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救美
地下城的酒吧只有中档和低档的酒吧是对外开放的,高档酒吧只对军部高层和高资产的社会名流开放,普通人根本进不去,简单来说,陪酒女郎属于普通人,所以高档酒吧他们进不去。至于深层次的原因……原因多了,就不一一解释了。 而地下城的中档酒吧和低档酒吧也有很大区别。低档酒吧属于社会底层的消费场所,地下城社会有自己的下九流,低档酒吧收费便宜,他们大多常去低档酒吧。地下城的中产阶级,由于大家都不是光脚的,还在乎一点脸面和品味,也不太喜欢打架闹事,所以他们常去的地方就跟下九流们去的地方有了点差异,这便是中档酒吧。 由于是中档酒吧,就有陪酒女郎穿梭在包厢与客座之间,对于她们来说,这里的钱比起低档酒吧来说要好挣很多,而对于酒吧来说,有了陪酒女郎的存在,他们的生意似乎也好了很多,他们不用像高档酒吧那么深沉,多了很多自在和狂放,也不像低档酒吧那样没品味,处处充斥着腐朽和野蛮的味道。 所以,林子聪选了这么一个地方作为派对的地方。山下秀美和她的一伙手下们,需要点刺激,但是又要点品味。 在具体环境上,这里介于舞厅和酒吧之间也是这里的特色之一,dj的多才多艺也是特色之一,一曲《狂野森林》舞罢,dj曲风一变,在乐台弹起来一首《秋日的多哥山谷》,音色柔和,颇有点钢琴大师的水准,但电子钢琴弹起抒情的曲子来,却多了一些电子乐的风格,更贴近青年人的感觉,让人有些飘在空中的感觉。激光彩灯转速随着乐曲也慢了下来,有人便放下手中的酒杯,钻进舞池慢慢随着乐曲跳起了舞。 “这曲子,还没让人发泄够么呢怎么就慢摇了?”山下秀美身边的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小姑娘埋怨道。这也难怪,年轻人精神大,在地下城待久了难免觉得压抑,就像这个姑娘,大约压抑的快要爆炸了。 “你们等着,我去给你们来一曲!”林子聪突然神秘兮兮地对着山下秀美和一群女人们眨了眨眼睛,然后去了dj的音乐台。 林子聪上了乐台,瞅了瞅乐器堆,抱过一把电吉他,瞅准dj的节奏,一个爬格子就窜进了dj的独奏中。dj抬头一愣,却没停,礼貌地点个头打招呼,林子聪顽皮地回点了头,然后逐步将乐曲的节奏在波浪状的强弱变化中带得快了起来。 dj有些惊讶,竟然有客人能够和他临时合奏一首曲子?但是毕竟是老乐师,凭着多年的经验,他还是应付地游刃有余,只是他用的是电钢,被林子聪用电吉他抢了主动权,一首抒情的《秋日的多哥山谷》硬生生变成了一首快乐活动的小夜曲。只是这小夜曲多了电子音,倒像是带点金属风格的嬉皮小夜曲。 这还不够,林子聪一边弹着,一边讲话筒往自己面前一拉,半是深思状半是懊恼地哼唱起来一首老词儿:“ 昨天晚上我看了一晚上的星星, 每一颗都是你看我的眼睛, 孤单中透着清冷。 我不喜欢, 让你这么孤单, 我要把你拉进我的怀里, 亲吻。 已经很久没有的温暖,照耀着你的唇。 昨天晚上我看了一晚上的星星, 每一颗都是你留下的思念, 燃烧着我的神经。 我很留恋, 让我如此怀念。 我想把你拉进我的心里, 囚禁。 这么多年你我的视线,从没如此接近。 哦,乐曲响起来了,如此迷人,如此纠缠。 哦,灯光亮起来了,如此妩媚,如此星光灿烂! 可是我却抱着的不是你, 只是一个陌生舞伴。” 