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七零炮灰白富美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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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姑娘们绕着远路也要时不时去瞧他,马建军私下里是看不顺眼他很久了。 翻过山坡就到了燕苍梧的住处,马忠国隔着老远就喊道:“苍梧,苍梧,你赶紧帮马叔瞅瞅。” 燕苍梧听到动静从帐篷里钻了出来,“马叔,您怎么来了?” 马忠国从马背上翻了下来,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咱们这里就数你学问大,认识的字多,快帮我瞅瞅这上面写的是什么?” 燕苍梧接过通知一目十行的扫过去,倒也不废话,“说是让去团部接收知青。” 马忠国吃了一惊,摸了摸胡子,“我还以为是听错了呢。这么多年咱们这里可从来没有来过知青。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些年兵团接收了不少知青,但从来没有一个往这地方来。 自从他们这里从劳改林场改为普通林场,这两年就再也没有来过外来人了。 “这上面写没写是几个知青?” 燕苍梧,“就一个知青。白玲,年龄十五岁,性别女,籍贯d城,文化水平高中,经过知青本人自愿申请,组织分配羊角湾林场。” 马忠国苦恼的挠了挠乱糟糟的头发,“不能吧?这么小个女娃娃派来能干啥,怕不是写错了吧。你再帮叔多看看。” 燕苍梧把传单还给马忠国,“没错,这上面写的时间挺紧的,明天早上九点要去团部接人。” “我多叫几个人一起去团部问问组织到底是个什么安排,苍梧你也准备一下,跟我一起去。这算怎么回事嘛,一个大城市来的女娃娃能干啥。这么高的学历来咱们这里多可惜了,况且咱们这里哪有地方和余粮能养得起哦。” 马忠国往前走了两步,又转过身来,“对了,阿桑回来了吗?” 原本燕苍梧脸上没什么表情,这会儿却是脸色一沉,“不用管他,又跑了。” 马忠国叹了口气,“明天回来,马叔帮你去南坡找找,老这么逃学可怎么办。” 团部要来新的知青这个消息一晚上就传遍了整个林场。 这些年来到团部的知青不少,可大多都留在了山下,被分来林场这可是破天荒的头一遭,着实是个新鲜事。 虽说没吃过猪肉,但这几年见过不少猪跑。 大家一听这个消息都是老大的不乐意,毕竟那些知青可是出了名的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什么活都干不好,骂人的怪话到不少,弄回来就跟个活祖宗没什么区别。 地方上这些文盲大老粗别说教育他们,不反过来被知青教育都不错了,也就是团部思想教育抓得紧,天天开小会做汇报能治住他们。 几个人大晚上跑来了马忠国家里表达不满。 “这年头物资紧缺,咱们谁家都不富裕,我家小孩会走路就要帮着干活,凭空多一张嘴的事情咱们可不能吃这个亏。一个男人一年的口粮得吃四百斤呢。” “对。一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人要是住我屋头,我那几个妹子可怎么办?去年北山农场知青耍流氓,好几个姑娘都遭了殃。这些知青嘴巴特会说尽会骗小姑娘。” 马建军在旁边帮腔,“就是,就是。人来了怎么吃饭,住在哪里这可是大问题。马上入冬下雪了,咱们这些牛羊都得赶下山,忙着呢。知青来了就会添乱。” 马忠国,“你们不要这么大的意见嘛,这都是组织上的安排。” “马叔,你实话告诉我们,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咱们这可从来没来过知青。怎么突然来了一个?咋么一回事嘛。” 马忠国挠着头发,“就是一个知青嘛。