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血族大佬的沙雕白月光 第60节
书迷正在阅读:重回1992年、林记串串香[九零]、东厂小饭堂(美食)、我同夫君琴瑟和鸣、网恋对象是修真界大佬、帝师入我怀(穿书)、太子夫妇的七零奋斗录、抱抱我、和宿敌互穿后,我该怎么办?、你到底学不学
魏薇薇哦了声,点点头回莱希尔斯道:“好的,陛下。” 莱希尔斯目光直勾勾落在魏薇薇脸上,忽然伸手,捏住了她的脸颊。 魏薇薇茫然:? 然后,莱希尔斯便手指用力,在她脸蛋上不轻不重地掐了把。 魏薇薇吃痛,嗷了声,趁其它人没注意,一把拍开莱希尔斯的大手抬眼瞪他,压低嗓子问:“你捏我干什么?” 莱希尔斯弯腰贴近她,在她耳边低声道:“让你别走神。” 魏薇薇嘀咕:“偶尔走一下神发一下呆又不会怎么样。” “我不管。”亲王陛下神情散漫,懒洋洋地说,“和我在一起,你的注意力就只能在我身上。” 魏薇薇:…… 莱希尔斯无视魏薇薇不满抗议的眼神,淡淡道:“这儿是你的故乡,难得回来一次。你有没有什么东西想买或者有没有什么地方想去?” 听这意思是可以出去转悠了。魏薇薇内心一阵欣喜,说:“倒是可以去逛逛,买点特产什么的带回王宫。” 莱希尔斯淡淡弯了下唇:“好,你说了算。” 魏薇薇又问:“陛下要和我一起逛吗?” 莱希尔斯侧目瞧她,“你很想我陪你么。” 魏薇薇:“……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问问。” 亲王陛下略作思索,说道:“这里的官员得知我来的事,说有公务要向我汇报。不然我忙完再陪你一起去?” 魏薇薇赶紧摆手:“不用不用,你忙你的,我自己可以。” 莱希尔斯:“真的不需要我陪你?” 魏薇薇:“真的不需要。” 她这副坚定的表情,看得莱希尔斯心头莫名便窜起一股子不得劲儿。他嗤了声,手指捻着她浅粉色的耳垂揪了下。 他力道很轻,疼倒是不疼,就是冰冰痒痒的。魏薇薇脸微热,飞快抬手捂住自己的两只耳朵,扭头看他:“你为什么又掐我耳朵?” 莱希尔斯淡淡地说:“因为我不爽。” 魏薇薇费解了:“你又不爽什么?” 莱希尔斯冷静自若地说:“太不爽了,你一点也不黏我。” 魏薇薇:“?” 太太太惊悚了。 这位一向冷若冰霜的高冷大佬,是在跟她,撒……娇……吗…… 没等魏薇薇从震惊中回过神,莱希尔斯又轻轻揉了揉她的脑袋,说道:“自己出门小心点,注意安全。” “嗯,知道。” * 自由的午后,挥别亲王boss,魏薇薇瞬间觉得自己化身成了脱缰的马儿,奔跑在充满希望与幸福的田野上,心情奇好无比。她回到派尔庄园的第一件事,就是规划自己的“西图市半日游”。 在网上查了一圈攻略,吃过晚饭,魏薇薇便带着木楹和几个黑骑卫小哥出门了。 第一站,是西图市区内一个猫咪主题公园,号称第一网红打卡地。 大概因为今天是工作日,游客不多,整个猫咪公园较为清净。偌大的公园里随处可见品种不一的小猫,它们或躺或趴,或懒洋洋地露着肚皮晒太阳,或三五成群追逐打闹,草坪里还有一个巨型的猫咪植物雕塑。 毕竟是异世界,很多小猫的花色和模样都和魏薇薇以前见过的不同,她叫不出小猫的品种名,但丝毫不影响她觉得它们可爱。 “哇,这里这么多小猫呀!”木楹也觉得很新奇,“好可爱!” “是吧是吧。来,你过去,我帮你跟它们合影!”魏薇薇兴奋得很,说着就掏出手机把木楹往猫群方向推去。 木楹的年龄虽然已经以百岁记,但在血族里其实也只算个少女,玩心大,很快便和活泼的小猫们玩成一团。