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经过一场大火,宋时洋在医院里住了近半年,最后不得不坐着轮椅,身上仍有很多花再多钱也无法完全抹去的伤痕。 辜玉骂他“简直是世界上最蠢的人”、“不要命,真是没救了”……宋时洋都当笑话听。 男人为宋时洋推着轮椅,无数天如一日地来到某个小区,从小门绕进,最终,停在距离某幢房子百米外的花园中。 男人恭顺地说:“如果您想离开了,就给我打电话吧。” “嗯。”宋时洋应。 而后,男人暂时离开了,没再打扰。 回归正常生活后,宋时洋几乎每天都穿着卫衣、戴着口罩,而后将卫衣帽子扣上,有点像,最后一天见到某人时的情景。 这么做,不仅可以隐匿住火灾后留下的些许疤痕,这种在一片阴影里看时间的感觉,也很舒服。 雨后的天空还未放晴,一片灰白。 空气中,弥漫着十分浓重的潮湿水汽。地面上水洼片片,身边灌木湿漉漉的,一串串水流汇集在其片片叶尖,化为水滴,断断续续地往下滴落。 忽然,一串“啪嗒啪嗒”的蹚水声传来,从某个熟悉的方向。 没一会儿,一只小花猫进入视线。 小猫一看就很幼小,面庞甚至还没长开,十分稚嫩。 此时,多半是它第一次跑到外面的世界来,不知怎么就从家里溜出来了。 但小猫看起来机灵又勇敢,谨慎又敏捷,沿石板道一路向前。 当小猫就要跑到宋时洋周围时,忽然又一串断断续续的蹚水声响起,磕磕绊绊,“啪嗒”、“啪嗒”…… “岛,岛……” 小孩稚嫩的声音随之传来。 熟悉的字,熟悉的音调,在熟悉的场景里飘荡着。 宋时洋瞬间感到有些恍惚。 “小孩,你过来。”眼见小孩就要跑到自己面前,宋时洋向下拉了拉口罩,冲她道。 小孩听见声音,立即停下脚步,这才注意到宋时洋的存在,懵懵地抬起头,与他对视。 小孩一身粉色草莓印花的裙子,脚上还穿着小小的拖鞋。地上积水早已把她白色的花边短袜浸透,依稀可以看见其小小的、可爱的脚趾。星星点点泥浆,溅落在她白皙的小腿上,留下斑斑波波的痕迹,狼狈,却很可爱。 女孩有一张小巧白皙的面庞,一双清澈又无辜的大眼,玲珑的鼻子与嘴巴,唯美也空灵。将来长大后,也必定是个标致美丽的女孩。 特别像,某人。 宋时洋露出笑意,小孩却害怕地绕开了,继续忙着自己眼前的事,颠颠跟在小猫身后追。 远处,某熟悉的房子与院子里,一个女人走出。 时光如梭,却并未减少她半分美与风韵。 时霁月看向花园方向,喊道:“樱桃,刚学会开门你就乱跑了,是不是?猫也跑了?” 宋时洋侧过脸,看小孩闻声一顿,立即加快脚步,追上猫咪。 趁猫咪在被水洼里一片打转的树叶吸引去注意、停下时,小孩有些笨拙地弯下腰,囫囵将小猫拦腰抱起,扭头,踉踉跄跄地往家跑。 甩飞了一只拖鞋,也没在意。 几分钟后,时霁月循着路线找到拖鞋,起身时,忽然看见宋时洋。 两人对视片刻。 时霁月面上露出有些伤感的笑容,问:“要到家里来坐坐吗?” “不了。”宋时洋道。 “嗯。”时霁月迟疑地点点头,笑容愈发牵强,“那我先回去了,樱桃和岛……樱桃和猫刚弄了一身泥,我得赶紧回去处理一下,让你见笑了。” “没什么。” 见时霁月就要消失在视线里,宋时洋又说:“阿姨。” “嗯?”时霁月转身。 “我要离开北城了。”宋时洋说。 “哦……”时霁月点点头,若有所思,笑笑,“挺好的。” 继而,转身往家走。 虽然,时霁月很想问宋时洋,如果他离开北城,以后是不是也不会经常回北城看岛岛了。 但想了想,还是算了。 宋时洋和林千岛的事,时霁月是大火后才知道的。 时霁月觉得,或许,在泉下,岛岛是希望有宋时洋看望的,但每个人也都有忘记过去、重新开始的权利,不是么。 