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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孩,是一个极普通的女孩,在树林里,在山谷里,在田野里,在黑暗的城堡里,任性地追寻着属于自己的爱情,她不顾别人的眼光,不顾别人的想法,甚至不顾别人给予的阴谋和危险,只为了在那个充满情欲的地方能寻找到一心一意的爱情。 她曾经成功,也曾经失败,在得与失之间,她和他,再也离不开彼此。 窗子开着,风势开始逆转,书本又被吹合拢了。 室内的灯光静静地撒落在了沙发上的这本书的封面上:男孩与女孩拥抱在一起静静地微笑,在他们甜蜜相拥的下方,赫然印着一排紫红色的字。那排字舞蹈着,展开着,如同一种幻象,在倾诉着那个不可能发生,却又已经实现的爱情。 在另一处房子里,高维之此记刻拿起了书,注视着封面,正一个字一个字的轻声念着,——妖精国的奇幻爱情历险。 读罢,他的嘴角微微弯起,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如果可能,他大概也会去那里寻找爱情吧。 窗外的风刮得更猛烈了,银白色的闪电乍然在夜空中一闪而过,电闪雷鸣之间,一场暴雨即将来临。 这个夜晚,开始变得诡异,变得不同寻常,或许因为他手中的书,也或许是因为这场就要降落的暴风雨。 狂风冲开了窗子,深色的夜空中,若隐若现出一道妖红的云彩,高维之惊奇地看到他脖子上的项链也发出了奇异的妖红色的光,过度的惊恐使他跌靠在了窗前,他瞪大了眼睛,喘着粗气,看着脖子上的项链,看着它慢慢地越来越亮,越来越亮,越来越亮,直至照亮了整个房间。 风刮得呼呼响,大雨就要落下来,他的邻居,好事的王大妈边谩骂边手忙脚乱关窗户,“大冬天的下个什么暴雨?”一个瞥眼,看到高维之靠在窗口,她扬起手,正准备打招呼时,一个雷鸣突然以惊人的声音炸起,响得震耳欲聋,刘大妈在捂住耳朵,心脏一跳一跳的同时,却只见对面的红光一闪,高维之就不见了。 红光?还是鬼火? “高医生?”她愣愣,然后从喉咙里发出了有史以来最最恐怖的高音尖叫:“啊,有鬼啊……”,她的女高音响彻了这里的半片天空,一冲而上,游荡回旋,久久无法散去。 冬天的暴雨是很罕见的,又响起了一声声轰隆隆的惊雷,那狂泼而下的大雨的哗哗降落声,把那余音犹存的尖叫声越掩越小,越掩越小,直至再也无法听见。 (全书完) 结文感言 谢谢大家! 当“全书完”这三个字从键盘上打出来时,突然间就意识到“妖精国”真的已经结束了,心中不禁有些惘然若失。回头看看整个历程,真的是很不容易。先不说写得好不好,可是在这段漫长的日子里,我付出了很多的心血和时间,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属于了它。看看开文的日子,是08年4月底,现在已是09年7月中旬,差不多用了一年半的时间,我的文文才得已完成,其间还经历了无数的瓶颈和词穷,汗颜中。 记得刚开始写“妖精国”时,我从没有想过我能写得这么长,也不知道我是否能顺利将它写至结尾,仅凭着爱好和热情就开始了码字,现在想想还真有点心虚。 一部长篇小说的发展和完成,离不开许多人的帮助,我想借这篇“结文感言”向很多人表示谢意。 首先,我想感谢诸多支持此书的网友们。排名不分先后,评论区里IP地址为新浪北京的网友,河南的网友,广东的网友,湖北的网友,山东的网友,甘肃的网友,江苏网友,浙江网友,四川网友,辽宁网友,台湾网友,重庆网友,湖南网友,河北网友,福建网友,山西网友,法国网友等等,还有很多很多,我就不能一一列出来,还望没有提到的网友们能多多见谅哈。 其次我要感谢我的群里面的超级粉丝团,如〈毒愛〉。\,品牌女巫,海海等等诸多网友们的大力支持。正因为这些粉丝们锲而不舍的追文和鼓励,我才能坚持到了最后。“妖精国”全文近80万字,这样的长文写下来极不容易,若没有亲们的力挺,还真是难以想象如何能坚持到最后。 我还要专门感谢一下我的同学小刘和师妹海海。她们是我的忠实粉丝,也是我在现实生活中接触较多,并且能与我正面交流此文的朋友。我们时常在网上,或网下讨论“妖精国”中的情节发展,或对其中的一些人物进行探讨和评价。她们的建议或评论有时会对我有一定的影响或启发,在这里,我尤其要向她们来致谢一番,呵呵! 许多亲们在评论区里留言,每天打开电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我的文文更新了没;或者睡觉时做梦都梦见了其中的情节时,我真的是非常感动。原本我还觉得有些夸张,怎么可能连睡觉时都在想着这些情节呢?可同学小刘告诉我,她也是如此,看到兴头上时,临睡前的脑海里还不断想着我小说里的故事情节;闻此,我有些小小的受宠若惊;师妹海海也曾对我说,因为我的文,她改变了她的想法,不再排斥姐弟恋,感动中……亲们,你们不知道,你们的每一次鼓励,或每一次留言,对我的动力有多大,如果没有你们,就没有现在完整的“妖精国”。 接下来,我还想谈谈我的小说的灵感来源,亲们一定会很感兴趣的。 男主帕斯星的原型可说是来自我曾读过的《西方哲学史(上)》(罗素)中的有关中世纪的教会改革中的一个人物,一位年轻的皇帝亨利三世,他是法兰克尼亚王朝最强大的君主。曾获得过的头衔有:士瓦本公爵,巴伐利亚公爵,德意志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他也许算不上是教会改革里的一个成功的皇帝,但却让我的印象比较深刻。他是一个虔诚的革新家,不但能保留任命主教的权限,还能顶住巨大的压力,以不惜牺牲一个大宗收入为代价来杜绝当时较盛行的教会中的圣职买卖交易,并还能以圣职买卖的罪名废黜了教皇格雷高里六世。那时的亨利三世仅只有二十二岁而已。罗素对他的评价并不高,但他在极年轻时就拥有的办事魄力让我刮目相看,于是也就变成了我的男主身上的某一主要特点,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