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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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时代回头看,我绝不是一个擅长“读书”的人,称一声“学渣”也不为过。 初中以前因为家境好,做个学渣问题也不大,反正我念得是私立学校,给赞助费就能上的那种……那会儿的我总觉得:自己只要再熬几年,等读完了高中,就会被送到国外,随便找个野鸡大学镀镀金,然后回国到自家的公司里继续上班混日子就行了。 可后来情况变了,我也就迅速变得“懂事”起来。 高中那几年,虽然我进了一所有口皆呸的公立学校,但我除了读书以外完全没有被其他任何事分心过,什么交朋友、早恋、打游戏、出去玩……我根本没有那种时间和经济成本。 就连不良少年对我都没有兴趣,在他们眼里我是那种“不但一分钱都榨不出来,惹急了还能跟你玩儿命,玩儿完了还能反过来从你身上讹出个仨瓜俩枣”的无产阶级斗士。 我每天上学放学都是步行,无论是四十度的高温还是雨夹雪的天气,这单程40分钟的路程我都坚持用走的,这样一个月可以省下88元的公交费(以来去各2元,一个月去学校22次计算),用来补贴学校的伙食费;我和母亲租住的房子里虽然有电视,但我们从来不开,连机顶盒都给退了;我上网都是蹭邻居家的ifi,而且只在有学习需要的时候才打开我那台二手的破电脑,其他时候根本不开机……就为了省电。 这样的我,除了上学,还有帮母亲分担一点家务之外,其他所有的时间都在努力学习。 然而,我是真的没有应试的才能,即便是这样努力,我最后也只考上了一个还算凑合的大学,进了中文系。 是的,有志成为记者的我,甚至都不是“新闻系”毕业的。 顺带一提,我问过新闻系的同学,他们那边就业的情况如何?人家告诉我,就算是新闻系毕业,最后真正能进媒体工作的人也不足一成,其中绝大多数还都是走关系进去的。 就这样,母亲去世后的第二年,我离开大学,拿着一纸文凭,踏上了社会。 和绝大多数“刚出来混”的大学生一样,我有傲气、有热情、天真未褪、胆壮心雄……然后,不到半年,这些品质基本都被磨没了。 社会教给你的一些东西,是父母和老师教不了的,是语言可以描述但无法真正传达到的,是只有自己体会了才能清楚的。 社会会用它特有的方式告诉你:你很普通、你很愚蠢、你身上可能的确有那么一些闪光点……但除了你自己之外没人在乎、你对公平的理解有待提高、你付出的信任有时是需要买单的、在你没有证明自己的价值之前你的想法对别人来说是一文不值的等等等等。 通常来讲,经历得挫折越多,你学习的机会就越多。 我,慢慢变成了一个自己曾经十分看不起的、很讨厌的“成年人”…… 24岁那年,在辗转了好几家公司、浪费了不少青春、也吃了不少亏后,我终于进了一家与出版传媒相关的大企业;我小心翼翼地工作、小心翼翼地待人、小心翼翼地溜须拍马、小心翼翼地党同伐异。 忍气吞声一年多,终于,我得到了一封调任信。 这一切,自然都在我的计算之中……调任我的那位领导,以为自己睡了我的女朋友,出于心虚,才满足了我的这个要求。 他把我调走,是为了息事宁人、平息事态;但实际上,他睡的那女的……根本不是我的女朋友。 在这栋写字楼里,上到经理总监、下到前台保洁,哪儿有人看得上我呀。 论“硬指标”,我长相普普通通、学历普普通通、家里又一穷二白;论才情,我连句正经的英语口语都说不利索,中文倒是学得不错,但整体表现出来就是油嘴滑舌、素质极差、动辄游走在性骚扰的边缘……谁能看得上我啊? 这次的事儿,我只不过是略施小计,先偷偷查到了那妹子的手机号码和社交网站昵称,然后用我自学并钻研了多年的ps技术……说起来ps这软件我还是下的盗版……伪造了几张合影和几段聊天记录,以此诈了那位领导一下,随后就威胁,要把此事告诉他老婆。 那他自然就慌了。 他一慌,事情就好办了。 我向他承诺——“只要能将我调任,我就会和那女的‘断绝来往’,想必‘她也不会在你面前提起我的’;我俩从此以后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我也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反正调任以后我也不和你在同一层上班了。” 