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第13章 凌琳一出去就看见白卉眼巴巴的在等着,表情委屈的都要哭出来,“凌琳姐,江总怎么说啊?” “白卉,你收拾东西吧,去人事部结一下工资。”凌琳也不欲和她多说,提醒过了不珍惜真的没有什么好说了,有些人总把别人的好心提醒当成耳旁风,那就没有办法了,今天这个结局也是注定的,就算没有江太太这一出也还会有其他人。 “为什么,凌琳姐,只不过是一个失误,江总就要辞退我吗?我在公司也四五年了,为什么要这样?” 白卉不敢相信,她以为最多就是被打到楼下去,不能在江总身边工作,却没有想到,江总居然一点机会也不给她,直接辞退。 她辛辛苦苦从底层做起,一点点的爬到了顶楼,做了总裁秘书,不知道付出了多少辛苦,可她在顶楼工作才不到半年,就被辞退了,谁受得了。 “白卉,是不是失误,你自己心里有数,这是江太太,公司是江总的,我们要对江总有绝对的尊重,江太太是江总的妻子,那对待江太太应该和江总一样,我早就提醒过你了,是你冥顽不灵。” 凌琳跟在江暮迟的身边挺久了,这些年江总身边来来回回的也换了不少秘书,除了邵萧,而她是在江总身边待的最久的。 不是她能力有多出众,而是识时务,对江总除了老板从来没有第二种想法,刚刚到江总身边的时候,她也不是没有过小心思,毕竟江总一直以来就是公司神祇一样的人物,世间少有,哪个女人见了都会有点悸动。 可她待了一段时间就发现江总不好女色,对秘书也从来冷着一张脸,不见好颜色,那时有一个秘书胆子比她大,越了规矩,直接就被辞退了,那时候凌琳就知道江总不是他们凡人可以觊觎的。 之后就放下心思,找了一个男朋友并且很快结婚,结婚的时候江总还送了一辆车当礼金,凌琳就知道自己猜对了江总的心思,之后一直谨守本分,才能在江总身边工作这么多年,得到江总的信任,能在公司被人尊敬的喊一声“琳姐”。 识时务者为俊杰,认不清自己身份的人难走的太远。 白卉呆愣愣的看着凌琳远走,后悔的蹲下来哭的泣不成声,这么好的工作,被自己作没了。 屋外有人哭的撕心裂肺,屋内却是一片柔情,江暮迟和乔予安闲聊了几句,要去处理工作了,“我让人带你去公司转转?我去处理几分文件。” “不用,我自己去,你去忙吧,等一下我们出去吃饭吧,我给赵姐说不用准备晚饭了。”有人带着还更不自在,自己晃荡咯。 “好,那注意点,别迷路了。” “知道了。”乔予安喝了一口可乐,放下出去了,江氏集团这么大,她也是第一次来。 出去的时候外面就只坐着凌琳了,凌琳看见她出来,连忙站起来,“江太太,您需要点什么吗?” “不用,我随便逛逛,你忙吧。”乔予安走楼梯下去。 凌琳一坐下来就在公司群发消息了,“总裁夫人来公司了,现在下楼视察了,你们注意着点。”不是注意工作态度,而是要注意待人的态度,这个江太太可不是花架子。 这个点在上班,大家都埋头工作,很少有人东张西望,越是楼层高的公司,压力了越大,工作也就越繁忙,哪里有这么多时间闲聊。 都说职场如后宫,一不小心就跌下去了,也挺有道理的。 不过乔予安还是敏锐的察觉了一点不一样的地方,她走过的地方还是有人会投来好奇心的,她一个外人出现在这里,打扮又和他们格格不入,好奇也是正常的。 乔予安感受过太多这样的目光,所以也不介意了,她没有喊人带路,自己从楼上走到楼下,又走回楼上,遇到的职员和她狭路相逢都会笑笑,但是并不多话。 公司很大,再回到顶楼办公室的时候已经快五点半了,这次多了一个陌生面孔坐在了白卉的位置上,公司的效率还挺快,乔予安突然想到一句话,“只见新人笑,哪见旧人哭”,不过也不一样,毕竟这是职场,竞争最残酷的地方。 乔予安敲了敲门,进入办公室,“嗨喽江总,可以下班了吗?”乔予安看见规章制度写的是五点下班啊,不过外面几个秘书都还在呢,大概是老板没有下班,她们也不好走吧。 “好,差不多了。”江暮迟收起笔,准备结束一天的工作。 江暮迟带着乔予安下楼去取车,到了楼下乔予安才想起来她的小毛驴还在公司前面的停车场。 “要不然这样,我骑小毛驴在前面带路,你在我后面,我带你去一个好吃的餐馆。” “好。”江暮迟没有反驳,小事而已。 