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图书馆的偶遇
书迷正在阅读:叶先生每天都想跟我告白、重生后我成为了心机美人、穿成七零白富美、傅太太、独家婚宠:琛少的娇妻、穿成暴君的炮灰前妻、女王制造商[重生]、千岁千岁千千岁、结婚三年我都不知道对方是大佬、妻宠(重生)
宋宪开着前些天刚买来的一辆大奔,载着舍友们往学校去。 路上,毛有粮坐在副驾驶上,有些害羞的说:“我觉得,小微喜欢我。” “小微不错啊,来自大西北的姑娘,看起来大大咧咧,很直爽,和这种女人过日子舒服。”梁超说道。 方翰林笑着打趣:“说说,她怎么就喜欢你了?” “男人的直觉!”毛有粮非常自信的说道,随后,他把在恐怖屋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她可心疼我嘞,那个白无常跳出来的时候,我不小心把人给打了,还被罚了钱,她一句怨我的话都没说。” “……” 程飞杨拍了一下毛有粮的肩膀,说道:“兄弟,你还是和小微算了吧。她在吃饭的时候没有说出来,已经很给你留面子了。” 毛有粮不信,哼了一声说:“你们看着吧,这婆娘跑不了。” “宋宪,你快劝他两句啊,我不想看到小微那么好的姑娘往火坑里跳。” 宋宪憋着笑,“有什么好劝的,我看这两人倒是挺般配。大毛,追女人要的就是厚脸皮,今天这事儿你是有点憨,但没关系,男人嘛,总会有失手的时候。你要知耻而后勇啊。” “嘿嘿,老宋,还是你够兄弟。” “……”坐在后座的三人面面相觑。 宋宪太腹黑了! “大毛,要不要你会追姑娘吗?要不我教你两招?”宋宪问。 毛有粮靠在椅子上,依旧自信,“不用,小微和别的女人不一样,我要剑走偏锋。” “……” 这下连宋宪都没话说了,甚至还觉得有点对不起小微。 除了毛有粮之外,今天另外三位倒是没有什么收获,关系都只是停留在普通朋友阶段,不过没有关系,以后像这样的机会还有很多。 …… 周末过后,就正式开始上课了,课程倒是不多,每天差不多都有半天闲余的时间。 在大学,没有人会再像高中老师那样管的严格,一切都要靠自觉。所以从这个时候开始,很多人之间的差距就会慢慢拉大。毕竟高中的学习太紧张了,到了大学一旦放松,那就是彻底没办法收住心了。 宋宪挺喜欢宿舍这个环境的,所以很少去外面的房子住,大多时间都会待在图书馆,一泡就是一整天。 启点壮大的速度有些过于快速了,以至于半年的时间,就占领了全国文具将近百分之六十的市场,成为了行业巨头。 古人说,高处不胜寒,那寒字除了寂寞的意思外,还有风和雪,一不小心就会把人刮下去,更别说还有人在后面努力追赶,想要拽着你的尾巴把你拉下来。 如果,不是有启点资金这层保护壳,启点不可能发展这么迅速和安全,早就被一阵风给吹没了。 所以,打铁还需自身硬,宋宪需要抓紧时间武装大脑,不然这江山能守得住多久呢? 经济学,实际上是一门枯燥的学问,所以有的时候需要看看别的书来换换脑子,休息一下。 深大的图书馆很大,收集的书也很全面,甚至连小说和漫画都有,宋宪甚至看到了姜琦画的那一本,还有不少书也觉得眼熟,因为它们的版权已经在半年多之前被启点给买了去。 但宋宪没看这些,活了一把年纪了,还是更偏爱一些有营养的东西,就比如航空、航天之类的书。 书架的过道之中,有一个身材消瘦的女生垫着脚尖,想要拿最上层的书,可就是差一点距离。 她一米七多倒也不矮,只是那书架有些高。 宋宪可以够得到,但是他的手依旧揣在兜里,冷漠的走了过去。 为什么不帮?因为那一本书,宋宪也感兴趣,就那么一本,不如先等她放弃。 “同学,能帮一下忙吗?”女生问道。 这声音有些耳熟,回头一看,林欢笙。 她没有化妆,穿的也是简单的白色短袖衬衫,胸口扎着黑色的小蝴蝶结,配上一条黑色百褶裙和一双很普通的帆布鞋,就是如此简单的衣着,却给人一种专业模特的惊艳感。 素颜还能这么美,大多得益与她白皙光泽的皮肤,眼中的灵气,还有睫毛就像是两把小蒲扇,一眨一眨的,可爱的让人不想把目光移向别处。 “是你。” 林欢笙也一眼把宋宪认了出来,那个没有礼貌,但是长得很好看的大一新生。 林欢笙有些后悔让他帮忙了。毕竟他的身上有一个流氓的标签。 长得好看的人,总是在一些时候能够得到特权的。就比如现在,原本想要抢这本书的宋宪替她拿了下来,然后递给了她。 “谢谢。”出于礼貌,林欢笙道了一句谢,然后快步的想走。 宋宪想喊住她,见她走的快就算了。 又挑了几本比较满意的书,宋宪一边翻阅,一边朝着之前的位置走去,但这个时候那个位子已经有人坐了。 再一看别的地方,也基本坐满了人。 现在并没有到考试月份,但图书馆天天都有这样的满桌率。 学霸很多,肯努力的学霸更多。 宋宪看了看周围,每张桌子都有人,只有少数几张有空位。还可以挑一下。 那个位置边上是一个长相“恐龙”的女生,pass。 那边一个男生边上也有位置,只不过一看就是和边上的女生在热恋期,宋宪不想吃狗粮。 还有一位男生,一边看书一边在抠脚,宋宪避而远之。 嗯?那边倒是有个不错的位置,还靠窗。 林欢笙刚坐下来没多久,但很快就进入了状态,一心一意的扑在书里。 她也知道对面有人坐下了,但这种情况在图书馆里很正常,也就没有理会。 忽然,她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前面那人正在翻书的手,十指修长,骨节匀称,看起来很赏心悦目,是手控最爱的那一款。 林欢笙心想,这双手一定很适合弹钢琴。 心中想着,便抬头看了那人一眼。 林欢笙想说话,忍住了。因为对面那人也在专心致志的看书,一副不想让外界打扰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