就这样,我摇身一变,从一个“派信小弟”,变成了“调查记者”。 不得不说,如今这社会,还真是一个“关系社会”,你有没有学历、有没有本事,有时真的不如“你有没有人脉”来得重要。 不过,通过这番经历,我倒也发现了,自己并非一无是处。 原来……在调查情报、搬弄是非、敲诈勒索、揣测人心这些勾当上,我意外得挺有才能啊。 第二章 判官之章(一) 2219年,5月1日,尼德兰郡,海牙市。 此地,被称为联邦的“司法之都”。 海牙市拥有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法学院、最优秀的警校、最大的监狱(此处指民众知晓的公开的监狱,九狱并不算在其中)……还有着最为著名、且级别最高的一座法庭——联邦海牙法庭。 虽然人人都知道水晶郡才是联邦政府的权力核心,但是说到司法,民众们首先想到的会是海牙。 毫无疑问,这座城市的治安也是非常好的,至少也是和水晶郡旗鼓相当;你想啊……撇开在职的司法人员不谈,街上每十个平民里大约就有一两个是学警、或者是法学院的学生,这些年轻人个个儿都知法懂法、血气方刚,而且他们每个都盼着能在学生时代就干点儿实绩出来给自己的履历添上一笔。 在这种环境下,你还敢在大街上抢包?敢在公交上扒窃?估计被害人都不用自己喊,你就已经被三五个火眼金睛的“热心群众”拿住然后直接扭送警局了。 然,5月1日这天的正午,有一个男人,打破这里的宁静平和。 他的名字,叫詹姆斯·兰斯。 中午十二点,兰斯提着一个特大号儿的琴箱,来到了联邦海牙法庭正大门前的台阶下。 起初,在门口站岗的警卫并没有怎么注意他,因为这里往来的行人颇多,欧洲这地方文化气息又比较浓厚,就算有个路人手里拿着琴箱也没什么奇怪的。 但是,当兰斯在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从琴箱里取出了一个火箭筒时,情况瞬间就失控了…… 十二点零三分,在周遭人群的惊呼声中,一发火箭弹破空而起,呼啸着飞向了海牙法庭正门屋顶上方的朱斯提提亚(即左手天秤、右手宝剑的正义女神)雕像。 一声巨响过后,那高逾五米的雕像轰然蹦碎、化为一块块碎石,塌落而下。 由于兰斯在发射之前就已经引起了相当程度的骚动,使得这个区域的人群提前就散开了,因此那些石块落下时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只是砸坏了几处法院门口的石阶。 尘埃落定后,兰斯便放下了火箭筒,面带微笑地站在原地,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别动!举起手来!no!”不出所料的,在一段并不算长的反应时间过后,法院门口的两名警卫率先掏枪、冲了上来,且嘴里还在大喊着那几句大家在电影里已经听烂了的台词。 紧随他们其后的,是五六名同样荷枪实弹的职业警员——这个法庭每天审理的案件非常多,基本上时刻都有警员出入。 十几秒后,就在那十来个人展开队形将兰斯围起来之际,从法院里面又跑出了好几名法警来…… 长话短说,当兰斯十分淡定地高举起双手,正准备照着警员们的指示“慢慢跪下”时,他附近的四五名执法人员已是迫不及待地冲了上来,齐齐将他摁倒在地,并上了手铐。 一息之后,一名警员一边拽着兰斯的衣领将其从地上拖起来,一边向他宣读了他的权利,即那句妇孺皆知的“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兰斯闻言,只是笑笑,没说话。 不多时,他就被押上了一辆警车,直接开向了最近的警局。 这个时候,那些警员们并不知道,他们的这次“逮捕”,将会给整个联邦带来何等的灾难。 第三章 祭者之章(二) 尽管我获得眼前这个职位的方式并不正当,甚至可以说是卑鄙的、令人不齿的。 但我……并没有因此感到惭愧。 首先,被我利用的那位领导,本就不值得同情,也不应得到同情。 其次,这种靠着裙带关系就能安排上的职位,也并不值得炫耀。 再退一步讲,对一个从上到下都充斥着潜规则和腐败的单位,我实在是无法投入什么忠诚、产生什么荣誉感。 可能人在社会上混久了就会这样,我们每个人都在自我说服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无耻了,然后又努力说服自己,这种“无耻”是“成熟”的表现。 