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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味

    第七十二章

    我叫沈知味,二十六岁,是个画师。

    ……

    怎么说呢,我爱惨了白薇。

    沈知味无父无母,那仅有的温情回忆,沈子涵之后,便成了痛苦。

    变天了,真搞不懂学校为什么要挑这种鬼天气郊游,不看天气预报的吗?

    算了,仔细想,天气好我也不爱出来的。

    小鬼把我的饼干抢走了,现在我可以一个人待一会了。

    那场意外,是我一辈子抹不去的恐惧,每每想起,刺耳的鸣笛、撞击…猩红,我在母亲的怀里,醒着。

    他们都说,这孩子可真幸运!

    哈…幸运个屁,那是他妈用自个儿命换来的,幸运?

    要不程国良总笑我是个“扫把星”呢。

    当巴掌第一次落在我背上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表里如一,不是所有人都心怀善意。

    其实我应该感谢他,要不是那些实在的伤痛,我可能熬不过内心的挣扎。

    “…哎呀!”

    “你是谁?!”哪里来的死小孩!

    她摔在我身上…向日葵的小皮筋,扎着两个小辫子,背着一个小兔子样式的斜挎包,似乎摔疼了还伸出肉肉的小手揉着脑袋。

    拜托,有我垫背,你还能摔着?

    我皱了皱眉头,却又和缓了。

    看着她在包里摸索了一会,掏出一把什么递了过来,明明缺了两颗牙笑起来丑死了,却又有些耀眼。

    我正准备伸手,这才发现手臂被压麻了,勉强拎起来还有些颤抖。

    她突然一把抓住我的手,这才知道,是一把糖果,橘子味甜甜腻腻,果然是小孩子才喜欢吃的。

    做什么“糖果万岁”?

    看着她回过头冲我十分友好的笑,我才明白,就是一同情心泛滥的傻姑娘啊。

    眼见袖子快要滑下,我急忙把手收了回来藏进怀里。

    她四处张望好像在寻找什么?

    我想问她的名字一开口却发现自己的声音竟然如此羸弱…

    这才想起,刚刚我又陷在了回忆。

    她蹲下来了,不想让她看见这么狼狈的自己,我把头偏向一边,以为她会就此放弃然后离开,谁成想她竟然一把捧起我的脸强迫性和她对视。

    我看着她…她的眼睛,好干净,小小肉肉的双手,有些婴儿肥的脸庞,不知是哪家…父母宠爱的小宝贝。

    她抓得太紧,导致我的言语含糊不清。

    我告诉她我没有好朋友,她竟然笑了?看来是没有相信啊…

    等等!为什么突然拽着我跑了起来?

    奇怪……跑起来,有风。

    我告诉她,我的名字是沈子涵。

    我喜欢待在她身边,比所有人都还要爱她,但不喜欢她那些甜得要死的糖果;

    我给她折了一只纸蝴蝶,她开心地转了起来,我知道她会好好保存;

    我胆子不小,只是不想晚上回到那个家里,她却以为我怕黑…我相信了,黑暗在保护我,这么一想,回家也没那么讨厌了;

    好几次没注意,差点被她发现胳膊上的伤痕,下次一定要藏好!

    ……

    程国良又喝酒了,舅妈把我关进房间里,我很感谢她帮我,但这其实并没有什么用。

    难得一件趁手的发泄工具,找不到了就一直找啊,不把每个角落仔细搜寻一遍,怎么就能放弃了呢?

    我听见拍打房门的怒吼和女人悲怜的哀求,我的内心竟然没有丝毫波澜。

    “嗒—嗒—嗒—”我的嘴巴一张一合,像在倒数生命的时限。

    “吱吱—”齿轮运转的声音,整点了,门外安静了。

    过了很久,门被人用钥匙打开了,一个黑影冲过来将我紧紧抱住…

    不管是谁,我都得谢谢,好温暖啊。

    我回抱着,轻轻拍打她的后背,却也止不住她的颤抖,“涵涵,你走好吗?”

    我反问她,“舅妈,你走好吗?”

    后来…还是我离开了。

    小姨临夜赶回国和他大吵了一架,然后把我带走了,没想到临了最后一面,竟然是那个苦命的女人满脸泪痕的样子,我冲她笑着,说“舅妈,你走好吗?”

    看着她重重点头,我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只不过很久以后我才得知,她早就病死了。

    呵。

    小姨给我请了个心理医生,虽然我觉得自己没什毛病,但我知道她是真心对我好。

    我的治疗似乎没什么作用,但我实在是讨厌打针,小孩子撒娇就应该心疼一下才对…

    小姨开始教我画画,这真有趣,不能把心境写出来、说出来…那就画出来!

    没人能懂,那再好不过。

    小姨很高兴地说我正在慢慢健康,可能吧,毕竟都把心里的积郁表达出来了。

    她不知道,很多画被我藏起来了。

    程国良死了,要回国处理一些遗产问题,我请求小姨让我一个人回去。

    …我骗了她,我不会再回意大利了。

    她没怪我,只是叮嘱我照顾好自己,我应该感谢梅可安。

    心跳不停加速,几近疯狂地冲回那座房子……

    说不失望是假的,但却也在意料之中,只不过从那一刻起,我的生命失去了颜色,不得已停止了画作。

    我回到学校,磨平了棱角,成为处世圆滑的“万人迷”。

    不喜欢打架,但总被卷进一些莫名的群架里头,唉…女孩子打打杀杀多不好。

    有一天一个富二代小痞子来找我,我以为这小子喜欢我,结果是来拜把子的…

    日子过得无趣,直到一场暴雨,来得快,去的也急。

    雨过天晴,我看见了彩虹。

    然后觉得,灰暗不好,生活果然还是得有点颜色才行。

    我告诉她,我的名字是…沈知味。

    白薇没认出来,我竟然十分庆幸,实在是太害怕她的责怪远离。

    我怀着一丝侥幸,幸福魇足,相拥而眠,欢喜充斥了灵魂,竟然忘了…沈知味本不康健。

    把头埋进双膝,双手发狠紧抓着头皮…好怕,好怕,好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