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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十年代男知青 第246节

    好好地经营自己的工厂。

    伍宗强的效率很高,两天时间,就将这一批东西给卖光了。

    分了钱之后,就到了开学时。

    季冬这一边才去注册好,还没有上寝室,在寝室楼底下就看到唐明雷拉着一个女孩子的手向他走过来。

    生怕他没有看到一样,唐明雷和那个女孩停在他面前。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十二点前还有一更。

    第140章 炫耀

    季冬莫名地看着眼前这两人。

    之前他已经和唐明雷闹翻了,?两人虽是在同一个寝室,但是根本就没有交流。

    有时候他正在和寝室里的舍友聊天,唐明雷也插话,?但是说出来的话,但是说出来的话,?阴阳怪气的。

    他一点也不爱听唐明雷说话。

    眼前,?唐明雷和他女朋友特意在他的面前停下,?是几个意思?

    “季冬。”唐明雷满脸笑容,?看了一眼季冬,拉了拉自己身边女朋友的手,?“这是我对象。”

    季冬顺着他的手看了一眼他的女朋友。

    人长得高壮,都快有唐明雷那么高了,脸似小盆,?扎着两条麻花辫。

    她看他的时候,?愣了一下,而后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这样目光季冬很熟悉,?因为这相貌的原因,?他从很多人身上都看到过这眼神。

    不过那些人看他的时候,只是含蓄地看着他,?而不是像眼前这个人一样,?那么大胆而直接地看着他。

    “哦。”季冬应着,“你还有什么事吗?没事的话,我上去了。”

    唐明雷一见,?急了,?他上个学期花了不少心思追的卢梅,房间之后,还留在京城陪着卢梅玩了几天,?这个学期还提前过来,也是为卢梅鞍前马后,什么事都干。

    就这样,??今天早上他再次告白,卢梅这才答应和他处对象。

    刚才卢梅陪他过来注册,他一个忍不住,就过来向季冬炫耀了。

    “季冬,我对象她跟你一样,也是京城人。”唐明雷笑着说着,“她爸妈也是在政府工作的,估计跟你爸妈是同事。”

    钟蓁长得再怎么漂亮又怎么样?

    她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不似卢梅一样,是政府官员的女儿,家里父辈,包括亲朋好友都是当官的,有实权。

    追上卢梅,以后毕业之后和卢梅一起结婚,那他肯定能分到好单位。

    要是追钟蓁的话,且不说有季冬这个强有力的对手,就算是没有季冬,他追上之后,以后想留在京城里,难。

    毕竟钟蓁在仕途上又帮不了他多少。

    所以考虑来考虑去,他也就只能放弃漂亮而家没有实权的钟蓁,选择不漂亮但是家里有实权的卢梅。

    男人嘛,仕途最重要。

    再者,有权有钱,还怕没有漂亮的女人?

    到时他夜夜做新郎都行。

    季冬点头,疑惑地看着唐明雷,问:“你说的这些,关我什么事?我还有事,先上去了。”

    说罢,看也不看一眼唐明雷的脸色,立马就上去了。

    他所在的那一个圈子,是京城顶层的圈子,他从来没有在这个圈子上听到过一个叫卢梅的女人。

    唐明雷自己想吃软饭,这还是确定那个软饭一定能吃下肚子,就跑过来这一边跟他炫耀,也不是他是聪明,还是愚蠢。

    若是别的,还不好说,但是他长得那么地帅气。

    有时候他自己照镜子,都会被原主的帅气给看呆了。

    唐明雷怎么敢确定,他那个对象在看到他之后,不会移情别恋?

    不过,这不关他的事了。

    唐明雷的脸色铁青的可怕。

    打从卢梅答应做他的对象那一刻,他就开始兴奋,恨不得让整个学校的人都知道他和卢梅成了。

    他还没有炫耀够,季冬竟然就离开了。

    还落下这么一句话,他怎么这么没有礼貌!

    唐明雷气得要命,这时,他的衣袖忽然被扯了一下。

    他看向那一个衣袖,是卢梅那黑壮的手扯的他的衣服。

    唐明雷有些心痛,他这一件衣服是过年的时候用好不容易攒到的布票买布和棉花做的,一件新的棉衣。

    卢梅要跟他说话,直接跟他说或者扯他的手就成了,没有必要扯他的棉衣。

    她那么壮,手上的力气又大,他的棉衣不堪扯。

    “怎么了?”虽然心里很是生气,但是唐明雷还是用最温柔的语气问着卢梅,自然也没有错过卢梅眼里那闪亮的眼神。

    唐明雷心不断地往上沉,希望自己此刻想错了。

    “明雷啊,刚才那个人是谁?长得挺好看的。”卢梅不舍地往宿舍楼看了一眼,问着。

    她刚才都看傻了。

    这个人怎么长得那么帅!