女娃娃,才十五岁,还是大城市人。了不得,有高中学历呢,可是个文化人。你们怕什么吗?一个女娃娃能对你们妹子耍什么流氓?” 马建军口气一变,“女娃娃?女娃娃好啊。马叔。我绝对服从组织安排。明天我跟你去,你把这个女娃娃安排给我。我肯定好好帮助她,没准明年还能给你还一个大胖小子。” 众人哄笑起来,帐篷内外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马忠国气得拿大手直刮马建军脑袋,“不要脸!你敢!” · 第二天,白玲起了个大早,收拾好了行李跟其他知青一起等着底下团部来接人。 眼见着其他人都三三两两的被吉普车,拖拉机,驴车接走了,她却迟迟没有等到羊角湾林场的人。 日头出来了,蔚蓝的天空上没有一点云,眼见着都入秋了,太阳还是火辣辣的。 白玲守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晒了一会儿太阳,左等右等都没等到人来接,额头不知何时冒出了汗珠子,白皙的脸颊蒸出一层嫣红。 她站累了只能坐在自己打包好的包裹上,双手撑着下巴,眼睛不时扫过入口。 不知道又等了多久,正当白玲耐心用尽准备先找别人帮她看一下行李,她去找知青办问问怎么回事的时候,一道人影从入口处走了进来。 男人身材高大,穿一身磨旧了的蓝色衣服,虽然旧,但衣服洗得干干净净,一头短发在阳光下微微发黄。 日头大,白玲忍不住眯着眼睛多看了他几眼,想要看清他的脸。 没想到,那人竟直直的走向了她。 第十三章 ================== 他的轮廓渐渐变得分明,那双眼睛蔚蓝如海。 白玲露出了惊讶的神色,她一下站了起来,“啊,是你。” 这不是她送罐头的那个人吗? 这双漂亮的蓝眼睛很难让人忘记,原本她还想过不知道能不能再见到他,没想到这就又见到了。 燕苍梧走到她面前,那双蓝眼睛冷冰冰的,“你要去羊角湾林场?” 书中那个科学家前期的剧情很少,直到男主救人他才有个名字燕苍梧,其他关于他到底住在哪里干什么只是一笔带过。 要到宋健民回城做生意起,这个名字的存在感才变强。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白玲也不会花这么大的功夫才找到这个人现在的住处。 白玲对这个角色的印象最多就是一个专为男主服务的人形挂,知识渊博讲义气,国内国外的人脉广,精通几种语言,还有几分科研人员对于自己专业的自信和固执。 技术上的事情,这个人能处理的很好,但他并不擅长交际,说话直来直去,没有家人,也没有几个知心好友,因此对男主这个唯一的朋友相当好。 只要是男主想要做的事情,这位人形挂就会想尽办法帮他做到,加班加点的研究新技术根本不是事,跑遍全球替男主找货源也不是问题。 男主的竞争对手捧着钱上门,面对重金收买,他也不为所动,好像人生最大的乐趣除了做科研出成果就是让男主心想事成。 只能说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毫无个人私欲的六边形ssr。 如果不是男主和女主的爱情在书中占比相当大,她甚至会怀疑两者之间名为‘兄弟’,实则是‘兄弟情’。 眼前的人有一双蓝眼睛,眉目还有几分异域的深邃……蓝眼睛的少数民族应该不多见吧。 白玲心里冒出了个不可思议的猜想,“同志,你是羊角湾林场的人吗?” 燕苍梧俯下身一手拎起了白玲的大包裹,“我是羊角湾林场的人,你要去林场的话现在跟我走。” 白玲确定对方是羊角湾林场的人,心口漏跳了半拍,一路小跑追在他身后,笑盈盈的问道:“同志,您叫什么名字呀?” 虽然嘴上还在问,但她心里已经有了至少八成把握。 燕苍梧放慢脚步,瞥了她一眼,“燕苍梧。” 猜想成真,白玲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一双眼睛愈发明亮,笑容也更灿烂了。 