那些无能之辈,往往会在这条“成熟”的道路上渐渐放弃思考和自省,变成既可笑又可悲的两面派;他们白天在人前点头哈腰累得跟孙子一样,晚上就到网上通过打压和装逼来寻求廉价的优越感并宣泄情绪。如果你在网络上因某些观点和人争论时,遇到那种张口就爱问“你几岁了?”的,那大体就是遇到这种人了……不用怀疑,屏幕后那个家伙多半没什么本事,而且年纪也不小了。 我不想变成那种人,所以,我在自我说服时也会自我拷问。 我也曾问过自己:“把错的手段用在对的地方,就能被原谅了吗?甚至可以说是在做好事了吗?” 可惜我没能想出答案来,只能自谏——因人而异、因时制宜、因事而别、问心无愧。 当然了,这次的事情,并不能说是在做什么好事,毕竟我的动机中包含着利己的成分:从结果来看,我得到了更好的报酬和更高的社会地位。 无论内部人士对我如何看待,至少在大部分不知情的外人眼里,“调查记者”还是比“派信小弟”要体面得多。 人活在这世上,不管别人在背后如何恶意地揣测你、诋毁你,但只要你能让他们在表面上对你客客气气的,这就已经很不错了。 这,也是我们大部分人一直在追求的东西。 当你想透彻了就会发现,想让每个人都发自内心地尊重你或了解你那是不可能的,在你死的那天都不可能;在这个时代,就算是帝王、伟人、圣人……在死后也一样会被人们拿出来随意地编排和诽谤,更何况是我们这些凡人。 所以,我们所需要的东西,从来就不是什么真正的“认同”,而是一些“标签”。 “记者”、“医生”、“导师”、“专家”、“领导”、“才俊”、“富豪”、“老板”、“著名艺人”、“成功人士”……把这些能让陌生人高看你一眼的、至少在你的面前得虚与委蛇的标签,尽可能多地贴在身上,并享受既得利益,才是我们的追求、才是我们从小就一直被灌输的理念。 不管我们念的教材是何等的假大空,现实环境终究会将我们指向这条路。 这些我明白,我都明白。 但我厉小帆,还是有一个梦想——一个不那么现实和利己的梦想。 我要成为一双眼睛、一对耳朵、一副喉舌……向世间的人展示那些他们看不到、也听不到,却应该去看一看、听一听的东西。 我要让那些放弃思考和自省的人重拾反思的习惯和质疑的勇气。 我会不择手段地实现这个理想,贯彻我的正义,即使……那是一种卑鄙的正义。 …… 9月9日,距离我当上调查记者已经过去了一周时间。 我已差不多熟悉了这里的工作环境,也和同事们成了点头之交。 但其实,我这工作也并不需要和办公室里的其他人搞好关系,我只要拍好主编的马屁就行;其他人管不了我、我也管不了他们。 我负责的主要是纸媒和网络新闻,所以我不是那种需要在镜头前直接采访别人的记者,不用给我配摄影师什么的;我要做的只是去调查、取证,然后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变成文字报导,交到我的上司……也就是主编的办公桌上,只要他点头说着可以刊登,那我就算没白忙活。 我的主编姓罗,今年五十多了,学历不低,年轻时还到纽约先驱报去实习过,但因为能力不行,品行也不太好,实习期还没过就被赶走了。 这事儿……整个单位里,除了他本人以外,只有我知道。 因为我调查过他。 很多人觉得要调查一个人很难,不是警察就很难做到,但实际上,只要你懂得一些技巧,并且敢于在法律的边界游走,很多情报都是唾手可得的。 罗主编能在我们这个单位混到如今这个位置,一方面是靠他深厚的溜须拍马、弄虚作假能力,另一方面就是靠着当初那“曾在纽约先驱报工作过”的履历。 虽然99%上班族都会在不同程度上看不惯自己的领导,或是鄙视领导的办事能力、或是质疑领导的履历,但真正会采取行动去证实自己看法的人恐怕还不到1%。 我就是那1%。 在我确定要调任到这个部门时,我就对罗主编……这个将来会当我顶头上司的男人展开了全面的调查。 首先,是看书面材料。 罗主编的档案,人事部自然有,虽然我不是人事部的,但我一样能看到,因为我那会儿还是“派信小弟”;公司所有进过mailroom的文件都会在我们这儿的电脑里留下备份,“先备份后打印”是基本章程,这是为了防止文件在递送过程中弄丢或者损毁。 尽管这些资料无法被带出公司(防盗措施很完备),但像人事档案这种总共也没多少字的东西,我在看的时候直接背下来就行了……别忘了,我可是中文系的。 接着,就是去查探这个人的“风评”。