    帅哥她见了不少,包括她现在这个新鲜出炉的对象,也是长得不错的。

    但是像这个季冬那样,长得那么帅气的,她还是挺少见的。

    卢梅有些后悔了,早知道会遇到这么帅气的,她今天早上就不应该答应和唐明雷处对象。

    不过,这个问题不大。

    只是处个对象而已,又不是结婚,不高兴就踹了便是。

    “他是我舍友。”唐明雷一听,心立马就沉到最低谷,卢梅果然对季冬有兴趣。

    “不过,别看他长得帅,人品不好。”

    早知道会引起卢梅对季冬的兴趣,他刚才就不应该拉着卢梅过来。他早该知道卢梅的性子的,怎么就一时晕了头了呢?

    卢梅失去他,还能找到一个更好的,但是他失去卢梅的话,找不到更好的了。

    卢梅只是弯了弯唇,应了一下,说:“哦。”

    人品好不好有什么关系?关键是长得帅。

    反正她又不可能跟季冬结婚,季冬的人品好不好对于她来说,一点关系也没有,帅就成了。

    唐明雷见卢梅这样,忍住气,说:“我们刚才注册完了。出去吃点东西吧?你想吃什么?我请客。”

    想到自己刚从家里拿过来的肉票和粮票,这短短几天就没了一半,唐明雷的肉痛得很。

    不过,想要得到,前期成本一定得投入。

    “去东巷路吧。”卢梅一听,眼神大亮,手也不自主地抓紧唐明雷的手,说,“那里新开了一?间饭店,听说那里的红烧肉挺好吃的。”

    她爸妈虽然是政府的,但是吃肉还是不能倘开来吃,而唐明雷一个外地人,吃肉竟然能倘开来吃。

    她这几天跟着唐明雷一起吃饭,人都胖了几斤,之前的裤子都穿不上去了。

    唐明雷一听,心痛得直滴血,说:“好啊。多吃点,有福气。”

    卢梅笑容灿烂,胸前的辫子一甩一甩的,无比赞同地点头。

    她也觉得她是有福气的,并且福气满满的。

    季冬回了寝室,看到潘静海和赵援朝他们两个在床上看书,便放轻手脚,轻手轻脚地走回房间。

    可是,也不知道是他们两个看书不认真,还是他的脚步声太大,反正季冬快走到桌子前的时候,这两人就抬头看着季冬。

    “季冬,你身上的棉衣是在哪里买的?怎么那么地贴身?”潘静海一看?季冬,立马就问着。

    他们现在穿的棉衣,不是黑的,就是蓝的,做得肥肥大大的,穿上去看起来没有季冬这一件那么地精神。

    “我去羊城进的棉衣。”季冬说道,“我看不错,就拿过来穿了。。”

    “款式比较新,版型正,穿起来很舒服。”

    “你还有货吗?我也想要一件棉衣。”潘静海一听,便问着。

    他一般是买布和棉花拿到街上让裁缝来做,但是裁缝做了几十年的衣服,看起来还没有季冬身上这一件好看。

    同是黑色,那些裁缝就有本事把衣服做得肥大,但是季冬这一件就非常合身。

    季冬摇头,说:“没有了。这些货很走俏。因为我只收钱,不收布票什么的,所以很快就卖光了。”

    “你们想要的话,应该早点跟我说,我给你们留。”

    大家都是同一个寝室的,平常潘静海他们对他也挺好的,他也愿意给他们留一件衣服。

    潘静海叹了一声,说:“我们哪里知道你自己搞这一个来卖?”

    平常见季冬早出晚归的,都知道季冬是忙着做自己的生意,但是没有想到,季冬竟然去羊城批发衣服回来卖。

    “这个比较容易赚钱。”季冬说着,“又走俏。”

    “那你还去吗?”潘静海眼睛一亮,赶紧问着。

    “得空再过去。”季冬应着,“我跟那一边的老板搭上线了,回头我会在京城开一个铺子,专门卖衣服。”

    “等他那一边将款式寄过来,你们再挑。或者等我的铺子开张,你们直接过来铺子里拿。”

    “到铺子里拿的话,可以更加直面看到衣服的款式和质量,还能试。想买哪一件,就买哪一件。”

    “届时,我成本价卖给你们。”

    同是寝室的舍友,他也不会计较一两件衣服的价钱。

    潘静海和赵援朝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