开车到公司前面,放下乔予安,她骑上自己的小毛驴先走,江暮迟在后面跟着,正好是下班的时候,路上的车特别多,江暮迟看着旁边的那个小小身影,眉头就没有松开过,总担心会出点意外。 好在乔予安的技术还不错,加上有江暮迟的迈巴赫保驾护航,一般人看见这个车都离的远远的,不敢靠近,免得剐蹭。 乔予安带江暮迟到海边的一家海鲜餐馆,之前俱乐部聚餐来过一次,这家店的菜挺好吃的,这个点的人还不多,正有好位置。 江暮迟下车之后看着这个露天的餐馆,面色不是很好看,他以为乔予安会带他去哪里吃,谁知道会来这样的餐馆,餐馆不大,屋外就摆着一些海鲜在盆里,旁边还有苍蝇嗡嗡嗡的转悠,红色的塑料凳子,桌子上还反着光,似是有油没有擦干净,有两桌客人,一桌都是男人,光着膀子,这个环境对于江暮迟来说有点勉强。 乔予安走了几步发现江暮迟还在原地,跑了回去拽他,“怎么了?” “你确定要在这里吃?”江暮迟抿了抿唇。 “是啊,这里很好吃的,怎么了嘛?”乔予安见他不动,看了看他身上的穿着,西装革履,好像和这里是有点不搭? “我们去其他地方吃,好吗?”江暮迟做了一会心里建设,还是没有办法说服自己,这是他从来没有接触过的世界,无法言说的滋味。 “为什么啊?这里真的很好吃的,你别看装修不如其他高档餐厅,但是美味在民间。”在吃这方面,乔予安是十分有发言权的,那些大酒店的看似做的很精美,可是味道却不如那些小饭店。 路边摊那是聚集了最多美食的地方,每次都让乔予安流连忘返。 不过乔予安也是可以理解江暮迟的,他从小就被捧的高高在上的,哪里会接触这些东西,说不定在他的眼里这些东西只是垃圾食品。 想想要是把江暮迟拉去吃路边摊,大抵别人看见了都不会相信的吧,江暮迟给人一直都是高不可攀的样子,谁能想到有一天也会出现的这里。 “你看我穿成这样,吃这个像不像个傻子?”和那几个光着膀子的男人相比,江暮迟要是真的坐了下来,那就真的是引人注目了。 “哈哈哈,好像也是有点格格不入,那好吧,那我们去其他地方吃,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要求。”乔予安起了坏心思。 “什么?”江暮迟松了口气,不用在这里吃饭了好,恐怕他也吃不下去,习惯使然,他不习惯。 乔予安踮起脚尖,攀着他的肩膀,凑近他的耳朵,“下次你穿休闲服陪我去撸串。” 江暮迟动了动耳朵,她的热气喷洒,弄的耳朵很痒,说话的声音太轻,太温柔,总让江暮迟想起那天晚上,到了最后,也是这样小声的求饶,只不过想到,就让他没了脾气,好像什么都可以答应她。 “答应不答应嘛?”乔予安伸手捏住他的下巴,大胆的很,老虎的胡须也敢拔。 “好。” “哦耶,那走吧,你可不能反悔啊。”乔予安心里期待极了,一个高高在上的人物被她拉下云端感受人间烟火,刺激啊。 乔予安把电动车放一边,坐上江暮迟的车,“你想去哪里就去吧,我不知道哪家好吃。” “嗯。”江暮迟也没有去很远的地方,就在附近找了家西餐厅,下了车拉着乔予安的手进去了。 坐下来点了两份牛排,乔予安还真的有点饿了,二话不说动手吃了起来。 江暮迟坐在她对面看着,她的动作很优雅,牛排切小块,小嘴半张咬住,轻轻咀嚼,半点酱汁也没有溅出来,盘子的边缘还是干净的,一看就是教养礼仪很好。 能爽快的在路边撸串,也能优雅的在西餐厅吃牛排。 江暮迟低头露出点笑意,这个女人让他产生了浓烈的好奇心,忍不住去探究。 作者有话要说: 乔予安:姐就是个传说,千万别好奇,一好奇你就会深深的爱上姐╮( ̄▽ ̄)╭ 问小可爱们一个问题呀,要是一章有一万六甚至两万字,你们会不会看的不耐烦呀,啥意思你们懂得呀●﹏● 第14章 吃了晚餐再出来,天色已经暗了,流光溢彩的灯光秀开场了,现如今的夜色,哪怕凌晨三点也不见有多黑。 一到晚上,海边的人就特别多,夜晚风大,海边特别凉快,所以开在海边的那些海鲜烧烤摊子人特别多,人挤人的,香飘十里,乔予安关着车窗似乎都能感觉的到。 到了那家海鲜饭馆,乔予安下车去开停在路边的小毛驴,“你先去吧,这里距离家里也没有多久了,我马上就回来了。”从这边回家都不用十分钟。 “嗯,你注意安全。”江暮迟也没有离开太远,只不过这里正好对着一家餐馆,外面满满当当都是车子和人,也不好停车,就开前了一点。 