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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冤有头,债有主 这么多人用渴求的眼神看着我,我忽然觉得自己咋这么聪明呢。 无论是门外的,还是门里的人都没有走,大家都在等我揭秘。那么,我还是再好好说一遍吧。 “柳秀才是最早洗脱罪名的,钱立峰也不可能是杀人凶手。那么,柳疯子有没有可能? 也没有…… 因为柳疯子一直拿着金戒指和拨浪鼓制造各种噪音,企图引起众人的注意。 杀人凶手都会躲起来,怎么可能这样张扬,反其道而行?因此,柳疯子也被排除。 王氏没有仇家,没有和人结怨。那么,在这么多人的证词下,这杀人凶手究竟是谁? 根据王氏被杀死的方式来看,也有疑点。卷宗里写道的是被捅十七刀,最后一刀割喉。 这样做,有两种可能,一是仇杀,仇恨到一定阶段,狠狠下手,泄愤。 第二种就是此人应该身形瘦小,并且绝对不是力量型,甚至应该还有些体亏。 十七刀的刀深不一,但都没有伤及要害。只是最后一刀的割喉,才令王氏死亡。 所以,此人瘦小体弱。 再其次,此人应该熟悉柳家地形。他能够从柳秀才家翻入王氏家中,毕竟是熟悉两家的情况,所以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最大。 第三的关键证物是柳疯子提供的,就是他手中的金戒指和金镯子。 这应该是一套金饰,戴在王氏的身上,并且是王氏随身佩戴的。 就算柳石榴记不清了,但柳疯子必然记得。这就要说烂赌之人对于金钱之物最为在意,因此观察的比较仔细。 推断的缺口就是从柳疯子这里开始的,他因为口不能言,手不能写,整日拿着拨浪鼓发出噪音,期望能够有人注意到他手中的金戒指,从而发现端倪。 但可惜,真的没有人发现。所以,柳疯子越发着急,行为就越发诡异,得到了适得其反的效果。 但若仔细想想,对于一个烂赌之人来说,手里拿着金戒指金镯子,必然应该是金赌场去参加赌博,不可能拿捏在手里,所以说,这必然是相当重要的证物。 再推及开去,他的活动范围除了家就是赌场,他必然是在赌场里拿到了金戒指。再往下推,这持有金戒指的人就是凶手,或是和凶手有关的人。 所以,这部分的结论就是凶手也是个烂赌之人。 当然,我对柳石榴的丈夫雷天一本来也是有怀疑,毕竟他的身量不高,看起来也很瘦弱。 但是经过观察,他虽然身形如此,但因为是家里做木匠的,搬搬抬抬的工作也做了不少,所以他看起来虽然瘦弱,但属于精壮型。如果下手杀人,应该是手很稳,不会胆怯。因此,他也被排除了。 刚才让柳秀才家的家仆来搬动县衙的条案,其实就是在考察这些人的体力。 刚才也说了,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最大。但是,目标锁定在身材瘦小无力之人,但这些家仆搬起条案的时候并不算特别费力,跑了几个来回,虽然气喘吁吁,但是还不至于没有了力气。 所以,柳秀才的家仆也排除了嫌疑。 那现在,在本案中出现过的相关联的人基本上都被排除了。 但还有人我们都没有注意到,可他与王氏柳石榴都有很深切的联系,并且可以说,他们曾经要作为亲人存在的。那就是柳石榴曾经婚配的这一家人。 看起来似乎是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毕竟也用一千两打发掉了。 自从解除婚约后,也没有人再看到孙家和王氏有过联系。 毕竟发生了这种事情,大部分人会冷处理,或者说是老死不相往来,断了联系。 但是,我们之前都忽略了一件事情。柳石榴和王氏与孙家在很长时间里都走得很近,所以才会有姻亲一说。那么,他们之间是否会说过什么,是我们不知道的事情? 卷宗里关于这一段只有寥寥几个字的描写:孙小宝因好吃懒做被退婚,在柳石榴婚后离开了炐西县。 也许有人会理解成为孙小宝受了情伤,想离开一段时间。但是,退婚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为何要在柳石榴婚后才走呢? 柳疯子有提供一个关键的证物——拨浪鼓。这个是小孩子的玩具,一般都是逗婴儿用的。 虽然看起来已经破破烂烂的,但是那上面有一个“霍记——周岁牛宝”字样,我在酒楼看行刑的时候,这酒楼就是霍记的产业,老板刚好有个不到两岁的小孙子在内堂雅间一闪而过。 当天很乱,有伙计在喊:“牛宝,你小心点,别乱跑。过几天就两岁了,怎么这么皮。” 声音淹没在看热闹的人群之中,但看到柳疯子这个拨浪鼓的时候,我瞬间就想起这句话,并且算这个时间,就是王氏被害的第二日。 查看卷宗中写的关于柳疯子当时的行踪,王氏遇害当晚和第二日都在赌场,他与同样烂赌的孙小宝相遇,看到孙小宝正在用金戒指和金镯子下赌注,还感到很是奇怪,王氏怎么会把这么贵重的东西给了孙小宝,毕竟这也很有可能是钱立峰给王氏这些年的一种补偿。 在他怀疑揣测的同时,听到其他人已经开始议论王氏被杀的事情,惊得立刻返回家中。 这时候,杨大人已经抓了柳秀才,看到柳疯子,也一同抓了起来。不过,柳疯子没有太多嫌疑,就审问了几句直接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