魏薇薇在旁边咔擦咔擦拍个不停,不时指导着木楹摆pose。 边儿上,几个随行来的特种黑骑卫你瞧瞧我,我瞧瞧你,最后走只能各自摸了摸鼻头,认命地乖乖恭候。 就在魏薇薇和木楹拍照的时候,一阵喧闹的人声忽然从不远处传来—— “抓住这个小偷!抓住他!” “呵,还是个血族!这么小的年纪就偷东西,走!把它交给警察!” “我只是太饿了,我不要去警察局!求求你们!” …… 前方人头攒动,似乎有什么热闹看。见此情景,魏薇薇当然不想错过。她收起手机,给木楹打了个手势,自己则带着几个黑骑卫颠颠儿地挤进了人群。 拨开人潮,这才看见,众人口中“血族小偷”居然是个六七岁的小男孩。 小男孩非常瘦弱,并且衣衫褴褛,大秋天的也没穿鞋,脚丫子脏兮兮的,混合着泥土和被划伤皮肤后留下的血渍。干净冷白的皮肤是血族最醒目的标志,但在他身上却无法体现——他太脏了,小脸、小手,小胳膊,还有露在破裤子外面的、细细的半截小腿,都脏得能搓出泥来,教人根本看不清他的五官。 但魏薇薇注意到,这个血族男孩有一点很特别。他有一头银白色的头发。 尽管那头本该漂亮惹眼的银发,此时也混着各种污渍脏了成一团,并无美感可言。 此时,被团团包围的小男孩明显吓坏了,一双明亮的眼睛闪烁着惊恐,脏脏的两只小手用力抓住一只同样脏脏的面包。 不用猜,这应该就是“赃物”。 “呀,年纪还这么小呢。”后面跟上来的木楹皱了皱眉,同情道:“应该是肚子太饿才会偷面包的吧?” 魏薇薇围观着,没有说话。 被小男孩激起泛滥母爱的木楹却拽了拽她的袖子,问:“殿下,这孩子好可怜,我们要不要帮帮他?” “看看再说吧。”魏薇薇道。 “你父母呢!把你父母叫过来!”面包老板是个大胡子,这会儿被气得吹胡子瞪眼的。他朝围观人群大倒苦水,“各位!大家可别觉得我对个小要饭的苛刻,他不是第一次了!前几回偷我面包,我看他可怜都算了,谁知道,这小子变本加厉,没完没了了还!我也是做小本生意的,再被他这么偷下去,我那小摊还摆不摆了,日子还过不过了!” 话音落地,人群里又嚷嚷起来,有人叫嚣着嘲讽:“血族不是高人一等么!原来也有乞丐啊?还偷我们人类的东西!呸,把他送去警察局!让他不学好!” “就是!自己不学好,赖不了别人!” 人们大声呵斥着,揪着小男孩的领子就要把他给拎走。 男孩绝望极了,目光在人群里胡乱扫视着,忽的,他看见了什么,竟用尽吃奶的劲儿挣脱了开。四目相对的刹那,魏薇薇愣住,还没等她回过神,便瞧见那孩子已经疯了似的朝她跑来…… ??? 等等。 朝她跑来??? 魏薇薇:“?” 魏薇薇愣住了,一旁的几名黑骑卫也注意到了男孩的行为,不动声色地上前几步将魏薇薇护在身后。 可令众人没有想到的是,银发小男孩跑近后,却噗通一声跪倒在了魏薇薇面前,脏脏的小手抓住她的衣摆,小小的脑袋亦佝偻下去,怯怯地、脆生生地说道:“帮帮我,姐姐。拜托你帮帮我吧……” 那一刻,魏薇薇在男孩清澈的眼瞳中看见了自己的倒影——此时她的表情并不友善,甚至还显出了几分警惕和防备,然而男孩望着可以称得上是冷漠的她,却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魏薇薇低着头,没什么表情地看着眼前这个抓住自己衣角的孩子。他真的很小,这里并不单指年龄,而是他的体格与身形。小小的脑袋,小小的手掌,小小的身形,弱不禁风,仿佛她只需要一根手指,就能轻而易举把他扔进旁边的湖里。 真正的血族幼崽。 “殿下……”本性善良的木楹早已恻隐之心大动,在一旁捉住了魏薇薇的手腕,几乎已经是用恳求的目光在看她。 