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如果可以,阮希真想让管弦乐队现场即兴来一首绝望又激昂的曲子,名字他都想好了,就叫 ——《在婚礼前夕偶遇失踪多年的初恋》。 ablaze·4 “陆征河,我杀了你。” 第四章 阔别四年,阮希万万没想到再见面会是在这种情境之下。 阮家后花园里许久没有园丁来打理过了。 他自己种的玫瑰早已枯萎衰败,疯长的杂草蹿齐了人腰,静谧的小树林中时不时传来阴郁的鸟叫,四周有股难言的潮湿之气。 此刻,他拎着衣摆,完全无暇顾及皮靴踩了多少雨后泥泞,踉跄地又往前走了几步。 他们离得又近了一点。 阮希发现陆征河这人明显在失踪的这四年内过得不错,以前稍长些的头发剪得只剩坚硬发茬,曾经阴郁的气质不见了,看起来精神开朗许多。 他的少年人彻底长成了男人,轮廓青涩感已褪,个头冒高了一截,皮肤也晒黑不止一个度。 阮希还记得他们在海边的最后一次见面。 那会儿陆征河少言寡语的,经常对着a城一望无际的海岸线发愣,在海滩边的石头上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 他刚分化成alha的那年,脖颈处常常有股很浓烈的玫瑰香味,阮希特别依赖那个味道,常趁着教室没人就拉开陆征河的校服拉链凑过去闻,闻完又很小声地警告不许除了他以外的人闻到这个味。 要不是重逢的喜悦已经战胜了一切,他真想贴上去闻闻对方的脖子,来确定一下这个人是不是陆征河。 “我不叫站住,”眼前的人说,“我叫陆征河。” 咔嚓一声。 脑子里的弦断了。 阮希忘记了曾经在内心默默排练过无数遍的质问。 不行,以免认错人,还是要再确认一下。 他站在距人不过几步路的草丛里,鼓起勇气开口道“你真的叫陆征河?” 陆征河十分爽快地点了点头。 阮希又追问“你……是来带我走的?” 陆征河又点头了,但好像没那么笃定。 “那你等等,” 阮希紧张得一把将衣摆全抓在手里,回头看了看灯火长明的阮家主楼,急忙道“我回去收一下必须带的行李,马上就下来。” 陆征河说“好的。” 缓过呼吸,阮希仿佛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般,又确认了遍“你真的要带我走?” 他害怕再下来时这人就不见了。 万万没想到,这时,陆征河突然开口“不过……我需要确认一下,你就是阮希?” 这话有如晴天霹雳,在阮希脑内嗡嗡作响。 我是谁? 你说我是谁? 不对,阮希下意识认为这根本不是陆征河。 他能接受陆征河一言不发消失四年,但是绝对不能接受陆征河再回来却不认识自己。 如果能问出这个不可理喻的问题,那么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么是失忆,要么是人是假的——不过是哪个工厂产的,怎么能这么逼真? 不管是哪种结果,阮希顿时感觉胸口间气血上涌。 不远处海边的浪潮翻腾在了心坎上,起伏着,又从高处重重跌落。 新婚前夕,又派旧情人过来…… 不对,有诈。 阮希仅仅怔愣了几秒。 只听后花园里阵阵风声掠过,阮希抬腿动作之快,卯足了劲儿一脚将防备心并不严的陆征河踹倒在地,再捏住对方的肩膀往下压,又一肘击砸中侧颈部,再迅速用披风将陆征河的面门给蒙得死死的。 论身高,阮希和这人不分上下,但论体型,阮希很明白地知道这人一拳就能把自己喉咙打出血。 谁动作慢谁就输了。 他也顾不得什么礼仪不礼仪了,趁陆征河挣扎之时,翻身直接骑上了背,掀开礼服衣摆,用大腿紧紧夹住这人企图反抗的手,低声警告“别动,再动我掐死你!” “你……” “闭嘴!老实说你到底是谁?” 丝毫听不进去任何,阮希加重了掐住人脖颈的力气,补充道“这里是阮家后花园,我可以把你杀了,然后随便找个地方埋掉。” 嘴巴上说着狠话,阮希心里却是没底的。 