乔予安心怀向往看了一眼烧烤架的位置,虽然吃饱了,可是感觉口水还是要下来了,唉,谁让江暮迟居然不爱烧烤呢,反正现在有了一次机会,总要让江暮迟喜欢上烧烤的。 看了一眼转头去了路边停车位,粉色的小毛驴好端端的停着呢,乔予安插进钥匙一转,当显示器上还是黑色一片的时候,她就知道事情并不简单。 她下车打开一看,果然,电瓶被偷了…… 她果然是太高估某些人的自觉性了,就放了这么一会电瓶就被偷了,气煞! 乔予安紧皱眉头,抬头看了一眼,附近好像没有监控,不知道那家饭馆有没有监控,不过距离有点远,这是在马路对面,恐怕也监控不到。 看来那个人是早就考虑好了,深谋远虑啊。 乔予安深吸了一口气,这个小毛驴骑了一年了,还没有被偷过呢,好气,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得打电话给江暮迟,喊他回来接一下她。 江暮迟才在前面路边停下就接到电话,“怎么了?” “江暮迟,我的电瓶被偷了……”乔予安可怜兮兮又带着气愤的声音传来。 “被偷了?”江暮迟下意识笑出声,就停了一会就被偷了。 “你还笑,快点回来接我,气死我了。”乔予安跺了跺脚,还是头一次遇到偷电瓶的呢。 “马上来。” 江暮迟把车开回来,见乔予安委屈巴巴的蹲在地上,双眼含情的看着电动车,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看情人呢。 “附近有监控吗?”江暮迟下车把人从地上拉起来。 “应该没有,我怀疑那个人就是看准了这里没有监控。”乔予安有气无力,好丧,这可是她心爱的小毛驴啊。 “那先回去。”江暮迟看了一眼,“我让人来拖走重新装一个电瓶。” “好吧,记得给我的粉粉装最好的电瓶啊,委屈她了,居然被挖了“心脏”。” “知道了,上车吧,不能久停。” 乔予安依依不舍的上了车,回家之后江暮迟打电话喊人去拖车,回来还看见乔予安絮絮叨叨的和陈姐说自己的电瓶车偷了,聊起了附近的小偷。 眉飞色舞的,看样子心情也不是很难受,江暮迟上楼去了书房。 乔予安和陈姐聊了一会就和姐妹们打电话,聊的气出的差不多了,才上楼洗澡休息。 她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江暮迟正好进来,“明天回家一趟。” “你是说回哪个家?”乔予安拿着还在滴水的头发往阳台去。 “岳父家,明天是结婚第三天,回门。”江暮迟解开衬衫,露出结实的腹肌,勾的乔予安咽了口口水,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居然变成了色女了,要不得要不得,心里默念着转开头,不过好像看自家老公应该不犯法吧?心里这样想着又偷瞄了两眼才转开脑袋。 谁知道江暮迟自己撞上来,衬衫扣子全开,露出一片风光。“想看就看,眼睛都要掉出来了。” “我没有,别污蔑我,啊,你说回门啊,好啊好啊,不过这个习俗是不是以前的。”看电视剧的时候看见过,这边没有听说过,老妈也没有说。 “嗯,我外婆家那边有这样的风俗,我在外婆家长大的。”江暮迟脱下衣服进了浴室,“先吹头发,等一下聊。” 江暮迟去洗澡,乔予安去吹头发,都忙完了坐下来聊这个事情。 “你为什么要去外婆家住啊,搞得我们都不认识,你要是在云城长大的话,那我们也算是青梅竹马了。”以乔家和江家的身份地位和关系,肯定是从小就认识的。 “我妈说小时候给我算命说云城不适合我生活,要想平安长大就要送到别的地方去,所以就把我送去了淮市。” “这样啊。”这样的事情,关乎孩子的性命,那父母肯定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也没关系啊,你要是早早就认识了我,那我肯定就不能和你结婚了。” “为什么?”江暮迟不解,青梅竹马不是更好吗? “因为和我一起长大的男生都把我当哥们,没有一个喜欢我,哼,我还不喜欢他们呢。”作为吃喝玩乐一把手,乔予安从小就是孩子王,自然也会有许多男性朋友,可是那些还真的是混成了哥们,现如今一个个都有了女朋友或者是结婚了,居然一个竹马都没有处到,要是江暮迟早就认识了她,那结果应该也会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