魏薇薇抿了抿唇。 坦白说,她有点心软了。虽然偷东西理应付出代价,受到惩罚,但……还是这么小的一个孩子。 或许就如他所说,真的只是饿坏了。 时间过去了大约几秒钟。就在围观的人类群众愤怒声讨,要将偷东西的血族幼崽送去警察局好好教训时,魏薇薇终于有了动作。 她抬头看向众人:“请稍等。” “等什么?”面包店老板依旧气急败坏,见银发男孩躲在魏薇薇身后,下意识便将魏薇薇当成了男孩的监护人,怒冲冲道:“看你这样子是认识这小子咯?既然认识,那我就好好跟你算笔账!这臭小子前前后后偷了我不下五次!你就说怎么赔吧!” 魏薇薇说:“他欠你的面包钱,我通通照价赔偿。” 面包店老板冷哼:“就光是面包钱?偷我那么多回,给多少小贼开了个好头!我的精神损失费呢?我告诉你,低于1000块我可不干!” “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理?”木楹听得起火,上前想跟那中年人理论,“我们都承诺照价赔偿你了,你还狮子大开口?你以为我们认识这孩子么?我们只不过是好心……” “既然这么好心,那就要为自己的好心付出代价。”面包店老板嗤了声,视线上下扫了魏薇薇等人一圈,“再说了,几位看着也不像差钱的人啊。” 木楹气结:“你……” “1000块是吧?”魏薇薇拿出钱包,从里头抽出几张纸币递过去,“给。” 面包店老板接过钱数了数,确定数额无误,终于作罢,转身拍拍屁股心满意足地走人。 吃瓜群众见没了热闹看,也跟着散了。 木楹气得牙痒痒,握拳愤然道:“殿下,您就不该这么爽快地答应给钱!那人摆明了是要讹我们!其实这孩子才几岁,就算真送到警察局,警察也最多是把他批评教育一顿,不是多大个事情……” “哟,原来姑娘你知道啊。”魏薇薇闻言,懒懒地瞟了木楹一眼,“可您不是母爱泛滥圣母心发作么?那就得为您的圣母心同情心买单。先说好啊,这孩子是你铁了心怂恿我救下的,那1000块我们俩一人一半,从你下个月工资里扣。” 木楹吐舌头:“谢谢殿下。” 魏薇薇看了眼天色,说道:“好了,时间不早了,回吧。”说着就准备离去。 谁知这时,一股很小的力道却从后方牵扯住她,弱弱地,稍微限制她的行动。 魏薇薇回过头,只见那银发幼崽还杵在原地,耷拉着脑袋,一只脏兮兮的小手把掌心里的奶油面包捏得又脏又皱巴巴的,似乎不敢抬头看她。 魏薇薇看男孩实在可怜得很,叹了口气,蹲下了身子,“小朋友,我已经帮你了,你还有什么事吗?” 银发男孩动了动嘴唇,发出的声音犹如蚊蚋,不知是饿的还是胆子太小。魏薇薇靠近过去,费劲分辨了一下,才听出他说的是“谢谢你”。 “别谢我。”魏薇薇翘起大拇指隔着空气戳了戳身旁的木楹,“要谢就谢这个姐姐吧,是她一心要救你。我只是举手之劳。” 男孩又悄悄瞟了眼木楹,挤出句“谢谢”。 木楹也跟着蹲下来,爱怜地摸了摸男孩的脑袋,柔声细语道:“不用谢我们。你父母呢?” 男孩沉默了会儿,回答:“他们都不要我了。” 这个答案其实在魏薇薇等人的意料之中。试想,血族这类天生自命不凡自诩尊贵的生物,如果男孩有正常的父母健全的家庭,他们是绝不会让自己的孩子沦落到乞讨偷东西为生的。 但真的听见男孩如此作答,在场几人还是有些心酸。木楹忍住鼻头的酸意,又说:“那你家在哪里?” “我没有家。”银发男孩嗫嚅着说,“我就住在天桥下面第四个洞里,那儿比路边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