这是一首略显忧伤的歌,是几年前一位歌手上战场之前的名曲,只是被林子聪用小夜曲的方式伴奏着唱出来,多了很多别的意趣和情景出来,让一众舞池中快步跳动的舞者们竟有些疯狂融了进来,欢快地又像是在发泄,就连没有进舞池的休憩人群也陶醉在其中,几乎忘了自己。 一曲歌完的林子聪扭头向山下秀美那一块望去,正准备得意一下,却不想这一看,眉头却皱了起来。 那边看起来出了什么事,山下几个人没有看着音乐台这边,而是站起身来,推搡着一个五大三粗的年轻男子,那男子却是一副嬉笑模样,紧紧拉着一个女人的手,任山下几个女人怎么打都不放。 林子聪放下乐器,走了过去。“这是怎么了?听歌也招惹人么?”林子聪拨开人群走过去。 山下扭过头来,气哼哼地说道:“林将军!这家伙竟然把我们当做陪酒女郎!还要拉我的姐妹去他们那边!” “是么?”林子聪根本没有停留,山下的话音还没落,他的拳头就已经冲了出去。 林子聪从没在山下秀美的面前主动出过手,但此时山下秀美才发现,林子聪的出拳速度快得几乎超乎寻常,拳头夹着风声竟是一道淡淡的影子,击在汉子的脸颊,那汉子哼都没哼一声,直接飞了起来,带着手里抓着的女孩向后飞了出去。而下一刻,林子聪的身影也没有停下的迹象,流星样追随而去,在半空中抓住那女孩的脚裸,向后一扯,两人在地面上滑冰一样向前溜着彼此缠绕盘旋着,跟双人舞一样向前滑出五六米的样子,然后紧拥在一起悠然停在了地面上。 山下秀美和她的姑娘们一时间惊讶的捂着嘴连尖叫都忘了叫出来。 舞池中的人们也呆呆地往这边望过来,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不清楚这里发生了什么。 “找死!”酒吧右边的一桌上却在一片目瞪口呆中跳出五个五大三粗的汉子,饿狼一般向着正将怀中姑娘放开送到山下秀美一边的林子聪。 “嘿!还是团伙?”林子聪撇了撇嘴,并不急于在上,也没有退却,而是手伸进腰间,从便装裤腰上将腰间的皮带抽了出来。 “找死!”一个汉子看着林子聪手中的皮带,想都没想,冷笑一声,脚不沾地滑行着向林子聪正面扑了过来。这家伙看起来体力极好,脚下像是滑行,其实那是脚力极好的一种体现。林子聪方才也用过,因为酒吧的地面并不光滑,而是略微有些涩,能让人觉得脚下在滑行,那是需要有极高的脚力才能做到如此平稳的行动力。而随着汉子向前进攻上来,其余四人也分散开,从四个方向围了上来,林子聪顿时被围在了当中。 “找死?”林子聪微笑了,“我从死人堆里面爬出来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里呢。”手中一抖,皮带如同蛇一般吐着信子正面向着汉子迎了上去。 汉子丝毫没有躲闪,右手臂由下而上侧切,看起来并不在乎皮带,然而就在皮带快到面前的一瞬间,右手倒卷画了个圈,贴着皮带一把将皮带尖端部分抓在了自己的手里。抓住了林子聪的“武器”,汉子面有得意之色,左手没闲着,立刻全力向林子聪击去。 林子聪似乎早就知道他有这么一手,皮带被汉子入手之后,立刻左脚扑面踢了出去。他的速度极快,虽然是后发却比别人快了几分,汉子的左手这时候恰好伸出,原本向林子聪击出的一拳便犹如走动送上门一般,恰好在林子聪的脚正面踢来的一瞬间击打在林子聪的脚底板。 因为两人各持皮带的一端,林子聪的腿没有伸直,借着汉子的拳力,既没有向后倒飞而出,而是从地面腾空而起,向着空中翻了个空翻,脚落下的地方,恰好是从背后偷袭而来的另一个汉子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