因为他掌心之下的温度是热的,是有汗水的,他甚至能感觉到肌肤下跳动的脉搏。 这是再熟悉不过的身体,其实一摸上去他就能确定是谁。 但是阮希根本不能相信有朝一日,陆征河会来反问自己的名字。 “我?” 陆征河根本不挣扎,倒是换上一种坦然的眼神打量着压制住自己的人,像丝毫没把威胁放在眼里,“我是陆征河啊。” “你不是!”阮希忽然一声低喝,像在欺骗给自己听。 “不,”陆征河迎上他打量的眼神,“我是。” 阮希感觉自己下一秒差不多就要被气死了。 现在的他一脸飞溅着泥灰,与之前宴会上不落凡尘的模样判若两人。 不过,阮希也不在乎自己多么狼狈。 他俯下身子,用空的那一只手捏住陆征河那张他越看越生气的脸,用指尖摸过额头、鬓角,再来到下巴…… “没有人皮?”他问。 “原装。”陆征河的喉结动得阮希掌心发痒。 阮希难以置信“你脑子坏掉了?你真不认识我?” 微微直挺起上身,陆征河半躺着睡在草丛里,滚烫的气息若有若无地掠过阮希贴得过于近的下巴,“我?认识一个味道是酒味的oga?” 说完这句在阮希耳朵里听起来过于欠揍的话,陆征河从身侧抬起手臂,一拳捶上阮希的胸口。 这一拳头打得阮希朝后一仰,连忙用手肘撑住了身子。 不给对手喘气的时间,陆征河如一头潜伏在黑夜里的猎豹般一跃而起,屈起膝盖抵上阮希的小腹,抬手又补一拳,偏偏打在了空气里。 阮希躲开拳风,被逼得连连在草丛中翻滚了好几圈,扭头吐掉黏在唇角的一根杂草,问“谁告诉你我是oga的?我是什么你不知道?你亲我的时候没闻出来?” “……” 很显然,陆征河的记忆里根本没有这么一段。 “我什么时候亲过你?”他面上还带着笑。 阮希望着他欠揍的样子,陷入沉思。 是不是陆征河受了重伤,脑子出问题了? 可是看这敏捷身手和精打细算的样子,不像是脑部有什么毛病。 好死不死,陆征河接下来说的话彻底击溃了阮希的理智“你失恋了?” 阮希“……” 陆征河“你不要太伤心。” 阮希一张脸绷得死紧,气得头顶冒烟,“陆征河,我他妈杀了你。” 他干脆直接站起身子,解开衣领上最后一层厚重布料,将已经成为累赘的外套脱下甩到一边,猛地往上一扑,嘴唇擦过陆征河的侧脸,险些一口咬掉陆征河的耳朵。 黑暗中,阮希抬手将虎口按上自己腰身,那里有一把刀正在月色下映射寒光。 和同龄的其他人不一样,阮希自幼练刀,说多厉害也不至于,起码能够自卫。祖父去世前,曾花费重金为他在其他城市铸造了一把优秀的小雁翎刀。 此刀刀身挺直,采用大马士革钢,刀尖弧度漂亮,反刃形似雁翎,刀鞘为硬木里芯,皮革是小公羊皮做的,上面刻有阮氏家族图腾。 除了因为刀做得太长所以偶尔抽不出来的毛病以外,阮希爱刀如命。 见阮希亮刀,陆征河闪身抓住阮希持刀的手,用力拧臂反剪到身后,一脚踢上阮希的膝盖窝,导致阮希不得不直挺挺地跪下来。 他一跪,脚尖朝后勾住陆征河的腿,勾得后者也没站稳,两个人再一次一起栽进了草丛中。 后花园没什么光亮,巡逻灯也没照到这处来。 阮希看不清眼前的一切,只感觉陆征河抿着唇,在自己后脖颈腺体的位置上碰了碰,还评价了句“还真是酒味。” 而且陆征河发现,这个人的眼仁在有光源的地方会呈现出幽深的勃艮第酒红色,是近似于红玫瑰的色彩。 “放肆!”阮希怒极。 “确实,是我失礼。” 失踪四年,陆征河不但身手大有长进,连脸皮也厚了不少,每个字都像雨后的空气,将湿漉漉的吐息黏上了阮希的耳根。 “……”呼吸一相触,阮希没忍住哼出了声。 他更加确定了。 这绝对是他的陆征河,错不了。 分别再久,两个人之间这种通电般的默契感和热度永远能让彼此的磁场摩擦出火花,只因为他是他的oga。 “我只是……”阮希憋着气挣扎,用刀一把割破陆征河的上衣衣摆,“我只是喝了酒。” 怕把巡逻招来,两个人非常默契地全程不多话,倒是你一拳我一脚地在草丛里翻滚过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