧遇安,又看看自己,忽然就不着急,也不害怕了。

    树下那个哥哥,个子那么高,像巨人一样——当然后来萧遇安纠正过他,不能看到一个个头比自己高的,就觉得对方是巨人,这不礼貌。

    他小心翼翼地向下滑去,然后将自己摔进了萧遇安的怀中。萧遇安虽然比他高出许多,身子骨却是少年的孱弱,奋力接住他之后,往后退了好几步,才堪堪稳住。

    这个插曲成了他年少时最绚丽的注脚。从此,他不再偷偷看萧家的热闹,而是成了萧家的一份子。萧遇安在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恨不得将自己的床搬到萧家院子里。

    萧遇安带他骑车,教他读书写字。萧家家教森严,萧遇安自幼就知书达理。但孩子到底是孩子,萧遇安在父辈面前完美得如没有瑕疵的玉,带他玩的时候却开朗有趣许多。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好的坏的,只要是小孩儿喜欢的,萧遇安通通带他玩过。

    他黏萧遇安,依赖萧遇安,其程度远超过一年见不到几面的父母。

    后来萧遇安年纪到了,被萧家长辈送去外地念书,他伤心不舍了好一阵子,茶饭不思,每天蹲在萧家门口,总觉得只要自己心足够诚,萧遇安就会出现。

    然而萧遇安回来时,已是次年夏天。

    一年不见,哥哥比记忆里更加高大。

    他追随着萧遇安的足迹,从初中直到高中,然后是大学,就像小时候追着萧遇安的自行车跑一样。可因为这无法缩短的年龄差,他始终无法与萧遇安一同站在同一所校园里。

    他念小学时,萧遇安已经是中学生,当他终于升上初中,萧遇安已经去了公安大学。

    他的父母并不希望他成为警察,早在他念中学时,就给他铺好了将来的路,但他执意要追赶萧遇安,与家里大闹一场,以几乎断绝关系的代价成为了警察。

    其实若是非要论梦想,当年他也没多想穿上警服。

    那时萧遇安莫名失踪,必然是去执行绝密任务,他担惊受怕,就一个想法——成为警察,将来与萧遇安共度风雨。

    当年的家庭矛盾如今已经缓和,但正是因为进入公安大学那几年与家里没有任何联系,认识他的人几乎都不知道他出身权贵之家,只当他来自普通家庭。

    这倒也好,起码不用面对别人的异样目光。

    与萧遇安确定关系是23岁时,自然是他追求的。从少年芳心初动,追到堂堂正正成为一名刑警。

    这些年他始终待在冬邺市,展露出非凡的刑侦才华,而萧遇安却随特别行动队辗转各地,执行级别极高的任务。两人一直是聚少离多,就连过去一年他在特别行动队接受培训,竟也没能见上萧遇安。

    没想到,他还没有离开特别行动队,萧遇安就直接调到了冬邺市。

    这是要安定下来的意思了。

    “对案子有什么想法?”萧遇安温声问。

    明恕回过神来,几口解决掉蒸糕,“现在线索很多很杂,连尸源都还没有确定。”

    “说你最疑惑的地方。”

    明恕喉结轻轻一滚,“凶手的行为有点矛盾,尸坑太浅,很容易被发现。ta是希望被发现?ta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还有,我刚才在想,张思浩的死到底是不是意外?这两个案子分开来看倒没什么,但凑到一起,就巧合得过分。”

    “张思浩和许琳珊社会关系简单,许琳珊并不认识死者。”萧遇安将蒸糕纸和空咖啡杯丢进纸袋里,又抽出两张纸巾递给明恕,“不过现在这起案子的凶手是否利用过他们,还不好下结论。我提一个思路——那块乱石地,在科普游乐场里算不算人迹罕至的地方?”