何况,宋时洋已经为林千岛做得够多了,忘了翻篇,也挺好的。 时霁月离开后,宋时洋摸出手机,打通电话:“来接我走吧。” 大火后,林浅樱对谋害自己妹妹的罪行供认不讳,进了监狱,此后一生都注定黯淡无光。 震惊之余,无数人唏嘘不已。 后来,林城与时霁月收养了一个小女孩,叫“樱桃”。 但宋时洋今天是第一次知道,他们还养了只猫。 宋时洋记得,林千岛曾无数次不无遗憾地告诉他,自己想养只猫。可惜,时霁月对宠物过敏,所以计划泡汤,但她准备高中毕业后自己养。 但宋时洋觉得,这只是林千岛随口一说。因为,就算她毕业后有精力照顾猫,宋时洋也不知道,她打算把猫养在哪儿。 然而,纵然对宠物过敏,林家现在还是养了只猫,小孩稚嫩的声音,一边一边地叫着那个字:“岛”、“岛”…… 大家都没忘记那个女孩。 但是,所有人又不得不努力地向着崭新的生活而去,马不停蹄。 热闹和喧嚣,会慢慢把一个死去的人的名字抹掉,使其被深深地,掩埋在一层一层、厚重的尘埃下。 所有人,会慢慢地继续笑、继续闹,继续在五彩斑斓的灯光下尽情狂欢,继续在北城的车水马龙中,一面迷茫,一面寻找刺激和快感。 听起来多么热闹又美好。 这世界浩大,本就披着华丽的外衣,没人有工夫一直沉溺在过去。 却也总是,很让人难过。 * 宋时洋在北城旁、玉镇的山野上买了座苹果园,修了幢小别墅。 宋润泽和辜玉都任他去了,不知道是觉得他这个人可怜,还是无药可救,于是干脆放任自流。 房子一进门,就是一幅被精美装裱起来的油画。 曾经,这幅画在北城一场盛大的油画比赛中斩获特等奖,引起不小轰动。 宋时洋也不知道,自己要在这个地方住多久。 但每每凝视着房子里那幅画,似乎才懂得,那些人所谓的“画里有诗”、“意境深远”是什么。 每每看着它,时间就仿佛凝固了。画中的海,幽远又深邃,无数泡沫与波纹下,一片流光溢彩,仿佛蕴藏着很多东西。 像,暴雪后那片干净又璀璨的天空,星光点点,光影迷离。 万圣节的时候。 宋时洋在院里的一片黑暗中,凝视山下灯火温暖的小镇。 慢慢地,从怀里摸出一把手丨枪,为其上了膛,发出一声轻响。 宋时洋将枪口对准自己。 闭上眼,一片黑暗。 林千岛,不要再觉得自己不好了,孤独也是。 你相信吗,这个世界上,还有个人如此地喜欢你。 总说你是傻瓜,但其实,自己更是。 在关于你的所有事面前,自己不过就是一个,偏激又执拗的小孩。 甚至,比你更卑微,可以爱你,不顾生死。 其实,在遇到你之前,自己不觉得多么孤独,也不太在乎。 是从喜欢你,才开始觉得孤独。 这个世界就要慢慢把你忘记了,他不喜欢。 一声响后,惊飞一林鸟雀。 * 几天后,辜玉找到林城与时霁月。 商量过后,几人决定将林千岛移出公墓,与宋时洋合葬在那片苹果园地里。 灿烂宁静的午后,十一月难得出现了艳阳天。 一树树苹果早已熟透,但无人采摘,因此就那么成片成片地挂在树上,通红通红,像一盏盏小灯笼。 一幢精美富丽的小房子,一个刻有两个人名字的白色墓碑。 地下沉眠的二人,都残破不堪,却相依为伴。 忽然,一颗苹果落到地上,发出一声响。 如同初见时,心跳的声音。 那时候,北城夏日的空气闷热黏腻,像洒在塑胶操场上的碳酸饮料。 一个人忽然撞到另一个人怀里,带起一阵心跳。 扑通,扑通。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是林浅樱,不想看可跳过,之后是重生后、高中毕业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