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页
书迷正在阅读:第一次当配角有点不习惯[快穿]、妄神[快穿] 完结+番外、逆君侯、管管穿书,救救男主、永无乡、嫡女重生:皇叔,你宠死我算了、死对头他披着马甲[无限流]、我凭运气在修真界当咸鱼、走错房!五年后她带崽回来撩薄少、高冷人设今天又崩了[无限]
那宋志欠的钱就可以平了,手脚也保住了。 侄媳妇,表叔也不想的,可是表叔没办法。 要不是宋解应那小子只丢了一点钱就没影了,他也不会落到这个下场。 那些钱,你就当孝敬表叔的吧。 第214章 红布 其实宋志还想过另一个更容易得到好处的方法。 那就是成为救命恩人。 设想是在一开始宋志不出面,由那群人绑架唐月牙,在要到钱之后,宋志假装露面解救了她。 那么到时候他一会不就可以凭借着救命恩人和表叔的两重身份让这个有钱的侄媳妇源源不断地给他送钱了。 可惜这个计划有一个最大的破绽。 那就是宋志成为救命恩人的前提是救人。 让他一个人一对几个壮汉,还能赢了把人救出来,简直不要太离谱。 这不是太扯蛋嘛! 明眼人一看就能知道是假的。 反正也是假的,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到时候拿了钱直接跑路。 老婆女儿? 切,等他跑出去,重新娶一个黄花闺女生大胖小子不是更好吗? 宋志这一天就守在政府大楼的楼下蹲了一天了,吹风吹地脸都皲裂了,终于把人给等出来。 没想到他还没走出来用表叔的身份引人到那几个人那里绑了,先他一步走出一个高挑的女人,看着十分不好惹,然后他的这个侄媳妇就和那个女人走了。 半路被人劫了可还行。 宋志可不愿意就此打出,虽然出了一个差错,但是女人终归是女人,一个女人和两个女人都一样,柔柔弱弱,顶多嘴上凶一些,到时候一起绑了就行。 再说了,侄媳妇身边的这个女人看着打扮还不错,家里一定是个有钱的主,说不定还能多要一份钱。 于是宋志就和待在不远处的几个准备绑人的兄弟说好了。 到了商场,由宋志先进去,另外几个人守在百货商场外说好的地方,那个地方自然要选择在偏僻人少的。 至于在商场里面动手? 他们只是想捞一笔就跑,没想自投死路直接在牢里吃饭。再说了在商场人多眼杂,还有安保的人,他们想动手也没什么机会。 唐月牙这边在衣服柜台这倒是认真地开始挑选起了衣服。 天气越来越暖和,已经上了很多的新装。 女士衣服这边最多的款式就是碎花的了,各种碎花,大的小的,暗的明的······ 销售员给她介绍:“这是今年很流行的花样,和以前的不太一样的。” 唐月牙看地满眼眼花缭乱,实在是看不出来有哪里的不同。 碎花这种花样其实蛮挑人的,穿的好就是法式风情,穿不好就是乡下大妞。 不过以现在这个年代的一些大众审美,勤劳朴实是最好的,所以穿的乡下大妞也不是一种坏的,反而更得一些上年纪的老人喜欢。 唐月牙其实想买一件裙子,不是单薄的,而是偏厚实一点的长袖长裙。 最好颜色是大红色,纯一些,亮一些。 这就是唐月牙想要送给欧阳晓玲的礼物,到时候一件这样的裙子再配一个好的护肤品送给她,欧阳晓玲一定会喜欢的。 裙子为什么要选这样的,主要是唐月牙想到后世的新娘当天要换上好几件的漂亮衣服。 出席婚宴、吃饭、休息、敬酒······几乎每出来一趟一个样。 唐月牙想送这么一件衣服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鲜亮的大红色也符合结婚的主题。 听到唐月牙一连串的要求,销售员脸色丝毫不变,还笑着问了一句:“是你要结婚?” 这样式的衣裙直接当结婚的衣服都够格了。 唐月牙回答道:“是我的朋友马上要结婚了,我想送一件这样的裙子,好看又喜庆。” 听到这话,销售员虽然还不知道神仙友谊这个词,但脸上忍不住露出一抹羡慕,还有些酸。 她的姐妹什么时候也能有这份心啊,不说这要花的钱,就说这份心意就很美了。 不过她就是羡慕了一下,很快就收拾好心情,告诉唐月牙:“客人你说的这个衣裙的款式很新颖,我们这里是没有的,就算是沪市符合您要求的估计都没有几件。当然请人私下定制就不一定了。” “没有吗?”唐月牙脸上闪过一丝遗憾。 “不过我们百货商场最近来的一批布中有符合你要求的一匹。”销售员接下来的话让唐月牙眼睛一亮。 “麻烦拿出来给我看一看。” 销售员点了点头,然后走到后面找了一个人说了一些话,那个人又往后面走去。 “我让她从后面去拿货了。这个布的工艺和染色是十分出色的,再加上是新到的,还没来得及拿出来。”销售员解释道。 唐月牙能理解。毕竟这个时候还没有后世的生产力,好的东西是需要时间来雕琢。 像布料染色方面,这个年代由于机械和人工的问题,经常会出现布料染色不匀晕染花了的问题,于是这批染色不匀的布料就会降价处理,成为大众争抢的瑕疵品。 但是这种瑕疵品可是大众眼里的好东西。 只是染色不匀罢了,布料又不是不能用,不仅好用又便宜又好,经常刚送到各大供销社和百货商场就被闻风而来的老百姓和内部人员迅速瓜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