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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的蔚蓝天空慢慢阴沉下来,屋子里闷得让人透不过气。 程锦华颇具讽刺地开口:“和外人一起偷自己家的钱,电脑倒是用得挺好。程殊,你是成年人了。” 成年人,意味着一旦报案,连缓刑又或者是从轻量刑的机会都没有,他这是有备而来。 望着少年清隽的侧脸,竟还有点程珐的影子。程锦华叹了口气:“这次我保了你,你应该明白该怎么做。挪这点钱,是为了给那姑娘用?” “不是。”程殊急急地开口,手攥紧了那几张纸,“我没在她身上花过程家一分钱。” 他像是有些害怕,答应程锦华的要求,以后就是声色犬马,浮华名利,虚伪的推杯换盏,背在担子上的企业责任,像傀儡的一生。 不答应他,至少十年内困于监狱的铜墙铁壁中,别人眼里的犯罪分子,没有名誉没有未来。 也没有林溪溪,他的溪溪。 他垂下眼睛低声道:“我被王艳囚起来的时候恶意满满,活得像个地狱恶鬼。” 程锦华有些惊讶,他在程珐死后就没再管家里和公司,确实不知道还有这么一段故事。 “但是我被那个女孩喜欢的时候,感觉自己很清白。”程殊顿了顿,有些艰涩地说,“她让我知道有人会爱我,原来……我不是倒霉鬼啊。” 程珐嫌他少言寡语,不会哄陆青康开心,觉得他晦气,程泽也经常说他晦气,因为他的多嘴才害死了自己妈妈。 他的前十八年在深渊反复攀爬,无力跌入谷底,满身是血。他的亲人吝啬给他一个拥抱,因为他太脏、不乖、不讨人欢喜。 直到遇见那个淋着雨的女孩,笑得真好看啊。以至于自己不愿意放弃这苦涩人间,吻她的时候心尖都在发颤。 程锦华白发苍苍,虽老态龙钟却还是眼睛精明,他看着少年几欲打抖的唇,淡声问:“为什么想学医?” 程殊舔过嘴上咬破的血珠,嗓子发哑:“世上只有天灾和疾病能把我和她分开,我想让几率更小一点。” “呵。”程锦华起身嗤笑一句。吩咐人把公务包打开,把里面数百副画扬在地上,厉声质问,“你到底是喜欢还是有病,自己分清楚了吗?” 程锦华一辈子杀伐果断,一生柔情皆在死去的妻女身上。其他人于他而言只有能用和不能用的价值,即使是这个亲孙子。 他拿出第二道筹码:“那个姑娘知道你私下会做些这样的事吗?还有你枕头下放的东西。” 程殊一瞬间说不出话,只顾着蹲下身去捡。 那些画像里有局部的五官图、少女的脖子和锁骨,但更多的还是女孩在门卫室的全身照。长发和短发,抹着带色的唇膏,那双顾盼生辉的狐狸眼,短裤下的两条长腿……整整两百八十张素描,他睡不着的时候就会回忆,然后全画下来。 像个罪犯……像个变态。他自己在心里默认。 在药物发作的时候,他几乎看不清整个世界,只有那迷乱恍惚,无尽的黑暗。 他狼狈地捡起四处散落的画纸,手上的纸张一角突然被一双女式帆布鞋踩住! 程殊喘息得很快,心脏都被绞紧,眼一下就红了,咬着牙忍住别崩溃。 她发现了!那些在深夜汹涌的阴暗,那些不堪入目的欲念和偏执,那些极力保持自己是个正常人的虚伪,那是个恶心又病态的程殊。 他一瞬间想杀了程锦华,这个剥开他伪装躯壳的人。 感觉女孩的眼神像刀一样□□地刺在自己脊背上,他站起身来看着女孩颤抖的长睫,上面还悬挂着雨水。他口舌发涩,想解释却只是哑声又无力地说了一句:“林溪溪,你别怕我,我没病。” 程锦华绕开他们准备下楼,临走时近乎不屑地看着他:“程殊,你活得真不像正常人,像条疯狗!” 然而程殊好像陷进了自己的沼泽里,他什么也没听见,只是倔强地拽着林溪溪的手腕。他手劲很大,女孩的手腕由白到红,甚至发青发紫。 林溪溪直到痛觉传上神经才从这震惊里回过神,满屋子全是她,这种事情她只在《汉尼拔》这种犯罪电影里看过。 说实话,她有一瞬间被吓到。 楼道里响起程老爷子一深一浅的脚步声,渐行渐远,仿佛在提醒她来这的目的。 她有些慌张地甩开他的手,想下楼追过去。 “求你了,林溪溪。”程殊喉咙干涩到发痛,跪在了她面前,抱住了她的腰,卑微地乞求,“求你了。” 求你了,别逃离我,别抛弃我,我没病。 程殊懂事后,一生都不曾掉过几次眼泪,此刻眼球充血,濒临绝境。 林溪溪挣扎着安抚:“你等等,我回来再跟你说……” “不行!”他站起来狠声道,冷洌的眉眼骤然收紧,阴戾逐渐蔓延上他深邃的眼眸,猩红的血丝缠绕眼球,那张白到病态的脸冷静得如同高山积雪。 逃跑了就不会回来的,没有人会愿意喜欢一条疯狗,他目光移向林溪溪的手脚,那里缺少一副镣铐。 林溪溪心头一紧,仿佛明白他这眼神里的意思,手腕被攥得生疼,几乎快有淤青。 “够了,程殊。”她声音很轻,眼角无可避免地出现了泪水,滴落在程殊的手腕上,烫得他心发疼,好似在灼烧他的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