    明恕抱臂,沉思片刻,“乱石地在脚踏飞车的轨道下方,地面凹凸不平,难以行走,现在正好是夏天,那里比周围更热……对,除了故意冒险的小孩,绝大部分人应该不会往那里去。”

    “所以嫌疑人的痕迹其实很容易被保存下来。”萧遇安道:“但经过张思浩与许琳珊的意外,我们的警员,还有大量围观群众,已经将痕迹破坏殆尽。”

    明恕再次蹙眉,手指抵在下巴,“肖满他们确实什么都没提取到。”

    小会议室内安静须臾,明恕即将将眉心皱得更深的时候,忽感被熟悉的手指压住。

    他倏地抬起眼皮,方才还紧绷着的声音忽然变得柔软。

    “……哥。”

    萧遇安按揉他的眉心,最后分开两指,各自按在眉峰上。

    他惬意地吁了口气,感到疲惫消退不少。

    “不用太急。”萧遇安收回手,“案子我也盯着,有什么想法,随时来找我。”

    明恕平时脑子转得飞快,这会儿却犹自回味着刚才那股舒服劲儿,连眼神都有些直。

    萧遇安笑道:“我先走了。”

    明恕连忙伸出手,没抓着人,只抓着那个纸袋。

    两人各执纸袋的一半,跟牵手也没什么分别。

    明恕凑过去,在萧遇安下巴上吻了一下,清着嗓子道:“谢谢老板的宵夜。”

    翌日,死者的身份浮出水面。而北城分局又突然传来消息——咖啡馆杀人案的嫌疑人鲁昆突然声称,自己是受了蛊惑,才动手杀人。

    第5章 猎魔(05)

    鲁昆在咖啡馆残杀两名儿童一案社会影响极大,引发了一连串恐慌与猜测。

    去年,离冬邺市最近的大城市洛城,一小区内多名老人一夜之间被割喉。消息一经传出,人们自行延伸推论,认为这些老人是广场舞爱好者,无休无止地扰民,倚老卖老,长期侵占年轻人的生活、精神空间,最终招来屠刀。一时间,洛城的广场舞几乎销声匿迹,即便有“不怕死”的继续提着音箱出来跳舞,也要么将音量调到最小,要么用耳机代替音箱。

    类似的一幕在冬邺市重现,主角却从热爱广场舞的老人换成了年轻的父母与他们的小孩。

    往年,暑假是公共场所最吵闹的时间段,大量小孩涌入书店、餐厅,被一些店员背地里称为“蝗虫过境”。而今年,鲁昆杀童的视频飞速传播,很多父母心有余悸,不允许自家孩子再去公共场所吵闹,生怕惹到和鲁昆一样的变态杀人魔。

    小孩在公共场合吵闹早已是一个无法被忽视的社会问题,冬邺市电视台趁机做了一档接地气的调查节目,在咖啡馆、地铁车厢、图书馆、餐厅等场所随机采访各年龄段的成年人。所有受访者均表示,或多或少都被小孩打搅过。而当记者询问是否提醒过小孩家长时,仅有三成人点头,其余七成表情各异,大多苦笑——“小孩子不懂事,现在的家长哪个不疼自己的孩子,提醒也没用,算了,忍了。”

    三成曾与小孩家长交涉过的受访者里神情无奈的亦占绝大多数,因为如另七成人所说,提醒确实没有什么作用,遇到蛮不讲理的家长,还会引发肢体冲突。

    一位辞职准备公务员考试的女士说,她以前在社区图书馆复习,周围少不了吵闹的孩子,提醒过一次,对方不听,后来她只得在写字楼租了工位。

    “父母都是成年人,不傻的,自己小孩闹,他们能不知道吗?如果是有素质的父母,小孩第一次在不该喧哗的地方大喊大叫,他们就会主动制止,制止不住就立即带走。那些不管的父母,根本就是故意的,只在乎自己小孩玩得开心,不在乎是否打搅到他人。这种父母你再怎么提醒都没用,不是有句话这么说吗——你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他们不是装睡,是装不知道,一个道理。”

    这位女士的话最终被剪辑到了节目中,引发强烈共鸣。观众认为她一针见血,犀利敏锐。

    但其实,这并不是记者听到的最犀利的言辞。

    两位受访者说,自己也曾经很想杀死在书咖大叫的小孩。

    “你简直想象不到小孩吵闹起来有多可怕,恕我直言,在禁止喧哗的公共场合大叫的小孩与他们的父母都该死!他们能够没有任何负罪感地杀死我们的时间与空间,那反过来,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杀死他们?”

    这样的话当然不可能剪入节目,却在侧面反映出一部分人的确深受小孩吵闹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