书中对男主宋健民花了很多笔墨,描写他多么潇洒帅气,但对燕苍梧没什么太多的描写,最多是侧面以宋健民的视角提一下燕苍梧一副鬼佬样。 她想象中,对方应该是一个苍白消瘦,平平无奇的科研人员形象。 万万没想到这个皮肤晒成了健康小麦色的年轻帅哥居然是燕苍梧,这可太出乎她的意料了。 燕苍梧眉心微皱,别过脸避开她的视线,声音更冷了,“你笑什么?” 白玲笑盈盈的说道:“同志,你的名字真好听,以后我们就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了。” 燕苍梧抿了抿唇角,一张脸更紧绷了。 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姑娘,就算少数民族姑娘相较于汉族女孩更大胆些,但也从没有过一个这样直直的盯着男人看。 来了这里的人不是一脸严肃,就是愁眉苦脸,只有她笑得这么开心。 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孩。 两个人走出去没多远,白玲便被人叫住了,“白玲。” 燕苍梧放下了手里的包裹。 文雅快步走过来,她难得穿了一身崭新的深蓝中山装,长发编成了两条大辫子,看起来比起之前要正经的多。 白玲多看了两眼文雅那两条漆黑大辫子上系着的红头绳,总觉得这头绳有点眼熟。 孙红英和吴雪梅昨天跟她道别之后就离开了知青临时安置点,文雅回来的特别晚,她回来的时候白玲都睡了,只隐约知道她大半夜的一直在收拾东西。 今天早上文雅一大早又带着自己的东西走了应该是去宣传队报道了,从昨天她回来到早上出去一句话都没跟白玲说。 如果说以前文雅至少表面上维持着一点来自于‘同乡’的客套,那么发现她跟宋健民认识之后,就连那点客套都彻底没有了。 白玲有些诧异会在这个时候见到文雅,“文雅,怎么了?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文雅看着白玲目光微闪,她喘了口气才说道:“你别走了。我们宣传队要排个节目去公演,刚好缺个领舞。我都帮你说好了。” 白玲怔了一下,她盯着文雅看了几秒,慢吞吞的说道:“这么好的事情你居然还想着我。文雅,你可真是太善良了。” 文雅本以为这话一抛出来,白玲马上就会喜出望外的答应。 留在宣传队,留在团部,不用干那些重体力活是多少人盼都盼不来的事情,她想不出来白玲有什么不答应的可能。 要不是她才知道上一次公演的领舞出了那种事情,这个机会她绝对不会让给别人。 见白玲没有立刻答应下来,文雅又想起宋健民那边,心头愈发急躁。 她暗暗咬牙,愈发好声好气的说道:“底下农场最近都在秋收,活又累又多,等收完这波玉米什么的。知青要盖知青点,大冷天的活泥烧砖。活特别重,你绝对干不了。白玲,我也是看在我们都是老乡,还有宋大哥的面子上才想着帮帮你。你赶紧跟我走吧。” 白玲察觉到燕苍梧投来的目光,她回头看了他一眼。 文雅又说道:“难道你真想去底下做农民?留在团部,你平时还能多见宋大哥几面。他现在都因为你关了禁闭,你实在是太过分了。” 燕苍梧把手里的行李闷不做声的递给她,似乎已经默认她会留在团部。 文雅走上来想要拉住白玲的手,“走吧。别磨磨蹭蹭的了,时间紧,任务重。” 白玲躲过她的手,干净利索的拒绝了,“等一下。文雅,我知道你是一片好意。但这么好的机会还是留给有能之士吧。我不会跳舞。至于我的个人问题跟你没有关系。” 关于这次公演,她隐隐约约记得一茬,文雅千辛万苦的争到了公演的机会,得到这个机会之后才知道这一次公演主要是纺织厂的厂长为了解决自己儿子的个人问题所安排的。 去年的时候也有这样一次公演,领舞跟这位厂长的公子很快结婚,结果没到半年就投河自尽了,宣传队里把领舞当成了烫手山芋才会丢给刚来的新人。 最后文雅还是靠着女主光环和宋健民英雄救美才躲过了公子的纠缠。 文雅的确是够善良的,这估计是刚得知消息就马不停蹄的来抓替死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